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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生命殒没江中 南京长江大桥成"自杀胜地"?(图)

 2007-01-21 14:5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编 者 按

作为中国桥梁建筑史上代表性建筑之一,南京长江大桥闻名遐迩。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南京长江大桥是中国人自力更生的创举之体现,也是古城南京的重要标志之一。

  南京长江大桥建成通车39年来,为沟通南北交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因而被称之为“经济大动脉”。人们在为之骄傲的同时,也看到了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在近40年的时间里,有近2000人从大桥上跳下,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而近年来,在南京长江大桥上自杀者,日益增多。由于其“示范”效应,致使众多自杀者,将南京长江大桥作为他们轻生的首选之地。南京长江大桥为何成为自杀者的“胜地”,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关于如何避免南京长江大桥上的“自杀现象”,一直有着种种争论;而对于如何妥善安置获救者,也成为困扰有关方面的一道难题。在此背景下, 一个名叫陈思的人在长江大桥上义务救助自杀者的举动,经过媒体报道后,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对其褒赞者有之,同时,对其的贬詈之声也不绝于耳。

  日前,一个被救的轻生者,坐在了记者的面前。这是一个无助而又迷茫的女子。她的自杀以及被救助的经历,让我们的目光再次聚焦于南京长江大桥上。

  尽管南京长江大桥上的“自杀现象”,已经不称其为新闻,但我们仍予以关注。自杀现象难题如何破解?如何建立健全对于自杀者的救助机制?全社会应该以怎样的心态看待陈思者们的义举?我们希望这篇报道,能提供一个观照,并为回答这些问题,找到一个切入点。

 


资料图:在南京长江大桥建桥近40年的时间里,有近2000人从大桥上跳下,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中新社发

  现场篇:2000条生命殒没在江水中

  来自权威部门的统计数字表明:南京长江大桥上平均每年有200名自杀者获救。而去年,更是有近700名轻生者,被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在近40年的时间里,南京长江大桥目睹了近2000条生命,从其上凌空而下,殒没在长江的滚滚急流中。

  据自杀救助者陈思介绍,在三年的救助过程中,他亲自帮助109名轻生者脱离死亡边缘。

  南京市交警九大队除担负维持长江大桥交通安全畅通的重任外,还肩负着另一项特殊的任务——救助跳桥轻生者。从2003年至今,该大队民警已救下了约60名跳桥轻生者。

  2006年4月20日下午,该大队民警在南京长江大桥北堡执勤时,突然发现离北堡100米处,一中年男子爬上了大桥的护栏,不停在向桥下观望。见此情形,民警立即上前进行劝说,并快速将其安全拉下护栏。

  2004年9月4日,南京某大学一名三年级学生,到南京长江大桥欲跳桥自杀被救下。其原因为其同班女友要他考本科,但考虑到自己家庭经济困难,他想一边工作一边参加自考。为此,女友要和他分手,于是他选择自杀这种极端方式,以示不满。

  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试图获得历年来在长江大桥上自杀者的详尽情况,但有关部门出于种种考虑,一直未做过多披露。

  记者从2005年《报告文学》第11期上署名张学法所撰的《珍爱啊,生命》一文中,获得一组数据:2003年至2004年9月,在南京长江大桥上跳桥的共214人。从性别上看,其中男性113人,女性101人;从年龄上看,30岁数以下的110,30至50岁74人,50岁以上31人,其中年龄最大的85岁。据该文介绍,这个85岁的老人,家住南京二板桥,因为被人骗去10000元而想不开,才走上轻生之路。

  自杀者有三种类型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大桥上自杀者,其类型概括起来,主要为遭遇情感困惑、债务缠身以及生活窘迫三种。

