中国作家控告福斯公司侵权案败诉

新华社报导,一名中国作家在一宗控告美国20世纪福斯公司的侵权案中败诉。

报导表示,山东省东荣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就当地作家李建敏控告福斯公司侵权案宣判。法院认为,李建敏证据不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据称,李建敏控告福斯公司于二零零四年完成的电影“后天”剽窃了自己的两部影视科幻文学剧本“岁点”和“陨冰”的主题创意及剧情要素。

四月十一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李建敏认为,“后天”作为一部事件性科幻电影,其故事主题及剧作结构、主要情节的设置、场景的安排、人物的对白、道具的设计运用等和自己的作品有众多实质性雷同点。

这位四十三岁的科幻作家认为,如此众多的雷同,显然是福斯公司在先得到了他的剧本、未经作者授权而进行剽窃剧作创意和核心剧情后加以改编的结果。

法院却认为,虽然李建敏主张其作品“岁点”完成于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陨冰”完成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七日,但两部作品手稿上注明时间是李建敏自行标注的,不能证明作品完成的真实时间。

李建敏于零二年十一月将他的两部作品报送参评“夏衍电影文学奖”,夏衍电影文学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虽然证实了这一点,但否认将上述作品外传,而李建敏也不能证明福斯公司有接触和取得其作品的途径。

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报导引述李建敏说,他不接受这一判决结果,准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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