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康有为,重鉴百年史——对未来中国最佳政体的再思索

康有为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对康 有为发起和主导戊戍变法运动,后人褒赞的多,贬责的少;然而,在戊戍变法失败后,康有为顽固反对革命,力主君主立宪制的言行,使得他自己被上个世纪中国的 主流史家--国、共两党的史家共同钉在“历史的耻辱住上”,令人尴尬和痛苦的是,在随后的一百年里,历史却以最惨痛的方式证明了康有为的正确性。

许多中国人以为:历史不能假设,这其实是一种谬见。历史可以假设,但历史不能改写;如果历史不能假设,那么历史问题就没有探索和思辨的空间。

如 果当年中国走上了君主立宪制的道路,就不会出现民国初年那种军阀割据混战的的局面;苏俄将没有机会和条件扶持中国的叛乱势力在中国各地煽动暴乱,没有象孙 中山国民党那样的武装割据势力以供寄生,中共即使产生了也不能坐大,更没有武力夺权的条件;没有暴乱的条件和中共的坐大,象毛泽东这样的富于天才的枭雄黑 道人物就没有机会祸乱中国;如果当年中国没有军阀割据混战和国共内战的乱局,日本也不敢对中国发动全面侵略战争。

如果当年中国走上了君主立宪制的 道路,中国的宪政体制在几十年当中早已经成熟和完善,一如当今的日本体制。宪政体制本身就是最好的国民的启蒙老师,如果宪政体制在中国得以确立几十年,今 天人权、自由、民主、法治理念早已深入人心,今天的中国大陆根本就不存在那种主要由中共专制统治造成、又别有用心强调的国民“素质低下”问题;也用不着经 受国民党实施的军政、训政、宪政的过渡。

如果当年中国走上了君主立宪制的道路,今天的中国社会早就是一个私权受到充分保障的社会,中国决不会出现 今天重又出台六十年前的旧法的怪现象--中共当年撕毁中华民国的民法后,倒行逆施、大肆抢劫破坏,今天发觉无路可走了,又遮遮掩掩、煞有介事地部分恢复六 十年前中国就有的保护私产法。

如果当年中国走上了君主立宪制的道路,中国社会文化决不会遭受马列毛无神论暴力共产歪理邪说的戕害;也不会遭受当今 的邓江胡修正主义官僚资本党-- 金钱拜物邪教“以经济为中心”、“一切向钱看”的新歪理邪说的二重荼毒,如是,中国社会决不会像今天礼崩乐坏、歪风横行、陋俗泛滥、犯罪猖獗、生态毁 坏...中国社会早已象今天的日本社会一样,是一个民风纯正、道德优良、习俗健康、秩序井然的和谐社会,决不会出现像今天这样的极其恶心的作秀献丑丑戏: 在今天中国人心世风大坏、社会极不和谐的当头,胡锦涛这个专制独裁者不仅表现出没有半点缓解问题的诚意,还要跳出来自欺欺人地扭秧歌、唱花腔,高唱“和谐 社会”、“八荣八耻”,变着戏法粉饰“太平盛世”。

如果当年中国走上了君主立宪制的道路,今天的中国必然是一个自由、发达、繁荣、稳定的大国,一 如今天的日本,不会有军阀混战,不会有国共内战,不会有“土改”、“镇反”、“大跃进”;不会有“文革”、“严打”、“六四”、镇压法轮功、野蛮的计划生 育和贪暴冷酷的强拆征地,中国不会走大半个世纪的弯路,更不会冤死上亿人!

许多人认为:历史已经证明,中国当年不可能走上君主立宪制的道路。这种 观点貌似公允,其实大谬不然,因为历史的结局很不确定的,是多种偶然因素的综合结果,结局的既成事实性并不能证明结局的唯一性。比如,二月革命后的俄国至 少存在着两条道路选择:宪政民主道路和共产苏维埃道路,俄国当时走宪政民主道路的条件还好于走共产苏维埃道路的条件,而且事实上俄国已经成立了走宪政民主 道路的临时政府,要搞无产阶级专政的列宁一帮人一度穷途末路,只是临时政府总统克伦斯基的政治才干远逊于列宁,而且他也不够狡猾,他在关键时候犯下了一系 列严重的决策失误,才使列宁得到机会反败为胜。当年俄国差一点就走上了宪政的道路而避免了共产主义的大弯路,布尔什维克在俄国的胜利完全是偶然因素造成 的。

