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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案原告指港府入境处官员证词虚假 要求盘问

 2007-03-08 00:0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台湾与香港法轮功学员控告港府非法遣返的司法覆核案,在3月5日第二天实质审理中,原告律师向法官申请盘问有关的入境处官员,但遭港府代表律师反对。原告促请法官放下政治上的顾虑,做出公平和正义的裁决。
港台首宗基本人权案,星期二进入第二天的聆讯,原告律师就港府强制遣返及拒绝入境的决定,当中所涉及的违反基本法和相关条例,向法官做法律上的陈述。

当天的聆讯结束后,代表5名原告发言的台湾原告朱婉琪律师表示,来香港打这场人权官司的道路崎岖而漫长,原告律师夏博义当天清楚的告诉法官夏正民,必须考虑到原告的宪法权利被侵害。

台港原告联合发言人朱婉琪律师:法庭应该注意到任何限制宪法权利的行政决定,应该要注意到法律上的比例原则。换句话说,手段和限制权利之间,法院应该要以重要的以法律上的比例原则来考虑,今天拒绝我们入境的决定是否是非法的。

她批评代表被告的冯华健大律师两年半以来从未提出实质的证据。

台港原告联合发言人朱婉琪律师:从来没有代表被告说过一句实质上面能够证明我们这些人进入到香港是有问题的,是有什么样的保安问题会影响公共安全的,一点证据都没有。……其中说我们因为是进来是要伙同他人要做一些影响香港地区的一些不好的活动,从来都没有提过,突然在去年9月提出来这个东西,可是跟他所提出来的那些空白电脑记录、删除的记录相比之下,就可看出如果真有这样的事实,你两年半前为什么不提出?现在提出并没有辅佐的证据。

朱婉琪指出,香港入境处官员在证词当中有很多虚假的部份,所以要求和有关官员对质,但是港府的代表律师刻意回避。

台港原告联合发言人朱婉琪律师:所以我们要求我们的原告律师跟法官要求,我们希望诘问我们认为是虚假证词的入境官员,我们希望他们出庭能够当场诘问他,同时我们两位原告,包括我个人在内──律师和电脑工程师也愿意接受当面的对质,这样的申请已经提出。……我自己也身为律师,我了解的,如果今天他们所谓的证人根本讲的不是真实的证据,把他放在司法的庭上,当然他不愿意,他的律师会不愿意的。相反的,我们是堂堂正正的,我们的确是清清白白拿着合法的签证,却因为我们信仰法轮功而遭到这样遣返的事实,我很愿意用任何合法和平的途径,让夏正民法官看到这样的真相而后做出一个明智的决定。

她说,承审的夏正民法官虽然很重视这个案子,但也感到他背后有压力。

台港原告联合发言人朱婉琪律师:但是我想一个法官呢,不应该考虑太多的政治因素,应该勇于面对真相和事实,以及香港法律和英国法律赋予他的神圣使命,来做出公平而正义的裁决。

朱婉琪说,不管港府如何玩弄司法,它提不提出具体证据,在这4天审理之后,夏正民法官还是要做出一个实质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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