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西公安副厅长被判无期 养情妇未定罪

大陆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枝,4月9日下午被浙江省衢州市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晓刚此前还拥有六名情妇,但没有定罪,官方的报道也未说明原由。

  官方新华社报道,现年五十六岁的许晓刚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是正厅级官员。根据法院判决书,1997至2005年5月期间,许晓刚利用担任公安厅副厅长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超过四百万元、港币23万元、美金七万元、欧元一万元。

  但是判决书未对许晓刚养情妇定罪,此前许晓刚已经承认拥有六名情妇。判决书仅指出,1989至2006年,爱好打猎的许晓刚,先后非法将六枝民用制式枪枝存放在办公室和家中,后来又分别存放在朋友处,构成非法持有枪枝罪。

  今年2月15日,法院公开庭审时,许晓刚承认犯罪事实,并当庭悔罪。庭审即将结束时,许晓刚谈到自己走到如今这一步是“咎由自取”,最后大声地哭了出来。

  据称,许晓刚有六个情人,许晓刚在庭审时也承认了自己和她们之间的情人关系,六人当中有按摩女、三陪女、夜总会女服务生、女演员等。许晓刚和她们长期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并将索要的大量钱物送给她们。

  1997年初,许晓刚到青岛开会。会议期间,他独自到某洗浴中心,认识了按摩女赵某。许晓刚约赵某到宾馆吃饭,并发生两性关系,付给赵某1000元。两人确定情人关系。此后近3年时间,许晓刚与赵某保持联系,先后在南昌、上海、北京等地约会和发生两性关系。许晓刚还专门找人安排赵某到北京工作,先后给赵某四十余万元。

  1998年上半年,许晓刚到北京出差,在天上人间夜总会认识坐台小姐陈某,与之发生关系,付给3000元。两人的情人关系保持到2000年6月,许晓刚共给陈某三十余万元钱物。陈某离开夜总会后,许晓刚还帮助陈某服务的广告公司联系广告业务等。

  2003年春节,许晓刚与无业女李某在南昌一酒店发生关系。此后,许晓刚帮李某在南昌经营服装店,两人多次发生关系,保持情人关系至案发。许晓刚共给李某两百多万元钱物。

  从1990年代开始,许晓刚与当时省内某文工团演员邓某相识,两人在2000年关系有了实质性进展。邓某调离江西后,许晓刚仍与其保持密切联系。两人交往期间,许晓刚共给邓某两百余万元钱物。2000年,许晓刚还与南昌某茶楼女老板刘某数次发生关系,并送给刘某钱物。

  许晓刚在供述中称:“我与她们的关系,用包养二字基本上都能概括。十年时间,总账算下来,花在她们身上的钱物近五百万。真是触目惊心!我的钱都花在女人身上了,想想真不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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