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元买一条人命
河北省廊坊市北边一个县,文教局每年春天都有一次小学高年级作文比赛。4月分的天气还很冷,可是大坑的冰化了,已经有钓鱼的了。4月8日上午十一点参加考试,家长高高兴兴带着好吃的把孩子送到学校,由一个年轻带课女老师带着去考场。骑自行车,慢点骑,有一个多小时也到了。
考完了,据这个学生自己讲考的还不错。吃点东西,玩一会儿,就由女老师带着回家了。
当骑到祁各庄街里头时,迎面开来一个双排把这个学生给撞了,当时这个孩子就昏过去了,司机说我赶紧给送医院看去吧,甭跟人去了。这个老师也没跟着。
家长知道了,就急急忙忙跑到县医院找孩子,医院找遍了也没找到这个学生。就回来找这个老师,问哪的车?哪的人?到哪去了?这个老师也说不出来龙去脉。经邻居劝说,这个老师躲过一场灾难。
这个车上还坐着一个人那,是一个女的,据说是单位的会计,她的良心发现了。她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最后就把这件事对她男人说了,她男人马上就告诉给祁各壮乡派出所这个孩子的情况。折腾了一宿,到第二天上午,到家找人不在了,通过邻居了解到线索,最后在一个钓鱼坑坡找到了这人。
开始还不认,一看不行了,拉着他去找孩子,在距村很远的一个马路沟子里棒子节攒子里,搬开棒子节,这个孩子还有气儿,马上送医院抢救。经两天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是这样的,他心里知道这孩子好不了,就一直拉到火葬厂,想给烧了得啦。火葬厂一看还有气儿就没给烧。他说送医院,拉走了,绕半天,最后就给埋到这个棒子攒子里啦。
他为什么敢这样做呢?他有党妈妈这个后台。这个人是武装部的,开车出差了。
党妈妈出来调停,对家属又是劝说,又是安慰,又是威胁。最后给三万元人民币算了啦。这家上诉正缺钱那,一想,本县是这个态度,到地区法院是什么态度?趁着他们还没来得及串通,立马到省中级人民法院哭诉了这一切,省中级人民法院才着手办理此事。最后判死刑。
这武装部花了三万元,就想买一条人命。(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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