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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专栏】当母爱可以论斤卖

作者:天人  2007-05-20 02:4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据大陆《新华每日电讯》5月17日报道:杭州有人给母爱标了价:一天300元。那么,母爱真能租来吗?

5月13日中午,一对年轻“父母”带着5岁的小男孩走出“肯德基”。一家人逛了杭州百货大楼、银泰百货和解百商厦,“妈妈”精心地给孩子挑衣服,不时在男孩身上比划。调皮的孩子粘着“妈妈”,围着她摇头晃脑。“妈妈”拉着孩子的小手,还不时亲一下孩子的脸颊。 外人看来这是一对亲密的母子,一个幸福的家庭,但这个“妈妈”却是租来的,一天300元。

五月初,业余时间很多的陈小姐突发奇想:给单亲家庭的孩子做有偿代理妈妈。她在杭州某论坛的多个板块上发了名为“亲情出租”帖子。帖子称“很多单亲家庭,因为多种原因无法在一起生活,但孩子却想拥有家的感觉,你第二次选择的爱情和婚姻不是几分钟可以搞定的,那么,当孩子需要生日聚会或妈妈出席家长会……(如果你的孩子在读幼儿班或小学)我给不了你爱情和婚姻,但我一定是个OK的代理妈妈。”陈小姐注明自己是杭州人,拥有大专学历,会驾车、会烹饪、有爱心,并留了QQ联系方法。

记者了解到,今年30岁不到的陈小姐没有结婚,更没有孩子。但她说,自己性格活泼,喜欢与人打交道,最擅长的就是跟孩子玩耍。帖子发出后,和陈小姐QQ联系的人很多,目前她已经做成数笔生意。5月2日,她和一个外地来杭创业的单身爸爸,带着他上幼儿园小班的女儿去爬了杭州的玉皇山。“我们在山上一直玩到下午四点多,中午摊开塑料布吃东西,外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家人。孩子玩得很开心。”陈小姐说,这是她的第一笔生意,她感觉很成功,很快乐。5月7日,陈小姐和另一位单亲爸爸,带着上幼儿园的男孩去杭州乐园玩了一天。5月13日,母亲节,陈小姐帮助从湖州过来的小男孩挑了三套运动服。据了解,陈小姐对目前的生意状况比较满意,并表示如果市场需求大,她会考虑扩大规模开一家公司。

可是,在陈小姐发帖的论坛上,不少网友不认同这种“情感消费”,担心“以赚钱为目的,能付出真感情吗?”。网友“沙乐美”尖锐地问:“临时妈妈能给多少母爱?别人永远也不能代替孩子亲生母亲的爱,为了钱的母爱是虚假的。”另一个网友说:“孩子们需要的是伴随他们成长的母爱,临时妈妈也许能给孩子带来一时的幸福,但短暂快乐过后,会不会刺激孩子幼小的心灵?”单身爸爸叶先生表示不放心把小女儿交给陌生人,管陌生人叫“妈妈”。他说:“仅仅一天时间,孩子是体会不到母爱的。孩子需要母爱,我会经常带她到亲戚家或女性朋友家玩,再给她找一个新妈妈才是最现实的。”也有人认为这是市场行为,双方自愿,互惠互利,无可厚非。由于陈小姐“初试莺蹄”的成功,5月11日,在同一个论坛上,又有网民叫“墨洁儿”的杭州姑娘,发帖做“临时妈妈”,并且价格升到一天500元。其间还有网友表示有意做“有偿爸爸”。

而陈小姐对种种议论的表态是:“我喜欢孩子,单亲孩子是婚姻的牺牲品,他们很可怜。而我付出真情和大量的时间,所以要收钱。我不认为这个钱赚得不道德,300元的定价,在目前的物价情况下是合理的。”陈小姐表示,如果网上的批评主要针对的是有偿,那么她可以适当降价,她认为自己做“临时妈妈”,爱心是第一位的,但付出劳动承担风险,就应该得到报酬。

毋庸置疑,孩子渴望真情的关怀。而现代社会离婚率上升,加之少数因丧偶或其他原因,导致单亲家庭增多。单亲家庭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高级婚姻家庭指导师陈卓君反对“有偿妈妈”:“受金钱驱使的感情很难是真心付出,反而是对纯洁感情的亵渎。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她的爱是多方面的,要做一个好母亲很不容易。孩子体会过母爱,对于母爱也有自己的判定,这种租来的母爱对于一定年龄段的孩子来说不一定认可。而且母爱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体会倒的,需要母亲长期的无私付出。”
浙江大学经济学教授罗卫东也分析,母亲这个角色有两种功能,一是洗衣、做饭等生活上照顾,这部分可以由市场来完成的,比如保姆;二是给孩子安全感,属于更深的灵魂层次,这部分市场无法提供。虽然爱有市场需求,但爱是定性的,无法定量。无法定量的东西意味着无法定价,市场不是万能的。他还说:“爱是无微不至的,无微不至怎么定价呢?如果说是市场机制,那么孩子需要母爱,但母爱的需求到底是什么?是陪吃陪玩吗?许多道德行为一旦触及到利益机制就变味了,母亲的缺位,情感的缺失,不是交易行为可以弥补的。”

诚哉斯言!众所周知,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奉献,是不能够用金钱来衡量的。可是,在如今的大陆社会,除了一切物质享受外,以往人类伦理范畴内圣洁的情感也可以用钱来买到。比如,爱情可以用钱买(养小蜜);婚姻可以用钱买(包二奶);初夜权更可以用钱买。只是没想到,现在连最后一道伦理防线——母爱,竟然也能够用钱来买,并且,还可以“论斤”称!最让人扼腕的是,有人“抛盘”,也有人“接盘”,而且,买卖双方还都泰然处之,“交易”顺利。敢问:这是一个什么世道啊?我们还有什么不可以出卖的?

记得前些日子,美国有一个研究机构对“母亲”这一角色进行了市场评估。得出的结论是:假如“母亲”可以是一种职业,根据工作量和付出的精力计算,年薪大约需要6万多美元。照此合算,一个人从婴孩到18岁成人,大约要付给母亲100多万美元。试问:世上有几个人能在成年后马上能“钱货两清”呢?世上有几个母亲在“服务”完毕后,伸手向孩子讨要“工钱”呢?

从以上这则新闻不难看出:共匪统治下的大陆,民众的生活是多么凄惨呀!眼下,胡老大向广大百姓大肆兜售“和谐”社会;在全世界鼓吹“大国崛起”。可是,一个连母爱都能“出租”的社会能有什么“谐”可“和”?一个连母爱都能“叫卖”的民族凭借什么可以“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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