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岁小孩都知道怕官

“你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才六岁就敢骂警察,长大了还不又是一个捅刀子的主儿”。

一不留神,中国已进入“和谐”社会。照“和谐”的本来含义:和谐社会里民不必怕官,官也不必怕民;他们的关系就像是鱼与水的关系,又好比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关系。总之是:亲如一家,情同手足,一幅太平盛世的欢乐景象。可现实却是,连三岁小孩都知道怕官。

民怕官与民恨官

然而,理想总归遥远,这“和谐”是要付出代价的,通常情况下“和谐”的代价是要由民来付。这就是所谓的民怕官。小学里的学生们被教导民不必怕官,因为大家其实是平等的。可实际情况是:民不但依然要怕官,而且还怕得紧呢!

北京的无照摊贩刚刺死了执法的城管,追悼大会还没有开完,报上又注销一则消息,称某无照摊贩正在卖他的烤白薯,城管来了,其三岁的儿子急忙报警。摊贩夫妇急忙收拾准备逃走,但另一个六岁大的孩子,对着城管的面包车破口大骂,以表达自己怨恨。摊贩夫妇抽了这孩子两耳光。“你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才六岁就敢骂警察,长大了还不又是一个捅刀子的主儿”。

摊贩夫妇怕得有理,他们对自己的孩子教育也算是及时。但是,这件事却使人感到恐惧。三岁孩子都知道怕官,六岁孩子就知道恨官——实际上是既怕又恨——这样得孩子在长大后会怎样地看待社会?

据说,为了医治中国人的精神信仰危机,当代的“大师们”正在发动孩子们读经,对警察叔叔们,他们教导孩子说:你感到害怕就对了,你本来就应该心存敬畏。

需要怕官的不止是无照的摊贩。在中国,从小摊贩到大商人,严格地说来,完全合法的商人几乎就不存在。问问中国的官老爷大人:你们总共制定了多少需要百姓遵守的法规?没有一个官老爷能回答出来。他们的法律和法规多到自己都执行不过来,别人也遵守不过来,那结果就只能是执行到谁的头上算谁倒霉。生活在这样一片国土上而不知道怕官,除非本身就是官。

官怕民与新闻祸

单说民怕官也有失公允,有时候官也怕民。不久前,江西农民李元武就遇到了一件“官怕民”的好事。先是,李元武的拖车不小心划破了建设局长余祖华家的屋墙;李元武是倒霉催的,他想赔五百元了事,人家局长大人可不干。余局长又是报警,又是扣车,又是找人做墙体安全鉴定,一统官司打下来,李元武需要赔偿余局长2000元事故损失,另外支付2000元的事故鉴定费用。

这事本来又是一个民怕官的典范,可不料,某新闻记者把这事捅到了报纸上,从报纸上又传到了网络,这件事就一下子触动了中国人“民疑官”的神经。网络上一片质疑和谴责的声音,全是针对着余局长去的。局长大人这下才感到害怕了,主动提出放弃对李元武的索赔要求。据说,连那两千元钱的事故鉴定费李元武也不必支付,可能是偷偷地找人报销了。

民怕官,不是新闻。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怕官,这才是新闻。建设局长怕了肇事的农民,这才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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