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福利:餐厅跌倒、吃坏肚 可依公险求偿

 到餐厅吃坏肚子,一般人都会自认倒楣,不会向店家要求赔偿,但接下来的这则新闻 要 告诉您,只要超过500平方公尺的餐厅,都被要求保“公共意外险”,所以只要出示用参发票以及诊断证明,向保险公司提出,您就可以获得合理的赔偿。 
 
半个月内进出医院4次,林小姐的痛苦还没停止。受害者林小姐:“绞痛,比生孩子还 痛苦十几倍,那种绞、那种痛,然后又胀又绞又痛,我晕倒3、4次你知道吗?” 
 
 店家:“你改天好以后到我们这里来消费,不算你钱可以吗?”林小姐:“你就这样处 理喔!”店家:“不然你要怎么样处理?”林小姐:“不是说有保险公司?”店家: “保险公司说那是食物中毒,他们不接受这样的东西。” 
 出示了半个月以来的药单和诊断证明书,吃火锅吃到腹泻,要求店家赔偿,却碰到刁 难。受害者林小姐:“他们都是推给保险公司,然后到现在都没有跟我连络,最起码 来看一眼,他都推给保险公司,到底保险公司是有还是虚构的。”
 台北市消保官黄钰生:“保险公证人可以看你付出的单据,你医疗费用支出的是多少 , 你没有去工作的损失是多少,再加上你的精神损害是多少。”
 记者李昀臻:“大部分的人吃出问题都会自认倒楣,很少人会要求赔偿,但其实有规模的店家都会保公共场所意外责任险,作为消费者求偿的依据。” 
 
 照这样推算,林小姐的医疗支出5000元,不能工作损失30000,加上精神赔偿,远高于店家只愿意让林小姐免费吃一餐(399吃到饱),赔偿金额差这么多,当然要求偿,但 证据得备齐。台北市消保官黄钰生:“保留你用餐的不管是单据或收据这些东西,保 留你就医的医疗单据,诊疗的单据也要保存。”
 不管是吃坏肚子,还是在店里滑倒烫伤,都一律适用,因此,别让您的权利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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