历史上中国差一点就走上了君主立宪制的道路:如果当年满清政权早一点实行政治体制改革,如果载沣不批准盛宣怀提出的愚蠢的铁路国有化政策,四川保路运动就不会爆发,武昌新军也就没有机会起义成功;如果革命党势力不那么急于推翻帝制,中国必然走上君主立宪制的道路。

历 史,好像总在肆意玩弄中国人:一百年前,康有为就认识到中国必须实行君主立宪制这一真理。当年康有为眼见革命风起云涌,清廷迟缓的立宪改良很快就要被革命 风暴吞没,苦口婆心地大声疾呼:旧俗俱在,公理未明,只可立宪,不可革命!(康有为《与南北美洲诸华商书》)康有为的苦心换来的的却是一片嘲笑和辱骂,还 有无边的沉默。

当年,以孙中山先生为首的革命党人,深怀对满清种族灭绝、民族压迫历史罪行的仇恨,深怀对满清愚昧野蛮腐朽统治的绝望,他们全身燃 烧着报仇雪恨的民族激情,心中憧憬着美国式共和国的壮阔蓝图,从而根本听不进康老夫子的忠告。孙中山记住了爱新觉罗家族的罪行,却忘记汉族的一句古训: “解铃还须系铃人”。孙中山先生不明白:以最小的代价把中国推上宪政的道路,就是满清皇室对其历史罪行的最好的偿还。

满清皇帝倒了,中国的天却没能光明多久,转瞬就笼罩在自相残杀的彤云当中。中国人推翻了一个皇帝,却付出了上亿人生命的代价,得到了今天这样一种结局。

一 百年后的今天,在激情和狂热彻底湮灭消散后的冷静和仔细当中,人们无比尴尬地发觉:原来今天迟迟出台不了的新闻法,满清在1907年就已经颁布了(《大清 报律》);原来当今的中共国宪法,还不如一百年前清廷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来的进步;原来载沣于1911年十一月已经颁行的《重大信条十九条》,现在在 中共统治下反而成了虚无缥缈、遥不可及的梦想......

这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想,任何富于良知的有识之士,面对无比尴尬的现实,在回想中国浑噩如梦的百年近代史时,都会禁不住久久地叩问苍天!

一百年来的沉重历史已经完全证明了康有为的正确性,这是中华民族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得到的学习成果,我们要为康有为正名,在这继清末以后又一个中国命运的大转折时期的来临之际,我们要高度重视康有为的思想遗产。

今天肯定康有为,决不是要放弃革命手段。由于中共政权与晚清政权的本质区别,以革命推翻中共政权与康有为的思想并不矛盾;如果中共死不悔改、负隅顽抗、拒绝交出权力,以革命的手段将其彻底消灭就毫不为过!

肯定康有为,不是要模仿他当年扶清立宪的做法,去拥戴中共党主立宪,而是要借鉴康有为的思想,在中共专制瓦解后采取符合中国国情,能够确保长治久安的宪政政体。

今 天仿效康有为扶清立宪的做法去拥戴中共立宪是行不通的,因为中共政权和晚清政权有着本质的区别:当今中共政权仍然与毛泽东时代别无二致,它是一种完全根据 极权的需要精心设置的政权,因此中共政权与宪政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这种政权无法改良。前苏联、东欧的实践证明:一旦去除共产党政权的专制性,共产党就会 丢失政权。这就是今天的中共拼老命也要抓住权力不放松的根本原因。相比之下,晚清政权和宪政却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在入关征服中国之初,满清政权虽然带 有强烈的外族征服政权的性质,但到了晚清,它已经彻底汉化,基本上成为一个传统的中国王朝,传统的中国王朝政权虽然也常有专制暴政,它却不是根据极权的需 要而设置的,它的控制力远较共产政权为松散,传统的中国王朝政权既无能阻止自由化,也与自由民主不是势不两立的对抗关系,因此,它能够和宪政并存。日本、 泰国、英国和北欧国家的例子证明:传统的王朝政权完全可以通过改良而实现宪政。

