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的政治建树

清查亏空:用三年时间,清理康熙朝之积欠,充实国库,打击贪官。

火耗归公:由于清朝的俸禄薄,官员为了中饱私囊,在征收赋税时,自己加收“火耗”,即附加税。雍正元年,山西巡抚诺岷、河南巡抚石文焯在山西、河南实行火耗归公,将火耗存入省库,弥补亏空,用以奖廉和地方支出。廉银可高达官员薪俸一百倍多,效果显著。

摊丁入亩:目的是要令士民一体当差,谁田多就要出力役多,地主官户不得隐丁瞒口。丁役与田赋本分征,雍正把丁役银摊入田赋,对小农有利,实行了明朝张居正之“一条鞭法”(历百年而未施行)。

秘密建储:为避免诸皇子重演争皇位之事,雍正将嗣君之名放在匣子里,摆在干清宫正大光明匾后面,又另写一份藏于圆明园,并于雍正十年告诉了张廷玉和鄂尔泰。后来,宝亲王弘历顺利安然登上皇帝位。

设军机处:机构精简,皇帝处事方便直接。另有怡亲王允祥、大臣蒋廷锡和张廷玉为军机大臣。

兴文字狱:徐骏作诗:“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的诗句被诬有反清复明思想而遭斩首。后于雍正七年,曾静、张熙欲劝岳钟琪率兵反清,事败被押至北京,并供出吕留良“设夷夏之防”的反清理念。曾静、张熙被安置到湖南“观风整俗衙门”,当众“现身说法”,表示自己已“醒悟”。而吕留良则被抄家,启棺戮尸,其学生家属亦逐一补杀

后妃地位

雍正共有八个后妃,胤禛当皇子时只有一妻一妾,后为“广嗣继”才纳几个妃子。

那拉氏:嫡妻,步军统领费扬古之女。生长子弘晖但八岁时夭折。雍正即位便立她为皇后,雍正九年病故。

李氏:胤禛为皇子时之侧福晋,生三子一女。能长大成人的弘时不受康熙、雍正所喜欢。

钮祜禄氏:最有福,因生有弘历,即乾隆皇帝,尊享为皇太后四十余年。早在雍正年间,地位已超过李氏,封为皇贵妃。

年氏:最得宠,年羹尧之妹,有专房之宠。生有三子一女,全未能长大成人,雍正对此非常伤心。年氏被封皇贵妃,雍正三年病逝;而于两个月后年羹尧被赐死,显然年氏的存在起到对其兄保护的作用。

另外四位妃子为耿氏、刘氏、宋氏和武氏。八位妃子中唯武氏从未有育。

雍正诗词

胤禛一生写过不少诗句,以逍遥、清心、恬淡为主题居多,更将唐伯虎、苏轼等人所写的醒世诗词编为《悦心集》。如:

“漆园非所慕,适志即逍遥。”
“千载勋名身外影,百岁荣辱镜中花。”
“南来北往走西东,看得浮生总是空。天也空,地也空,人生杳杳在其中。日也空,月也空,来来往往有何功。田也空,地也空,换了多少主人翁。金也空,银也空,死后何曾在手中。妻也空,子也空,黄泉路上不相逢。”《醒世歌》


