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 网络图片 )
一场大火吞噬了39条无辜的生命,也使得医院这个原本救死扶伤的地方成了催魂夺命的场所,令多少幸福家庭陷入无尽的悲愤之中。他们多次强烈要求对事故的肇事者进行惩处,以儆效尤,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广泛认为的肇事者却逍遥法外,而一个似乎无关的人却被抓来做替罪羊,此案引起辽源广大市民的强烈不满。4月14日,记者赶往辽源探求内幕……
案件回顾
2006年8月31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12•15”特大火灾案开庭审理。
辽源市检察院认为,张殿坤身为市中心医院电工班班长,在2005年7月医院配电室改造工程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监督不力,违规操作,发现变电器二次保护装置电阻丝熔断时,违反操作规程,擅自用铝丝代替电阻丝安装使用,为火灾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在停电时强行送电,明知配电室出现火险,既不报警,也不向医患人员通报火情,造成众多人员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追究电缆厂家——河北省武强沈强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主管技术副厂长于鹤杰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
被大火烧毁的配电柜( 网络图片 )
对电缆销售环节所涉及到的辽源市瑞泰电线电缆销售处业主杜计锁、无业人员王二兴、沈阳辽缆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经理宋树刚、沈阳沈强电缆有限公司经理魏雪影、法人代表于宽海五人,被指控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
在中心医院配电室改造工程中负责施工的辽源市龙山区纺织电器安装队队长赵永春,辽源市龙山区退休干部、工程师孙凤林,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设计,被指控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
辽源市中心医院原副院长、退休后返聘并负责基建工作的金成泰,总务科科长赵永刚、副院长李明明、院长王绍文,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重大的失职行为,公诉机关认为应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院长说电力安全由主管院长负责,副院长说由专门部门负责,综合科说他们根本没有电力安全保护职能,电工说领导没有让他监督电缆施工、发生断电时也是在正常操作。
侦查偏离了方向 电缆厂遭殃
“这个案件从公安机关介入侦查开始就偏离了主题方向,没有从起火的主要原因 ‘起火点’上着手,而是把侦查方向转移到了‘电缆’。”辽源市公安局一位内部人员对记者说,“为什么要这样做?原因很简单,就是市里主要领导要把自己 “择”出来。电缆的生产厂家属于河北省,把主要责任推给电缆厂,辽源市的主要领导和肇事的医院院长就可以从轻发落,从目前的情况看,他们需要的效果基本达到了。”
检察官:起诉于鹤杰主体不符
辽源市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对记者说:作为公诉机关,首先要审查被起诉的人是否符合主体资格,“12.15” 特大火灾案中的嫌疑人于鹤杰是河北省沈强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主管技术的副厂长。这个厂是一家私营企业,于鹤杰不是法人代表,只是一个技术副厂长。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其前提是“生产者”。如果真的有罪的话,也应该追究这个厂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9月1日,庭审进行到了第二天。辩护人要求公诉人出示火灾现场电缆物证,公诉人仅仅出示了照片。在辩护人的强烈要求下,法官也要求公诉人出示电缆实物,但公诉人竟然没能出示。为什么这个物证不能出示,这个重要物证在哪里?是公诉机关没有,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没有出示物证,使物证链条中断,造成控辩双方无法对该物证进行质证,更无法证明火灾现场的电缆是河北省武强线缆制造有限公司的产品。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有一种解释,是某些人蓄意策划了把电缆厂来进来做替罪羊。再则,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即使依法延期后,也应当在2006年10月26日作出判决。目前,这个案件到已经严重超期限了。
检察院住所监察室也曾多次向辽源中级法院提出超期羁押的问题,可是中级法院已经陷入了很尴尬的地步无法自拔,为什么?因为人家没有罪,你怎么判?就这样,有罪的和没有罪的都被人为的搅和在一起了,使本来很清楚的案件人为的复杂化了。谁有这个本事把案件操纵到目前这个地步,单靠哪一个单位是不行的,我们检察长也没有这个本事,没有市里主要领导的安排,谁吃了豹子胆敢这么做!
法官:我们说了不算
在暗访期间,辽源市中级法院的一位法官在谈到辽源市中心医院大火案件时这样对记者说:说到超期羁押一事,这是事实,而且已经严重超期羁押,检察院找我们,律师找我们,当事人的家属更是揪住我们不放!我们的压力也很大,为此,我们也打过报告请示放人,可是上面领导就是不批,我们能有啥办法!当记者问:咱们法院不是独立办案吗?这位法官苦笑着说:说的好听,如果真的独立审判的话,这个案子早就结束了。这是在中国,这么大的案子,能独立审判吗?
