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成湖南纪委贪官敛财工具

规”(在规定时间及规定地点接受调查)是中国纪委调查贪官的手段之一,前湖南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却借“双规”的名义疯狂敛财和蹂躏百姓,成为地方大恶霸,掌权十一年间,以提供纪检保护为由向各企业收费,贪污高达八千万元人民币,并非法拘禁大批官员和私企老板甚至普通民众。

任郴州纪委书记培植黑势力

曾锦春是郴州市汝城县人,一九九五年起担任郴州纪委书记,在郴州,稍微有规模的企业,都要花四十万元从曾锦春处购买所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的保护牌,对于不买牌的商人,曾锦春就立即“双规”伺候,逼其就范。郴州共有五百多家煤矿,不管有证,无证,曾锦春都要管。多年来,他还培植了两支黑恶势力,为他捞钱和摆平事情,并安插四十多名亲戚在郴州的公检法及政府部门工作。

在郴州,不论任何案子,只要找曾锦春,谁出钱多,谁的官司就能赢,郴州的大大小小官员几乎都得乖乖听话,否则难逃“双规”厄运,曾有法官、检察官不听话,结果第二天就被“双规”。仅○一年到○二年,曾锦春在临武县、宜章县和桂阳县就“双规”非法拘禁官员和群众三十多人。

虽然郴州民众多年来不断向省纪委告发,但曾仍然三次逃过审查,直至去年九月十九日,才被湖南检察院和省纪委强行带走调查,当晚郴州民众纷纷打出横幅,上街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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