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崔鑫被判7年 法院拒绝提供判决书

居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的法轮功学员崔鑫,因家中有法轮功资料和富士复印机,被警察非法逮捕和关押,并禁止家人探望。

明慧网的报导说,2006年12月22日下午2点左右,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察和呼兰公安局副局长姜继民、国保大队教导员陆文学等闯进法轮功学员金成山、焦晓华家,将夫妇二人绑架;同时又将法轮功学员崔鑫从家中绑架。金成山和崔鑫都是不能自理又不能行走的残疾人。现两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省公安厅医院。金成山的妻子焦晓华被关押在哈市第二看守所。

据了解金成山因褥疮出现身体多处溃烂。当局不但不放人,声称要在最近由哈尔滨市法院监督、通过呼兰区法院对崔鑫、金成山及焦晓华进行开庭审判,哈尔滨呼兰区公安称,只要金成山、崔鑫“还有一口气就往监狱里送”,不允许保外候审或就医。

报导指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到呼兰公安局要人,被告知管不了,要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及“六一零”头目管。有的办案人也说不愿意管法轮功的事。有同情的人说:你杀人放火我都能帮上忙,但法轮功的事我帮不上、也不敢帮;你不写“四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就要严判。

崔鑫侨居美国的亲属姜鸿告诉大纪元,4月16日,崔鑫的家人给呼兰区法庭打电话,被告知法院已通知崔鑫本人被判刑7年。崔鑫的家人说,法院拒绝提供判决书的复印件。

崔鑫自去年被捕之后,就失去了与家人的联络。由于家人不被允许探视,所以这期间崔鑫在拘留所被关押和遭受判决的情况家人一无所知,至于这期间崔鑫遭受什么样的迫害,身体状况如何更是一无所知。姜鸿说,和她住在一起的母亲非常担心妹妹崔鑫的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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