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多少人我们才舍得降半旗




布什下令降半旗哀悼枪击案遇难师生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回顾过去,凡是国家领导的死亡都无一例外的执行了这个政策,甚至谢富治这个并不符合资格的人也下了半旗,可是从来没见哪次为了重大灾难死亡的老百姓执行过下半旗政策,一个很大的遗憾就是唐山地震,整整24万人罹难,就连联合国总部都降下了半旗,可是我们的国旗却一刻也没降下来
  
  
  我们和美国同时发生了32人遇难的悲剧,在国人嘲讽美国枪支管理制度的时候,能不能也为我们的同胞难过一次?半旗可能没什么实际意义,但这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政府对人权和生命的尊重,而这种尊重蕴涵的社会意义是金钱无法带来的
  
  
  犹太老教授和韩国杀手虽然很有新闻价值也很有思考价值,但毕竟那是离我们十万八千里外的事情,而被钢水烧化的32个工人却是我们的身边之事,网友们和新闻媒体都表现出对美国人无限的关切和对国人灾难难言的冷漠,我不知道想到这些各位还有没有继续聊美国人八卦同时幸灾乐祸的兴趣
  
  我要说的就是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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