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拥亿万家财港商大陆被骗求偿无门

一名曾拥有数亿身家的香港商人与北京市官方机构合作经营进出口贸易,却遭坑骗导致破产,仲裁机构已裁决要公司赔偿,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已专函督办,但北京市中级法院却拒不执行。

香港“明报”报导,六十二岁的于逢泉原籍北京,上世纪七十年代移居香港,在港创办鑫盈泉企业有限公司,曾在港岛拥有半山豪宅。

一九八九年,他与北京市政府科学技术委员会下属的东星技术进出口公司合作,由他从澳洲进口铁矿石,交予对方负责在中国加工成生铁,再由他转口南韩。为此他共投资超过十亿港元。不料,北京东星公司收到矿石后违约,导致他两头被罚,直至倾家荡产。

从此,于逢泉开始长达十六年追讨公道的漫长过程。中共国际仲裁委员会一九九四年裁决,东星公司应赔偿他九十一万多美元,最高人民法院也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函促督办此事,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九年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理由是被告“暂无履行能力,又无财产可供执行”。

于逢泉指出,他曾两次暗查获悉东星公司帐户有钱,但通报法院后第二天,户头就没钱了;更有甚者,期间东星公司赢得另一宗官司,获赔三百万美元,但法院不是依法要求先对他进行赔付,而是照数拨给东星。

于逢泉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官相护,不但破坏北京对外开放的形象,更使外界对中共的诚信绝望。

报导又引述于逢泉的律师舒杰表示,经多年折腾,曾拥有数亿身家的于逢泉已倾家荡产,一无所有,豪宅和多层物业早已卖掉,只好在深圳租屋居住,靠亲友救济。

舒杰说,九十年代初,于逢泉在南韩做生意,与当时的南韩总统全斗焕的亲兄弟全金焕熟识,为中韩建交作出贡献,并曾获中共有关部门赞誉,但现在他不但要跪在各级衙门前要求解决问题,还准备去天安门自焚,以引起外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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