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再援章诒和
什么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即“以人为根本”,“以人为本原”;“以人为本”,即“人本主义 ”,即“人权觉醒”。
什么是“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即“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话说”的社会。“和”者,即“人人有饭吃 ”谓之“和”;“谐”者,即“人人有话说”谓之“谐”。
“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恐怕是到目前为止,胡锦涛思想、理念中最重要、最有价 值的政见、见解。奇怪的是,到目前为止,对“以人为本、和谐社会”还鲜有深入浅 出、客观细致的解释、分析。因此也就还少有对“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应有反响与 积极回应。
“人本”价值,源于西方;“和谐”理念,生于中国。“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可 谓东、西合璧,珠联璧合。
“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一方面,巧妙的避开了政治体制改革等等敏 感、容易招惹是非等等的词汇、议题、把柄、攻击;另一方面,又有收到“在中国用尽 可能短的时间走完西方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等数百年历史”的功效。“以人为本、和 谐社会”,何乐不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好妙得很!
“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是不是马克思主义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符不符 合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
马克思主义的字典里,有的是“以斗为纲、阶级斗争”等等;马克思主义的辞海中, 当然不会有“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字词。
“以人为本”理念的提出,可以说是执政者顺应中国人民人权大觉醒的时代要求的正 面举措。
“和谐社会”,则可以被视为是“人人有饭吃”的高度物质文明和“人人有话说”的 高度精神文明的理想和目标。
“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当然属于“鲜活”的、而不是“僵死”的,“发展”的、 而不是“停滞”的马克思主义。
“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当然是一个标准、一面镜子。是倒退与前进、进步与反动 的一个标准,是妖魔鬼怪与正人君子的一面镜子。
“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理念一出,当然也就不难理解、不难想象,为什么会有形形 色色的“权贵”们恨得咬牙切齿、暗中使绊,为什么会有大大小小的“特殊利益集团” 们借题发挥、大耍阴谋鬼计,唯恐天下不乱。
当然,再好的理念与政策,在专制政治的体制之下,都是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实 施的。这就象“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不论多么的美好、美妙,在专制之下,都难免 有“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之疑,甚至有“冠冕堂皇、欺世盗名”之嫌。这就有待于政 治体制改革问题的破壳而出,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再敏感,再容易授政敌以柄、被政敌 攻击,却始终是一个绕不开、回避不了,制约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瓶颈问题!
“以人为本”,如果仅仅是“执政者”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而不是普遍的、全 社会意义上的“人权平等”,“人是本原、根本”,那将不过是东方中国式的“民主” 即“为民作主”等的翻版。
“和谐社会”,如果仅仅是“统治者”和谐的“统治”被“统治者”,被“统治者” 和谐的被“统治者”“统治”,那将不过是东方中国历史上“贞观、文景、康乾之治” 等“开明专制”的再现。
2007.2.8于贵阳(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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