辽源市中级法院鲁志良院长接受市里各新闻媒体采访( 网络图片 )
就在案件审理期间,王绍文和他老婆到我们法院频繁的活动,说他自己没罪,你说他没罪,那谁有罪?难道就电工有罪,就电缆厂于鹤杰有罪?那不是扯淡嘛!
有罪的没抓,把没罪的放了。当时我们要抓王绍文,可是领导不批,你说我们有什么办法?
我们法院的意见是,电缆厂于鹤杰是一个月工资1000多元的打工者,他不是生产者,所以定他的罪没有理由,为了慎重起见,我们法院写了一个报告送省高级法院请示,没有想到省高级法院说我们判的轻了,不让我们宣判,还把卷给调走了。
说到省高院为什么要调卷,这位法官是这样解释的:省高院是“指导”我们,看我们的意见行不行,给我们的案子把关,看我们对事实把握的对不对,本来应该是我们判完以后,他们认为不行再监督。现在整的我们也不明白,卷宗在他们那里呆了5个多月,你应该拿原则性意见,指导性意见,怎么能管我们具体的审判呢?这不是把我们的审判权利给剥夺了,这样就没有二审了。这个案子最后惊动了最高法院,我们的意见是我们先拿出一个意见,然后和省高院一起去最高人民法院去汇报,可是最后没让我们去。
医院职工讲述谁是真正的“凶手”
4月14日上午,天山下着濛濛的细雨,记者来到辽源市中心医院采访,问起当年大火的情况以及目前嫌疑人的情况时,一位工作人员把记者带着僻静处说:12.15大火的主要责任人应该是我们医院的原院长王绍文,其他的人都是受牵连的,电缆厂更是当了替罪羊。为什么呢,应该追根寻源啊,按照理说,我们医院的装潢必须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是我们院长不经批准就装潢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整”钱!为了掩人耳目,王绍文在医院包工头王某的协助下与四平市郭家店的一个包工头签了协议,这个协议虽然是和郭家店签的,但活却是由医院的包工头王某来干,当然结帐的人也是王某,因为王某在医院已经干了五年的承包活了,这样干牢靠。
说到王绍文的取保候审,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那是王绍文托人走路子办的。
王绍文长期喝大酒造成声带息肉、慢性咽炎,长期吃激素,最终造成了股骨头坏死,他这个病已经好几年了,也没有影响他上班,没有想到如今却成了他取保候审的一个理由,其实他办理取保候审是违法的,因为他的缘故造成了特大事故,而且是严重的事故,根本不符合取保的条件,就这也给办了,从中可以看出王绍文的能量来。
有钱又有势王绍文如此“猖獗”
知情人介绍,王绍文的“崛起”和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贸委主任赵秉辉有直接关系。在赵秉辉担任辽源市委书记期间,赵的妻子毛某是辽源市国税局副局长,因为毛某得了心脏病,需要到北京治疗,王绍文跟着来到北京。毛某治病所需的3万多元全是医院垫付的,从此王绍文得到了赵秉辉的力挺。
1997年,王绍文经赵秉辉的妻子毛某牵线,为医院将近1000多人每人购买了一套报喜鸟,购进价格是1600元一套,每位职工自己出了100元。其实这套西服的实际价格大约在300元左右,就这样,百万余元都进了王绍文和毛某的腰包。
尝到了权利带来的甜头,王绍文欲罢不能,越来越疯狂的用权利为自己敛财,没有好处的事情他是从来不干的。这次大火的原因是因为用电引起的,医院为什么用电量这么大,因为我们医院以前的取暖是靠供气,因为供气不给回扣,所以王绍文不但不掏钱买气,反而安排医院的工作人员偷气。
有时候为了偷气,把工作人员关进供暖房里整天的捣鼓供暖开关,2005年,也就是大火的前一阶段,医院偷气的被供暖公司发现后,采取了彻底的措施,医院也就没有暖气了,住院的病人和手术室等重要科室没有暖气怎么行。于是在王绍文的支持和默许下,病房和各科室都用起了电炉、电暖风机等进行取暖。严重超负荷的用电和配电室二级保护装置失灵,最终导致大火的发生。
大火迅速蔓延然后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医院装饰使用的是可燃材料。中心医院门诊部、住院部、办公楼连在一起,建筑呈“口”字形,总共四层,一、二层是门诊,三、四楼是住院部。在这场火灾中,过火面积达5000平方米。大楼北侧第四层烧毁,三楼部份过火,南侧一至四层基本烧毁。黑了心的王绍文和包工头王某沆瀣一气,承包1000多万元的装饰工程上报的材料应该是阻燃的,但购进的材料是可燃的,这样的装饰成本大幅度降低,他们得到了可观的利润,但为大火迅速蔓延埋下了祸根。工程完工后,市里主管领导和卫生局领导来医院检查工作发现了这个问题,担心的说,你这表面上挺好看,但要注意防火啊!王绍文说:“那不能!”