养廉银

归中央,而中央又极力避免增加正赋,因此地方多编造各种名目,
暗加重耗,每两或加一、二钱,或加三、四钱,即约10~40%不等。
又有杂赋羡余,因此民间负担越来越重。
雍正既位后,裁减火耗,耗羡归公,提解藩库,不但弥补地方
的亏空,增加国家的税收,亦使赋役的负担更加公平合理。因实行
摊丁入亩,免除了无地贫民的丁银,取消了人头税,亦允许生计困
难的穷人自由迁徙,增加其谋生的机会。而耗羡归公不仅减轻人民
的附加税,也因支付官员养廉银而减少贪污。
在这里,必须提起明清官吏的情形。雍正初年,工部左侍郎赫
林检查旧例,得知在京汉官自一、二品到八、九品,每年俸米仅十
二石。人口少的家庭约可用四个月,较多的仅够裹腹四个月,其余
的日子不得不挨饿。而如总督、巡抚、布政使等封疆大吏,不但要
养家糊口,诸如赈助、赏犒等皆要庞大的支出。而外任文武大员,
家口众多,如湖南巡抚王朝恩的家人及亲丁约一百六十余人,川陕
总督年羹尧降调杭州将军时,随从男女仍不下千余人。而在雍正年
间,如傅敏署理湖广总督,查明总督巡抚每年公私费用各需一万两;
四川总督黄廷桂指出总督公私所需,包括衣切军务、往来应酬等合
计两万两;河南布政使张廷璐查明学政每年沿途服马需一千六百两,
杂用三千两,幕僚的束脩需一千两,养赡省城的家人要一千余两,
共约六千六百余两。由此可知,虽所费依人而异,但开销皆大。
明清采行低薪政策,不论是京官的俸米或是外任官的俸银皆少。
顺治元年,朝廷规定外任文职,比照京官品级岁支俸银:总督比照从
一品实支一百八十三两八钱四分四厘;巡抚、布政使比照从二品实支
一百二十量五钱八厘;按察使比照从正三品实支八十八两八钱四分;
道员比照正四品实支六十二量四分四厘;知府比照从四品实支四十八
两七钱六分四厘;知州比照正五品实支四十二两五钱;知县比照正七
品实支二十七两四钱。由于官俸微薄,不敷使用,因此地方大吏每于
正俸之外接受节礼,如端阳、中秋、新年及生诞四节,州县多供应上
司后礼。知府盘查仓库钱粮时,州县备酒席及送银两,称“过山礼”。
另有表礼、水礼等,以及供献地方产物的“土仪”。当送礼的银术达
百两以上,要加十两,成为“随封”,或加二十两,称“双随”。其余
如跟役家人,亦由州县馈赠。为此,州县搜括民间,吏治废弛。而耗
羡不是正赋,不用拨解中央,因此各州县多私征耗羡以供上司所需。
在康熙年间,外任官员支取养廉银皆由州县自取,并未合法化。
雍正初年将耗羡提解藩库后,外任官员支取养廉银始合法化。雍正元
年(1723)四月,山西巡抚德音以隐匿灾荒及催科征纳而革职,由诺岷
补其缺,诺岷上任后,裁减火耗,钱粮正赋每两所收火耗不得超过二
两。山西通省火耗银约五十万两,扣存银二十万两以留备用,剩余的
三十万两皆为各官养廉及通省公费之用。雍正二年(1724)六月,山西
布政使高成龄奏陈“州县耗羡银两,自当提解司库(布政司藩库),听
凭大吏分拨,以公众之耗羡为公众之养廉。”即州县耗羡提解司库之
后,通省官员的养廉银可听任分拨,而不必分派州县。高成龄奉旨准
后,支给各官养廉银就被制度化了,其它各省亦仿效山西。而各省因
地礼位置及税额多寡不同,支给养廉银的先后不同,多寡亦会因人而
异。如川陕总督、湖广总督各三万两,两广总督、云贵总督各二万六
千两,闽浙总督一万六千两。山西巡抚三万一千七百两,河南巡抚三
万两,广西巡抚六千四百两,各有不同。
在实际上,各省养廉银的来源各不相同,因此各省官吏所得亦有
差距。直省督抚的养廉银自七千两到三万两不等,差距颇大。如川陕
总督衙门每年支付养廉银三万两、陕西巡抚养廉银二万两,皆由规公
耗羡出。甘肃巡抚则以各商茶规银一万一千九百两为养廉银,四川巡
抚衙门以条粮、盐茶等项耗羡规费银三万九千五百余两为养廉银。福
建养廉银的来源除了耗羡之外,尚有糖船验规及各属节礼等。两广总
督及广东巡抚养廉银的来源主要是地丁伙耗及落地税羡余两。除文职
员外,武职将弁廉银,如河东额引羡余银内自雍正三年开始,每年支
给西安、宁夏、四川将军、副都统等员养廉银六千两。
清初定例,巡抚一年俸银为一百二十余两,而如山西、河南巡抚
之养廉银各为三万两,为其本俸之二百五十倍,固然受惠的为上下官
员,但民间亦不须再忍受地方官的加派。非但如此,养廉银制度成定
制后,严禁馈送,官员贪污事件明显减少得以使吏治有所澄清。各省
亏空逐年补足,国库充盈,而耗提解司库,杜绝州县中饱私囊,使百
姓负担减轻,虽未能使种种流弊一扫而空,但也使清朝的经济走上正
常发展的轨道。


耗羡"(也就是火耗)大体上就是游走于合法及不合法边缘的附加税
藉口漕运过程中有损耗,碎银上缴熔铸成银锭时有伤损,额外另课的附加税
清代附加税名目甚多,原因出于各级官员的薪俸过低
(这方面大抵是从明代延续下来的,始作甬者不难理解是那位平民出身的皇帝朱元璋)
(详细薪俸成数情形可参见前文第四篇)
而来自于丁银及地税的正赋增加的空间小而且尚要解京
(康熙那有名的争议政策为一例: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赋税留于地方者也仅俸,工二项

地方官微薄的薪水不足以应付过多公私支出
地方上级官员还得向下级官员索取官场的规费(而他们奉承上司也得要钱)
是以就巧立名目向人民收征特别税
由于耗羡未成定制,地方官向百姓收钱的数额也就自由心证
各省加征火耗的量额遂越来越不像话
一方面除了让官吏贪污成流风之外
更严重阻碍了正赋的征收,导致中央户部的大量亏空