许多民运人士至今全盘否定康有为,这是因为他们对君主制有一种根深 蒂固的的误解,他们认为君主制都是“封建”的、反动的、落后的、不民主的。这实际上是一种很大的谬见。因为民主--多数人说了算,不等于宪政,民主只是制 约权力的手段之一,自由才是目的,要保障自由,需要权力制衡,包括对民主的制约。俗话说: “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多数人实际上比少数人更可能犯错误,不受制约的纯粹民主,必然产生多数人的专制暴政,比如雅典后期的民主暴政、法国大革命时期 的雅歌宾派专政、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专政。纯粹的民主体制其邪恶并不在独裁专制之下,只有宪政民主体制才能保障自由,而一个政治体制能否成为宪政的关键是 权力是否受到制约,而不在于是多数人统治还是少数人统治。

纯粹的君主制--比如中国历朝历代的帝制,由于君主的权利不受制约,容易演变为暴君政治;君主立宪制虽然也是君主制,但是因为君主的权力受宪法约束,又受到议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制衡,从而不可能形成专制权力。

事 实上,实践已经证明,虚君立宪制(含君主立宪制和虚位元首制)要比总统制民主政体更容易建成稳固的宪政:韩国、台湾、菲律宾和亚洲、非洲、拉美许多国家效 仿美国的总统制政体,历经了很大的波折,台湾、菲律宾至今改变不了动荡的政局,伊拉克新民主政权四年多来连基本的社会秩序都未能维系,至今仍是恐怖爆炸遍 地...就连的法、德诸国,在彻底推翻君主制后,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波折:法国在大革命之后历经百年动荡;德国则在推翻德皇之后陷入党争乱象,为希特勒所 乘,再次蒙受世界大战的灾难和战败的屈辱,后来法国采取了有别于美国政体,类似于实权君主立宪制的总统--总理二元制政体;德国则采用了类似于虚君君主立 宪制的虚位元首制,这两个欧洲大国才繁荣稳定至今。而英国、北欧诸国、日本、泰国因为保留了君主制,避免了许多波折和弯路。泰国虽然去年罕见的发生了一次 反对泰国总理的军事政变,但却没有死一个人,做到了政府权力的不留血转移,社会秩序也安好无恙,泰国国王在政变中起到了维系人心、稳定社会的关键作用, 这,在非君主制的国家是不可能的。

没有人格化、固定化国家象征的民主政体,如美国式的总统制,虽然能够充分地反映民意,但是比起虚君立宪体制,也包含着多数人暴政的危险。

没 有人格化、固定化国家象征的民主政体,国魂无系,只有更倚重于民意,过分倚重于民意,就容易受制于民意。民意就是大多数人的意见,由于国家治理的诸多事务 与民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一个合法的政权的在进行统治时,不能够无视民意,否则就会变为少数人利益凌驾于多数人利益之上的寡头专制暴政。但是,一个政 权如果完全被民意牵制,也容易异变为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暴政,因为民意远非“天然合理”。

因为人的天性上的弱点,每一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错 误,民众中占绝大多数的是普通人,他们的理性和素养都远逊于少数精英,因此普通民众比精英充斥着更大的缺陷和谬误,因此大多数人的决定不仅不比少数人的决 定来的正确,反而往往比少数人的决定更加偏颇和错误。比如,在美国的和欧洲国家,具有强烈排外倾向的并不是上流阶层,而是劳工阶层和下层民众;意大利的黑 手党、俄国的光头党、德国的新纳粹都是在下层民众中最有市场;德国统一后,新纳粹势力之所以迅速膨胀,是因为前东德庞大的穷人群体为其疯长提供了肥沃的土 壤...由于绝大多数民众的平庸,使得他们的弱点容易被奸邪的政客野心家利用,这些人,如墨索里尼、希特勒、列宁、毛泽东等,非常擅长煽动民众的狂热,以 逞就自己的个人野心。总而言之,因为人性都是自私的,所以,如果任由大多数人说了算,就会必然作出损害少数人正当权利的决策,即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迫,这 就是专制的开端。

今天有许多中国人仍视为了多数利益损害少数人的利益行为为理所当然,却不知道这是一种无视自己权利的愚蠢观念,因为如果没有对不 同人群的权利、对每个人的权利的平等保护,人权保障就成为空谈,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受害者,正如文革中林彪私下对毛泽东整肃运动的指斥:“今天一小撮,明天 一小撮,后天就是一大片 ...”共产革命就是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极端例子。另外,“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很容易被奸邪政客用作胡作非为的借口,毛泽东的倒行逆施,哪一次不是打着 为了多数人的利益的大旗?

