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初审裁决24家中国企业侵权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日前发布初审裁决,宣布精工爱普生的11项专利全部有效,认定包括珠海纳思达在内的24家公司所出售的墨盒产品中,有超过1000种型号的墨盒侵犯了爱普生的专利。美国贸委会还建议发布一个普遍排除令和停止令,要求所有被告停止向美进口和在美销售侵权墨盒,并禁止所有侵权墨盒(无论是否由上述被告生产)进入美国市场。
普遍排除令和停止令并发,是美国337条款可能做出的最严厉的裁决。
早些时候,惠普提起的一起几乎内容相同的调查,则以被告纳思达请求和解并主动撤出相关市场而告终。
近年来,中国企业频频成为“337调查”的对象。从1986年第一起有关中国的“337调查”开始,截至2006年6月,涉及中国内地产品的“337调查”共达53起,占调查总量的9%。其中有46起案件涉及发明专利纠纷。
北京大学徐爱国教授指出,“337调查”针对的主要对象都是新兴的经济增长快速的国家。历史上,欧、日、韩等国家和地区曾经依次成为美国“337调查”针对的主要对象国。
中国贸促会国际联络部副部长赵振格在北京向媒体透露,中国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每年都在迅速增长,中国企业为此支付的赔偿金额已经超过10亿美元。
徐爱国认为,“337调查”毫无疑问带有一定的“贸易保护”色彩,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没有国界的,只有重视开发自有知识产权,也积极在国外申请和维护知识产权,才可能维护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利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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