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上月29日印发的要求有“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在6月29日前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中纪委规定的30天反腐大限今天(6月29日)到期。对拒不纠正或坦白者,中纪委要求严肃处理,从即日起,全国将掀起了新一轮反腐败风暴。
中纪委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即: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收受干股”、“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 ’投资”、“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收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财物”、“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 “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
中央纪委在印发《规定》的通知中提出:“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
文件发布后,各地各部门要求所有党员官员如实填写《登记表》进行自查,如有违反《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必须附有书面情况说明和提出整改意见。《登记表》于6月29日前按官员管理权限报相应的纪检机关。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说清问题的,依纪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此规定下,河南省已有979名官员主动交代了问题。
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日前曾指出,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排查掌握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集中查处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对已经掌握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按照官员管理权限向组织说清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对民众有反映的,可以采取函询、约谈等方式要求有关党员官员解释说明,并根据情况稳妥处理。
这次出台的《规定》有若干新的特点:一是直指隐蔽性腐败。二是体现了坦白从宽的精神。三是核查认真,严防说小瞒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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