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妇女赴港产子 孩子不享双户籍

为了减少大陆孕妇赴香港产子,中国国家人口计委官员表示婴儿取得居港权的同时,将会丧失大陆户籍。

中国国家人口及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强在周二(1月23日)表示,中国将积极配合香港在2月1日实施的遏制大陆妇女赴香港产子的新措施。他提醒有意赴香港的孕妇,其子女在香港出生后将会"丧失内地户籍"。

他不鼓励大陆孕妇赴港产子,并提醒婴儿取得居港权的同时,将丧失大陆户籍,便不能再享有大陆户籍及福利。

他说,中国大陆孕妇赴香港产子主要有三个原因,包括香港终审法院判决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可获居港权, 香港医疗质素良好,而且在香港产子可以避开中国的生育人口政策。

终审法院判决

这是国家人口及计划生育委员会首次明确指出,香港终审法院2001年裁定大陆居民在香港生产的子女可以拥有居港权的案例,是吸引大陆孕妇来香港产子诱因之一。

但香港关注人权及小区的组织都认为,不应将责任推到法院之上,因为法例已经很清晰,问题是在草拟法例的基础之上,也不宜再就有关条例进行释法,而且释法只会为香港司法制度带来重大的冲击。

遏制大陆妇女赴香港产子的新入境措施下月生效,有孕7个月的孕妇入境时需证明已在香港接受产前检查,而且已经和医院进行预约。

香港入境处会在两个陆路口岸试行新措施,香港卫生署已聘请几位医护人员配合,每更会派出一名医生及一名医护人员向入境处提供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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