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俺想知道美国怎么指责中国人权的?

俺听说了,美国国务院2006年3月8日星期三公布了2006年度国际人权报告,其中关于中国的部份长达85页。

中国政府又一次“义正辞严”是谴责美国《2006年国别人权报告》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这一“内政”指手画脚,作为反馈,党政府又写了一篇作文:2006年美国人权报告。

俺好奇,也想看看美国人到底是怎么对中国指手画脚的,俺是中国普通公民,他对我们指手画脚,我们也想象外交部发言人秦肛那样义正辞言地驳着快活啊。可是奇怪了,在百度上一搜,只能看到党政府的美国人权报告,就是看不到美国的国别人权报告!搜了多次都是无功而返!后来一想,对,上美国驻华大使馆的网站去查查看。很幸运的是这个网站能打开,中文版的都能打开,还有“国别人权报告”的链接,我想这下可以看到了吧,中国的网站不发,咱们绕点路上门去讨只要能看到也说得过去。

可是怪了,别的链接能打开,这人权报告的链接,任你点上个千儿八百遍,显示的都是“无法显示”!!!!!!!!!!!!!!

编者:了解报告,在中国国内恐怕很难找到,请用破网软体,登陆国外的网址。下面给一点2006年关于中国人权的摘译。

《2006年度各国人权报告》──中国部分(包括西藏、香港和澳门)摘译

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发布

2007年3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专制国家,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政府、警察和军队最高层的几乎所有职务都由共产党员担任。最高权力属于由24名委员组成的政治局及其由9名委员组成的常务委员会。胡锦涛总书记身兼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三个最有权势的职务。党的权威主要依赖于政府维持社会稳定的能力、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党对人事、新闻媒体和安全机器的控制以及不断提高中国13亿人口中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文官政府总体上对安全力量保持有效的控制。

尽管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但中国政府的人权记录仍然不良,在某些领域甚至恶化。涉及监视、骚扰、关押、逮捕和监禁新闻工作者、作家、维权人士和辩护律师的引人注目的案件有所增加,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只不过是寻求依法行使权利。中国政府更严厉地限制言论和新闻自由,其中包括对因特网实行更严格的控制和审查。当地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继续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和限制。与过去一样,公民没有更换政府的权利。其他严重践踏人权的行为包括法外杀人、对囚犯施酷刑及刑讯逼供以及包括监狱劳动在内的强迫劳动。中国党政机关对法院和法官实行严格的政治管制,并继续实行不公开审判和行政拘留,从而导致司法改革仍然停滞不前。罪犯往往在被判刑的当天或在上诉被驳回后立即遭到处决。缺乏合法程序以及对律师施加的新限制使法治进程进一步受到局限。个人和团体──特别是那些被认为具有政治敏感性的个人和团体──的集会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和旅行自由继续受到严厉限制,其中包括加强实施于2005年颁行的宗教事务法规。中国政府继续推行强制性的限制生育政策,在某些情况下导致强迫堕胎和绝育。

中国政府未能对难民予以充分保护,强制遣返北韩人仍然是一个严重问题。危害人权的严峻社会环境包括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人口贩运以及对女性、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歧视。中国政府继续对藏族地区和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施行严厉的文化和宗教压制;在新疆地区,被指控为分裂主义分子的维吾尔人继续受到审判和处决。

中国政府继续从事某些刑法和司法改革。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实行受理死刑案的新的上诉程序,并采取切实步骤将死刑审批权从省级法院收回。最高人民检察院于7月颁布新规章,规定了对官员滥用职权行为的具体起诉标准,并申明要追究利用刑讯手段逼供的警察的责任......

西藏

美国承认西藏自治区以及其他省份的藏族自治县和自治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份。西藏自治区内的藏族人口为240万,自治区以外的自治县和自治州内的藏族人口共有290万。政府严格控制有关藏族地区的信息并严格限制外人进入藏族地区,因此难以准确判断人权受到侵犯的程度。

中国政府在藏族地区的人权记录依然不良,宗教自由受压制的程度仍然很高。政府继续严厉谴责达赖喇嘛,并将藏传佛教的宗教活动与同情分裂主义联系起来。保持和发展藏族地区独特的宗教、文化和语言传统及保护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权仍然是令人关切的问题。当局继续严重侵犯人权,包括施以酷刑、任意逮捕和关押、对异议人士采取软禁和监视手段以及任意限制迁移自由。

藏族地区出现的积极动向包括中国政府同达赖喇嘛的特使进行了第五轮对话。3月,当局允许获释的政治犯平措尼珠(Phuntsog Nyidrol)到国外接受治疗......

香港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人口约为700万。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总法《基本法》明文规定,香港除防务和外交事务外享有高度自治。2005年6月,前行政长官董建华辞职后,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在无人竞选的情况下当选为行政长官。立法会议员在2004年的选举中产生,任期4年。尽管选举在总体上被认为是自由与公正的,但在选举之前的几个月出现了有关选民和政治评论员遭到恐吓的指控。文官当局总体上对安全力量保持有效的控制。

香港政府总体上尊重居民的人权,但一些核心问题依然存在。

居民更换政府的能力及立法机构影响政府政策的能力受到限制。自我审查以及对妇女施暴和歧视等问题继续存在。劳动者组织工会并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也受到限制。

澳门

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人口约为50万。1987年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以及1993年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总法《基本法》明文规定,澳门除防务和外交事务外享有高度自治。澳门政府由一名行政长官领导。行政长官由300名成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会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命的60名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和40名内地代表组成的筹备委员会选举产生。2004年,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再次当选,连任5年。《基本法》极大地限制了立法会的权力。2005年9月,选民在分区直选中选出了立法会29名议员中的12名。功能利益组别选出了10名议员,另外7名议员由行政长官任命。《基本法》不把以普选方式产生全部立法会议员作为最终目标。文官当局总体上对安全力量保持有效的控制。

澳门政府总体上尊重居民的人权;但一些问题继续存在, 最明显的是居民更换政府的能力受到限制。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http://usinfo.state.gov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