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警察对法轮功态度的天壤之别

身为警察的一份子,适逢“警察节”理应有一些节庆的心情才对,可是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我经常看到一些对岸警察倒行逆施的消息,这些行径几乎把“人民保姆”的形象都给糟蹋殆尽了。想到这些,我不但高兴不起来,反而觉的心情很沉重。

台湾警察为了使百姓安居乐业,不但强调犯罪预防及刑案发生后的破案率,还把为民服务也列为警察的工作重点。例如:为了保护妇幼,各县市警察局成立了妇幼队;为了纠正青少年的偏差行为,成立了少年队;为了使失踪人口早日返家团圆,成立了查寻专案小组;且民调的满意度,往往也是警察首长升迁的重要依据之一。有些警察甚至因为热心为民服务,受到辖区居民的爱戴,从而辞去警察工作,选上了民意代表。也就是说,台湾警察除了除暴安良之外,也必须善尽“人民保姆”的责任。

相反的,两岸虽然仅是一水之隔,可是有些大陆公安的行径与台湾警察却形成强烈对比。在中共极权的统治下,大陆公安经常被当成消灭中共异己或迫害百姓的工具,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镇压法轮功事件。据了解,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人数急遽增加的恐惧和妒嫉,1999年7月20日开始宣布镇压法轮功,并喊出“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的口号。警察人员首当其冲,被要求对上亿法轮功学员不须讲法律、不择一切手段,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另外,中国经济高成长的背后,不仅贫富悬殊且贪污腐败层出不穷,百姓受到欺压后,就容易群情激愤,从而衍生许多群众抗争事件。仅 2005年中国大陆就发生8万7千件民众抗议官员腐败事件,而这些民众最后都须面对军警的强力镇压。尤其2004年11月四川汉源失地农民抗争和2005 年12月的广东汕尾东洲村农民抗争等重大事件中,军警甚至开枪射击农民,造成多人伤亡。

长期被利用对付善良百姓,加上执法时经常与法律背道而驰,久而久之,许多大陆公安对自己的任务已经模糊了。有些公安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甚至已经到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地步了。

“古代土匪在深山,现代土匪在公安”

面对上级要求消灭法轮功的压力,有些警察放着杀人放火不管,把时间和精力都拿来对付法轮功学员。部份警察的一些行径,可以说与土匪、强盗没有什么两样。

这是一名法轮功学员的遭遇:“我叫刘季芝,51岁,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西疃村人。2005年11月24日晚上东城坊镇派出所恶警何雪健,在旁边有人的情况下,用暴力对我耍流氓(指强奸)。我虽然鼓足全身的力气大喊:快救人,快救救我!可是其他警察都无动于衷,任由何雪健对我蹂躏,事后他提上裤子,得意洋洋的说了些淫话。过不久,同村的法轮功学员韩玉芝也被叫了进去,同样被姓何的恶警给奸污了。第二天,何雪健穿着警服用力拖着我,在派出所里来回转,想找房间再次蹂躏我,但因为几个房间都有人才作罢。直到11月26日,我的丈夫不知从哪里凑了三千元现金‘孝敬’派出所的警察,他们才放我回家。”

还有,河北邢台公安局桥东区“专案组”,对法轮功学员所用的非人酷刑,也是相当的邪恶。几乎所有女学员都被扒光了衣服,用电棍电乳房、阴部,甚至还铐住手脚进行轮奸。一个公安曾经对朋友炫耀说;“我已经干过三个人了。”

除了迫害法轮功之外,大陆警察利用权力创造收入(创收)的情况也相当普遍。城市警察各显手段,从而衍生各式各样非法的创收方式;乡下警察面对贫苦的农民,捞不到什么好处,有些人的脑筋就动在外出打工的人身上了。

最普遍的做法是:利用每年春节前后,外出打工的人返乡期间,由村、组分别召开“慰问会”,开场白说几句好听话,然后一个个点名要求给家乡做些奉献,并强制每人至少要掏两千元出来(两千元一般是民工半年的所得);有的地方则是摊派“发财酒”,强令他们设宴请客。

民工在外面受尽歧视凌辱,回乡后再遭勒索,致使有些人吓得逢年过节都不敢回家了。老一辈人讲,旧社会的土匪盗亦有道,所谓“好兔不吃窝边草”,而“创收”心切的警察,早已饥不择食了。

公安干部的觉醒

以下是一名大陆警察干部的心声:

“我是一名公安干部,从1999年开始镇压法轮功后,我直接指挥了多次抓、关、打、押的行动。虽然我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道德高尚的好人,但是为了执行上级的命令,我还是毫无收敛地对他们实施残酷的凌虐。直到见到许多公安残害法轮功学员的行为,被公布在各种网站、国际媒体与法轮功的真相材料中,我才惊醒了过来:不得不承认,我们所做的一切确实违背道义,是执法犯法,也是不可饶恕的。

“以往总是认为自己身居显位,备受他人的拥戴,可是今天才知道自己十分糊涂,糊涂到已经善恶不分、是非不明的地步了。这些年来,接触了数不清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坚如磐石、视死如归,一身的正气,令我震撼;他们态度祥和、心胸豁达,大善大忍的行为,令我钦佩。

“警察人员的职责应该是维护正义、保护人民,然而这一段时间,我又做了些什么呢?我头上的国徽沾了多少这群善良人们的鲜血?多少日子以来,我陷在痛苦之中不能自拔,无论如何也无法原谅自己的罪过,懊悔自己为什么一意孤行、不辨良莠,在利益的蛊惑中逞着自己的兽性,成了江泽民之流手中一根打人的棍子。

“太多太多见不得光的凌虐、杀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被刻意隐藏在阴暗的角落里。请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把这些罪行统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真正成为正义的维护者,不辱人民警察匡扶正义、抑恶扬善的天职。”

幸福的台湾警察

相较于大陆公安的遭遇与行径,反观台湾警察就觉的幸福多了。台湾警察没有上级会叫你做违背良心的事,而且如果长官自己做的不正,让部属遭受不合理的待遇,还有各种不同的申诉管道。也就是说,台湾警察想匡扶正义、抑恶扬善,不仅不会受到抑制,反而会受到褒奖,而且破获对社会治安影响重大的案件或是有重大的功绩,还可破格升迁。

现任警政署长侯友宜就是因为屡有功勋,且在1997年11月重大要犯陈进兴挟持南非武官一家、震惊国际社会的事件中,不畏危险只身营救南非武官卓懋祺一家五口,从而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此后,他从台北市刑警大队长一路升到警察的最高首长,四十几岁就达到警察生涯的最高峰,成为历任最年轻的警政署长。

此外,台湾警察不但不迫害法轮功,反而对炼法轮功持肯定的态度。以我个人而言,我是因为警察局有成立法轮功社,才开始接触法轮功的。学炼后,我发现法轮功不只对祛病健身及心灵升华有奇效,对于解除压力、调解身心的效果也极佳,且炼功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非常方便,对于警察人员来说是最适合不过了。

炼法轮功后,我不仅由老态龙钟变得精神饱满,且处世态度也和以前截然不同,致使原本气氛紧张的家庭,变得和谐了;处理公务时也能尽量考虑别人的立场,从而亲身体会了“身在公门好修行”这一句话的意义。

总之,警察人员学炼法轮功,无论对自己、对家人及对百姓,都有莫大的助益。但是中国大陆的警察不但不能炼,还被要求站在第一线迫害法轮功。同样是炎黄子孙,两岸警察却有如此天壤之别,真是让人感叹啊!
本文留言

作者台湾基隆市警察局 吴世泽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