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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少坤:告诉您一个真实的村庄(之六)

作者:郭少坤  2007-06-16 06:1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文章摘要: 官司是不打了,民主权利也可以不去争取了。用农民们的话说是“国家的法律权当是儿戏了。”但是,这日子还是要过的,地还是要种的,共产党的“扶持农民致富”的政策还是要贯彻落实的。这个村的村民们在残酷的现实中不得不放下了追求民主权利的做法,转而再去响应共产党的新的号召。

自古以来,民告官的官司都很难打赢。官官相护,权钱交易现象贯穿着封建专制的中国历史,压制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民,人民在既无权力保护又没有金钱铺路的孤独困苦中挣扎着,在专制官僚主义的铁蹄下被任意蹂躏着。因此,中国的老百姓一直都沿袭着“民不和官斗”的传统,承受着“屈死不喊冤,冤死不告状”的身心痛苦,只有甘做贱民、子民、臣民、良民;直到忍无可忍之际,才起来做暴民、反民、刁民,祖祖辈辈,往复循环,直到今天。

那么,到了共产党建政后的中国,这种现象是否得到了改变,是否像共产党所说的“人民真正的当家做主人”了呢?是否到了如共产党所高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社会了呢?我想,不要我多说,在大量和无可争辩的事实面前,绝大多数中国人心中都是心中有数的。答案也是应该给予绝对否定的。

最让人痛心和不解的是,即使是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制定的政策和由他们主持制定的各项国家法律法令也都无法得到下面的贯彻执行,即使是老百姓为了维护以上的政策法律去申诉上访或者打官司也得不到国家的支持和保护,而由此形成的政治危机局面也得不到中共高层的重视,一个既无好人强人能人治理、又无法治的混乱社会也不能不由此渐渐形成。

江苏省丰县果园村的“民告官”一案再次印证了上述的道理。

自从村民们凑集了自己的血汗钱委托律师状告乡政府侵犯他们的民主权利后,他们一直盼望着上级法院能够为他们立案审理,从而通过法律程序获得自己的民主权利,选举出自己信得过的村干部和领导班子,以带领他们建设好自己的村庄和发家致富。但是,他们等来等去,就是见不到任何结果,村民们打来电话让我督促律师去办理,我也多次前往黄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询问办理情况,黄律师每次见到我后都是说“县法院和市法院都不给立案”,而且拒不出示《不予立案证明书》,他表示没办法。我在愤怒中,要求他们将此案向省里汇报,请求省法院责成徐州市法院立案办理,以维护农民们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法律的权威。可这位黄老兄又一次提出“钱”的问题,说到省里办理案件仍然需要一定的费用,让我问问农民们是否再给他们筹集些费用。为此,我感到很是难为情,因为农民们的经济条件的确是不好的,他们为了打官司已经破费了很多,在多年以来仍然见不到任何效果的情况下,再让他们集资恐怕很难了。考虑到此,我建议黄律师用原来的诉讼费继续为农民们跑跑,争取到省里立案或者通过省法院责成下级法院立案。可这位出身于共产党检察官的黄律师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中也没有那么高的“无产阶级觉悟”,还是以“没有钱不好办”为由拒绝到省里为农民们申诉。

当我把以上案件进展情况告知农民们后,农民们在灰心丧气之后,也表示不再集资继续为争取他们的民主权利去打官司,村民代表徐善华不无感慨地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我为打官司,从南京到北京,从县城到中央,从江苏省到安徽省,这么多年来,我没见到任何上一级的部门和领导人站出来听听我们老百姓的真实反映,没见到过依法查处过任何一个问题和一个案件,我们不得不在现实面前认输,算了吧,我们不再去打官司,不再花钱去请律师,也不再相信律师和法律!”

在农民们的无奈感叹里,在律师们“没钱不好办”的摇头中,在国家的法律完全等于零的现实问题下,我似乎看到了那一座座巍峨的“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只不过是远离人民的空中楼阁,是那么可望而不可即;我又似乎看到了那一个个衣车光鲜、大腹便便“人民公仆”、 “人民法官”原来只不过是一具具类似行尸走肉的政客和法盲,原来他们是既不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也不捍卫国家法律尊严,只是听任他们的所谓上级领导安排和指示的玩偶,难怪连最低层的农民们也不信任他们了。

官司是不打了,民主权利也可以不去争取了。用农民们的话说是“国家的法律权当是儿戏了。”但是,这日子还是要过的,地还是要种的,共产党的“扶持农民致富”的政策还是要贯彻落实的。这个村的村民们在残酷的现实中不得不放下了追求民主权利的做法,转而再去响应共产党的新的号召。

2005年新年伊始,中共中央颁发了“一号文件”。文件号召各地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经济结构,支持农民发家致富,并详尽到要求各地银行、金融、农村信用社要低息贷款给农民,以帮助农民搞活经济。应该说,和历史上的某些共产党政策、法规一样,这些都是正确的,利国利民的;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经是好经”,可具体到了下边,也就是说到了共产党的基层政权组织和领导人身上,再好的“经”也就被那些“歪嘴和尚”给念歪了。同样,这个“中央一号文件”也没有得到共产党下级单位的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相反地是,它遭到了当地政府部门人为的破坏,果园村村民们在这一问题上,再次用他们的经历验证着当今共产党领导下的“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特点。

在贯彻实施中央的“一号文件”中,尸位素餐的县、乡政府部门及其领导人并没有去认真负责执行,他们只是在广播里喊喊口号而已。谁也没有去给农民跑项目,也没有人亲自到农村去实地考察,更没有人去为农民们贷款,农民们只有自己到处盲目折腾。

工夫不负有心人。有着坚忍不拔精神的果园村村民们终于在外省(河南省夏邑县)找到了一个可以用来发展个体经济的项目:就是人工养殖蘑菇。

(未完待续)

2007年6月15日星期五

于徐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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