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居民二致上海市长韩正先生的公开信

二致上海市长韩正先生的公开信


上海市长韩正先生:

首先,我向你报告一下, 在上海市黄浦区区政府的纵容和支持下,黄浦区房地局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简称黄开公司)于今天2007年3月21日在我家门上贴出“强拆民房”的通告。在今天这“和谐”社会里,强盗们在光天化日之下终于有恃无恐,要抢我财产,毁我家园,对我这个被他们因动迁而迫害成二级残疾的伤残人和九十二岁高龄的母亲下毒手了。

我于本月七日曾写给你一封公开信,举报揭发黄浦区房地局和黄开公司在黄浦区73号地块的拆迁过程中,官商勾结,违法乱纪,发布虚假公告,欺骗愚弄被拆迁户,强行掠夺人民的合法房屋财产。但这封信如同我以往写给你的信一样,未作任何处理,就被转给黄浦区区政府了。让违法者来对待揭发者,让被举报者来处理举报者,会有何等结果,这是不言而喻的。而黄浦区的区长先生们对转信的用意也一定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他们更加胆大妄为,变本加利,明火执仗地要对我施行强盗行径了。


自2002年10月以来,黄浦区房地局和黄开公司利用作废的拆迁许可证在黄浦区73号地块内,违法拆迁,违法裁决, 违法强迁,强拆百姓住房,盗取国有土地资源。他们行骗时间长达四年半,被骗人数多达三千人以上,行径之恶劣堪称天下之最。我坚决抵制,举报和揭发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 向各级政府和你市长先生投寄了无数的举报揭发信。但这些信都被转到黄浦区区政府,黄浦区房地局和黄开公司手中去了。黄浦区区政府长期以来参与,纵容 和包庇黄浦区房地局和黄开公司的违法违规行动,冒天下之大不韪, 批准和支持黄浦区房地局和黄开公司违法强拆民房。黄浦区区政府的掌权人除了没有秉公执法,当好人民的公仆外,胆大妄为,权力比天还大。他们赶在<<物权法>>实施前,再一次的发出强迁通告,帮助黄开公司掠夺公民的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上有明载。<<物权法>>对公民的合法财产更有明确的保护和保障。你亲手签署的上海市政府第68号令<<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要追究行政执法的过错。但是黄浦区区政府视宪法,法律和法规为废物,统统不在其眼里, 侵民枉法, 视百姓为草芥,允任其宰割。

韩正市长先生,今天我第二次通过互联网向你发公开信, 并在全世界人民面前向你请教:你治下的上海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还受不受法律的保护?你属下的黄浦区区政府还受不受上海市和中央政府领导?黄浦区区政府侵民枉法是不是要追究?黄浦区房地局和黄开公司官商勾结,掠夺公民的合法财产是不是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你自己亲手签署的第68号令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希望市长先生做到言出如山,令行禁止,言必行,行必果。

作为市长应该依法保护老百姓的合法财产,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老百姓只能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和合法权益。同时我还要继续通过互联网向中央政府举报和揭发,继续向世人公开和揭露他们的丑恶行径,直至将所有的违法人员送上法律的审判台。

我并借此向世界上主持正义的人们呼吁支持和声援。

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268号居民 杭丽娟

200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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