  2004年8月26日晚7时,南京某企业4名工人,因工资待遇和低保问题没解决好,到长江大桥集体跳桥。

  2003年7月,南京长江大桥警务区接到市民电话,称一女子在大桥上嚷嚷着准备往下跳,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将该女子救下。后来了解到,这名女子39岁,杭州人,是当地的一个公务员,有一个女儿,本来家庭生活很美满,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接触到了网上聊天,慢慢的发展成了网恋,最后被丈夫知道而离了婚。但她并没有悔改,继续沉迷于虚幻的网恋中不可自拔,最后连工作都丢了。这使得她更加自暴自弃,她上网虚报了自己的年龄,和一个安徽的男网友聊得火热,并拿光了家里仅存的3万多元和该网友在南京挥霍一空,最后钱用完了,该男网友将她甩了,绝望之下,她选择到南京长江大桥轻生。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众多上大桥的自杀者中,其实不乏“假自杀”者。对于这些“假自杀”者而言,轻生成了为达一己之目的的手段。

  2004年6月5日下午1时半,南京某企业8名职工(一男七女),因不满单位某些管理制度,多次到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上访投诉未果,来到长江大桥欲集体跳桥,给其单位领导施加压力。

  假自杀者铤而走险

  而一些假自杀者之所以敢于铤而走险,均有过自己的成本计算:尽管被威胁者洞晓对方惊险之举的目的,但仍旧不敢掉以轻心,最终会在自杀者的威胁下,被迫答应对方的要求——花了最小的代价赢得注目和同情,从而获得最大的利益。

  “我不会真正跳下去的,我知道会有人来救我,我以此为谈判的砝码,达不到目的,我就扬言跳大桥!”一位曾经欲跳桥轻生的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南京交警九大队民警介绍,曾经有一名妇女在大桥上闹自杀,面对随后赶来的警察,该女子的情绪却更为激动。她大喊着不许警察靠前,并口口声声要见某节目的主持人,否则就跳江。无论民警和路人如何劝说,该妇女充耳不闻,结果引来了上百人围观,桥面一时被堵得水泄不通,大桥南北因之被堵,车辆排起了长龙。交管部门不得不调集20余名警力沿线疏导交通,直至数小时后,大桥桥面及南北两侧交通才完全恢复顺畅。后来经过了解,欲跳桥的妇女住在南京栖霞区靖安镇。因为和丈夫离婚,为了儿子的监护问题和前夫到法院协商,该妇女已先后5次扬言要跳桥,但每次均被发现并阻止。警方有关人士事后称,该妇女的行为已经严重地扰乱了公共秩序,对交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完全可以追究相应的责任。

  而在自杀救助者陈思眼中,假自杀者似乎并不存在。“在我救过的跳桥者中,只有两、三例是假自杀者,大多数都是铁了心求死的。”他告诉记者。

  来自南京公安局水上分局下关派出所的统计数据表明,2002年至2005年,跳桥死亡人数成递增趋势,但2006年实际死亡人数却有所下降。2006年从大桥上跳下的人数大约在30个,死亡率达99%,其中无法找到家人的尸体在40%以上。

  有一种舆论认为,南京长江大桥之所以成为自杀者的“胜地”,除了大桥特有的环境外,也和媒体的过分渲染有关。一位曾经的自杀者告诉记者,他就是看了有关长江大桥上的自杀报道后,才赶到南京来的。

  媒体莫要狂轰乱炸

  而媒体对于有关在南京长江大桥上自杀情况的报道,在陈思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迄今为止,共有国内外300多家新闻单位,对陈思在南京长江大桥上义务救助自杀者的情况进行过连篇累牍的介绍。

  实际上,有媒体认为“生命守望队”是在“陈思”事件经国内外媒体大肆炒作之后,有关部门为了平息人们对久负盛名的“长江天堑”的负面关注,而催生出来的特殊队伍。

  但是,大桥警备区“生命守望队”负责人周伟警官不这么认为。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桥就好比是“心脏”,一旦瘫痪后果不堪设想。周警官表示,经常有意欲轻生者在桥边哭泣,引得围观群众众多,甚至有的卡车司机路过时停下来看热闹,导致大桥交通频繁拥堵。而保安救助队伍在保护自杀者同时,还能化解可能出现的交通堵塞。

