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难渎职官员多逃脱法律制裁



中共的最高检察机关称,中国矿难渎职犯罪人员被免刑或缓刑的比例高达95.6%。劳工权益人士认为,本应为矿难负主要责任的渎职官员居然绝大多数逃脱了法律制裁,这会使中国矿难频发的局面持续下去。

在已经做出的刑事判决中,被判免予刑事处罚和宣告缓刑的比例高达95.6%。中国官方媒体在报道中举例说明,2006年5月山西省左云县发生导致56名矿工死亡的重大矿难,法院在2006年底宣判时,人们惊奇地发现,12名失职渎职官员中,竟然没有一人被处以死刑。

*若拿出严打异议人士势头不至如此*

旅美自由撰稿人刘怀春认为,这种局面是中国政府不尊重生命制度造成的。另外他认为,中国政府对那些造成大量矿工死亡的贪官污吏也根本没有决心严惩他们。刘怀春说,如果中国拿出针对政治异议人士严打的劲头,来严打贪官污吏,中国的矿难形势早不会像现在这样严峻。

他说:“政府为什么严打?他们就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力。六四为什么要进行屠杀,就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力。可是对这些玩忽职守的官员,政府认为,要是对他们严打,就会危及职权了,所以不会对这些玩忽职守的官员采取真正的措施。”

*每年五六千矿工丧命鲜血染红煤炭*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2006年底说,中国每天都有320人因为生产事故丧生,2006年一年就有11万人死于生产事故。而中国安全生产问题最严重的是煤矿业,有人形容中国的煤炭已被鲜血染红。中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是全球最高的,官方的统计数字是,每年有大约6000名煤矿工人死于矿难。

矿难发生后,一些矿主受到制裁。山西省晋城今年3月发生了一起导致21人死亡的矿难。中国媒体报道说,其煤矿投资人王建军被判无期徒刑,矿长和副矿长分别被判20年监禁。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李毅中2007年4月被媒体引述说,他看到消息“非常振奋”,认为这是对社会发出的一个很好的信号,是“重典治乱”。

*依法惩处渎职官员才有希望*

中国劳工观察主席李强说,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为了治理煤矿安全生产的问题,想出了包括关闭小煤矿、惩治煤矿主等很多的办法。但是,李强认为,如果中国目前制定的针对渎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无法得到有力执行,单单惩办矿主的作用不会很大。

他说:“政府先要治官,如果他只治煤矿主的话,就不是治本。煤矿主的真正后台老板是这些地方官员。抓了一批煤矿主,下一批还可以去。如果现在的法律没有办法执行的话,就是变相纵容煤矿恶性事故的发生。”

中国劳工观察主席李强说,如果中国不改变其制度的话,仍然让地方官员控制资源、滥用职权、缺乏监管,一些官员甚至索贿受贿、权力寻租、权钱交易,那么中国的煤矿事故频发的局面就会长期存在下去,而不会像李毅中所预期的那样,可以在10到15年的时间里结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期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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