总而言之,纯粹的民意是靠不住的,也是危险的。

过分地倚重民意,就是倾向于纯粹民主,对于纯粹民主的危险,美国宪政思想家卡尔霍恩深刻地指出:

“…… 正是这种消极的权力,即阻止或牵制政府行动的权力--不管对它可以如何称呼,否决、提出异议、拒绝执行、制约或权力平衡--事实上构成了宪政。 ……消极权力创造宪法,而积极权力创造政府。……必然的结论是:哪里数量上的多数独占政府,那里就没有宪政,因为宪政意味着界限或限制;……因此,数量上 的多数如果不与共存的多数相结合,在任何情况下都必然会改化成专制政体。”

由过分倚重民意的弊端可以看到:一个更加优良的宪政政权既应该受民意的 影响,又能够和民意保持一定的距离。虚君政体由于设有一个中立化的固定的人格化国家象征,作为政权的精神领袖和灵魂人物,能够起到维系一个国家的各利益集 团的枢纽和各个阶层利益的协调人的作用,这种稳固的人格化国家象征,就象一堵不偏不倚的、厚实的墙,阻挡着民意的泛滥、也阻挡着政权内任何一个强势团体的 咄咄逼人,从而非常有利于权力的权衡和政权的稳定。这,是无君民主政体无法做到的。

中国社会至今仍然是一个儒家传统的社会。儒家传统的社会是一种 非宗教化的社会,而且带有浓厚的人治的性质和宗法的性质,在儒家传统社会的影响下,民众更看重政治人物的权威而不是法律的权威。台湾社会就是这样的社会, 这种社会,一旦统治者因为丑闻曝光而权威扫地,又没有别的有权威的政治人物出来稳定局势,民众就因为失去权威人物的精神粘合作用和慑服作用,而变成充斥着 逆反心理、肆意妄为的乱民,甚至暴民。中国社会的这种特点已经为民国的历史所证明,现在又为现今台湾的乱象所证明,这些都表明:中国社会(包括台湾社会) 是一种必须拥有人格化、固定化的权威,才能够维持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社会,中国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民族、国家的人格化象征,才能够达成既自由,又发达、繁荣、 稳定的最佳效果。

综上所述,最适合中国的道路不是美国式的总统制道路,而是一条虚君宪政的道路。一百年来的血泪证明了康有为先生不仅是正确的,而 且是中国近代最有远见的政治思想家,一百年前,康有为先生是对的,因为当时的中国人“习惯有个皇帝 ”,对于美国式的总统制共和国却很难理解,不借助君主制,中国人很难明白宪政的含义,一百年前中国最适宜走虚君立宪的道路;一百年后的今天,康有为先生仍 然是正确的:今天的中国人仍然习惯有个皇帝(“主席”),对于美国式的总统制共和国充满了谬见,不借助虚君(“主席”)立宪制度,中国人很难明白自由民主 的含义,一百年后的中国最适宜走的道路仍然是虚君立宪的道路。

当然,今天的中国不可能再恢复君主立宪制,因为历经辛亥革命和共产革命,中国王朝帝统已被彻底摧毁。我以为,今天肯定康有为的思想,不是要生搬硬套地复辟君主制,而是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借鉴外国的经验,创生出新形势的虚君宪政制度。

今天对于中国来说,不幸之中的万幸是:探索新路以不用摸着石头过河,我们有现成的范例--德国的虚位元首制可供借鉴,这样的借鉴决没有象民国初年探索共和道路那样困难,因为比起美国,德国的国情与中国接近得多。

曾节明 星期三 2007年4月4日下午 5:26:41(星期四 2007年4月5日下午 6:06:19第一次修改)(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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