这个硕鼠,从他当院长以来,在医院的工程、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回扣和好处,最少捞了3000万,可谁来查?本来我们以为火灾出来了,王绍文也能显出原型了,可是我们的想法太天真了。王绍文出事不久,大约是2006年3月间,王绍文的老婆从银行一次提出300万元四处活动,这次火灾的案情不久就发生了变化:王绍文取保了,电缆厂和销售厂家当了替罪羊。
说到这里,这位工作人员把记者带到医院门诊的一个房间里,只见他从柜子里拿出一把剪刀从墙壁的下角把装饰板用力的剪下了一块,他拿出打火机一打火,一瞬间这块装饰板就着了起来。
医院使用的易燃装饰材料是造成死亡众多的主要原因
说起那场大火,一位出租车司机这样告诉记者:我们出租车司机是第一批赶到现场的,当时我看到了王绍文的表现,他双手合十,嘴里不住的嘟囔着“保佑啊,佛祖保佑。”全然没有想到去救火。后来听说起火的原因是他们医院的电工违章操作,而大火蔓延的主要原因就是他们医院使用的装饰材料出了问题。你不知道,那次火灾不久,医院工地的工棚又起了大火,后来才知到是民工使用电器不慎出了问题,所幸的是大火没有蔓延,也没有出人命。
4月16日,记者来到辽源市委采访,办公室的王秘书接待了记者,记者将几天采的情况向其做了简单说明,并告诉他,有些市民认为,辽源市特大火灾案件久审不判的主要原因是市委主要领导干预的结果,记者希望市委有关主要领导对此进行解释。王秘书表示,秘书长不在家,等请示后再作答覆。
16日中午,记者接到一个电话(号码:0437--3312641),一位自称姓赵的辽源市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说:你都采访了哪些人,这些人的讲话是否具有权威性?记者回答:你无权了解记者的采访对像。记者问,一个案情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辽源市中级法院却久审不判,甚至把案件捧到省高院,现在又送到最高院,这说明了什么呢?那位常务副部长没有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就挂了电话!
电缆厂:我们损失巨大
河北省武强县电缆厂在给全国人大的信中说到:
2006年2月24日辽源市公安局又以“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将我公司技术副厂长于鹤杰逮捕,同年8月10日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31日、9月1日两天公开审理了本案,但时至今日仍未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于鹤杰已经被超期羁押半年之多,我公司也一直处于停产、停业状态,造成我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余万元,公司里的320名工人包括二十几名残疾人失业,生活毫无保障。武强县电缆制造业也因本案受到各种社会非议,整个电缆行业处于萧条状态,给武强县经济发展带来重创,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迟迟不做出合法、公正的判决已经严重侵犯了我公司和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使我公司面临破产的边缘。公司的员工因失去生活保障而为之愤慨,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反映此情况,因涉及区域管辖问题在河北省无法得到解决,所以在今年两会期间曾几次试图到北京集体上访给公司讨一个公道,都被我公司以稳定为重劝阻下来,我们希望有关领导能够重视、维护我们工人的利益,依法督促法院尽快做出公正判决,给武强县整个电缆行业正名,使我公司早日恢复生产,保证我们的工人有活干、有饭吃,保护我们的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最基本的保障。
河北省武强县沈强电缆厂欢迎媒体记者采访,联系电话:13214319930
作者介绍
中国舆论监督网由李新德创办于2003年10月,2004年首发“下跪副市长丑行录”一文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民间反腐网站46天扳倒下跪副市长》(城市快报)、《他们最害怕光》(中国青年报)、《中国网络自由飞翔的雄鹰》(路透社)、《互联网改变中国政治版图》(纽约时报)。
李新德参与的部份案件有:辽宁阜新“退休高官”王亚忱案件、河北国投公司董事长梁云才双规致死案件、中国最牛的社长和他神秘的爱人、天津塘沽区政府“腐败楼”事件、“两头通吃”的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湖南省)、辽宁省纪委书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文章,导致多名厅级以上高官落马,创造了网站舆论监督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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