雍正年间于是决心对此改革
将耗羡归公,提于司库再依官吏位阶高低分配
白话一点说就是帮官员们都大幅调升薪水,但只拿所规定的数目不可多取
因此一定程度地杜绝了官员无限度的向百姓征收耗羡中饱私囊的情况
这方面对吏治澄清的作用是颇为许多后人称道的

不过在钱穆先生的国史大纲一书中看到负面的说法,抄录如下:

三藩乱后,各省钱粮,扫数解京,地方绝无存留更不必言建设
雍正以后,并以火耗归入正项,地方更无余款,更说不到实济

乾隆十年柴潮生上疏,谓:“康熙间法制宽略,州县于地丁外,私征
火耗.其陋规匿税,亦未尽厘剔.自耗羡归公,一切弊窦,悉涤而清.然向
者本出私征,非同经费,端介有司不敢茍取,贤能者则以地方财治地方
之事,故康熙间循吏多实绩.自耗羡规公,输纳比于正供,出入操于内部
地方有应行之事,应兴之役,一丝一忽,悉取公帑.有司上畏户,工二部之
驳诘,下畏身家之赔累,但取数事之美观而无实济者,日奔走之以为勤
,遂成天下之大弊.”

由此看来,钱先生并不是针对火耗归公的缺失而来,地方与中央财政划分的
不适当(全部上缴中央统筹造成地方建设不够力)才是他病之的重点......

军机处
清代政治中心由顺康以来的亲王大臣议政处,转移到雍正年间创立的军机处,
一代大政所从出,皇权达于极点,为前代所无之事。
入关前,满族亲王大臣分享军政大权。顺治初,诸王大臣议政之制不改,凡“
章疏票拟,主之内阁;军国机要,主之议政处”(《养吉斋丛录》卷四)。康熙十
六年(一六七七)设南书房,“特颁诏旨,由南书房翰林视草”(同上),不啻夺
去内阁票拟与议政处之权。迨雍正七年(一七二九),以西北两路用兵而设军机房
,领以怡亲王允祥及蒋廷锡、张廷玉两大臣(见弘旺《松月堂日下旧见》稿本)。
表面视之,纯为保守军机秘密而传达谕旨迅速起见,故军机房设于干清宫西侧,实
则世宗胤禛为了进一步加强皇权,而将一切均国机要操之于一人之手。从此,寻常
吏事仍由内阁票拟,军国大政则由军机大臣面奉皇帝训示,拟旨缮发,而议政处与
内阁形同虚设了。
军机处非正式衙门,军机大臣亦非实官,略同于内廷差使如御前大臣及两书房
(南书房与上书房)之称行走。军机大臣军由亲王大臣兼任,初入军机处者称军机
大臣上学习行走,行走年久者方称军机大臣上行走,或称军机处行走,简称军机大
臣,俗称“大军机”;所属有章京(满语 janggin,汉译原为官员之意,后成为一
专用官名)若干名,章京之初入军机处者,称军机章京上学习行走,行走年久者方
称军机章京上行走,简称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军机大臣与军机章京的正式
名称上所以冠以“行走”二字,既充分表示其为虚官而非实官之意,所谓“内廷差
使”的便是。
军机大臣无定额,初为三人,后增至四五人,清季多至六七人,皆由特别任命
。每日承旨书写谕旨及交办事件,立即办理,从无敢迁延时日者。军机章京由各部
挑选保送,初只用中书,后乃杂用郎中、员外、主事,考试其字画端楷,下笔敏给
者而用之。军机大臣之为首者,称领班,每日召见,名曰“承旨”,后始改为共见
。一人“见起”者,夸为独对(见翁同和《日记》)。自怡亲王以后,亲王入军机
者,有成亲王永瑆、恭亲王奕欣、礼亲王世铎、庆亲王奕劻等。
军机大臣奉谕与某人者,称为“传旨”或“述旨”;谕旨之特降而宣示中外者
,称为“内阁奉上谕”;因奏请而降者,称为“奉旨”;交内阁传抄者,称为“明
发”;不由内阁传抄而另军机处行者,称为“寄信”,俗称“廷寄”;迳行省区一
集之督、抚传谕者,称为“军机大臣字寄”;迳行省区之布、按、关差传谕者,称
为“军机大臣传谕”。乾隆时只由领班军机大臣一人署名寄出,后始改为军机大臣
寄出,不再署姓名。一般皆由四百里或六百里文书发出,清季,廷寄改由电报拍发
,故称“电寄”。
军机大臣权力之大,在操用人之权。在军机处寄名之提镇、道府、州县,由军


机大臣开单,乃由其一手操纵,故不必论;他如大学士、六部、九卿、督抚、将军
、督统、主考以及驻外使节之简放,亦莫不由军机大臣开单请旨。一代大权故操在
皇帝一人之首,不容旁落,然军机大臣拟旨开单,其权不可谓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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