  一位相关人士认为,媒体过分的狂轰乱炸,客观上衍生出一种负面效应,无形中对一些自杀者起到了暗示作用,这种情形应该引起重视。

  南京市脑科医院危机干预中心的陈进主任认为,媒体对自杀细节过分描写,会引起其他经历相同者的共鸣,特别是将具体的地方和方法进行详细的描述,就会致使该地成为自杀者的聚集地,比如美国的金门大桥、安徽的黄山、江西的庐山,以及南京长江大桥等,之所以自杀者比较多,除了这些地方风景优美、知名度高外,媒体过分集中的报道,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实际上,自杀是个低概率事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目前的自杀概率是20/10万左右,而南京大概在10/10万左右,属于低自杀率的城市。以南京600万人口计算,一年大概有600个人自杀死亡。从自杀规律而言,一个自杀者背后都有8到10个自杀未遂者,“如果媒体按照这个比例报道的话,可以说每天都报道不完,建议媒体不要过多的对自杀进行报道,那样影响反而不好。”陈进说。

  南京市人大代表王湘表示,媒体报道多了,且争相描述自杀细节,在社会上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有的人以跳桥“作秀”,来达到某种个人目的,这种极端做法,比真正意义的自杀更为可怕。和谐社会也有原则,如果一味的迁就这些以“生死”相威胁的人,对整个社会风气没有好处。一些自杀“作秀”者最喜欢被人关注,如果媒体、路人都不理他,自然其也没有发挥的舞台和空间了。

原因篇: 壮丽的风景让人有归属感

  据了解,在南京长江大桥上自杀者多为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以农村人居多,大多数为内向性格,因遭受挫折后无法排解内心的郁悒,从而产生轻生的冲动。

南京长江大桥建成于1968年,是我国桥梁工程的一大创举。对于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来说,至今仍立于桥头的工农兵雕塑以及栏杆上200幅铸铁浮雕是那个时代的象征。因此,历年来在南京长江大桥自杀的2000人中,中年人占有很大一部分比例——大桥代表着他们年轻时代,让他们有归属感。

  在去年的第四个“世界预防自杀日”期间,南京心理危机干预志愿救援中心曾提出过在南京长江大桥加装防护网的建议,这样做的好处是,能从心理上防止自杀行为,它可以起到反向心理暗示的作用,让意图自杀者感到跳桥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这就会延长其考虑的时间,甚至打消一部分冲动型自杀者的自杀念头。

  这个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关于对其的讨论,有两种代表性的意见。

  很多人认为,在大桥上加装防护网,虽不能完全杜绝自杀现象,但能起到缓解作用,是件功德无量的事情。

  但有专家认为,给南京长江大桥安装“防护网”,费用不菲,同时,破坏景观,甚至影响长江航道或铁路的通行安全。

  记者日前在南京长江大桥上采访时看到,南京长江大桥至今全线未加装所谓的防护网络,只在主桥中间,有一段长数十米并高出大桥护栏的隔离网。

  实际上,世界各地都不乏类似南京长江大桥这种“自杀之地”,比如美国旧金山“金门大桥”、英国伦敦桥、加拿大尼亚加拉瀑布等等。为什么这些风景名胜之地会令许多人千里迢迢赶去自杀呢?有关专家的解释是:壮丽的风景让人有归属感,壮丽的风景能满足许多自杀者告别世界前“享受最后一次”的心理。

  南京心理危机干预志愿救援中心有关专家介绍说,一些女性甚至带着化妆包上桥,在自杀之前先将自己粉饰一番。人在临死之前,财富、理想可能都不重要了,但是人的爱美之心却依然缠绕着他们。这也是为什么不少自杀者都希望找一个风光秀丽、景象壮阔的名胜作为自己的“最终归宿”的原因。而南京长江大桥景色宜人,正好满足了自杀者有归属感这一心理需求。

  现代心理学认为,每个人都有自杀的潜意识。在现代城市中,人们最常萌生此类经验:在登上摩天大楼时感到眩晕,进而受到危险诱惑,幻想自己纵身跃下。这种心理动力被美国心理学家斯科赫德曼命名为“坠落欲望”。

  一位曾经在南京长江大桥上自杀被获救者告诉记者,在下落的过程中,感觉自己的身体并不比一片树叶更重。

  美国心理学家斯科赫德曼说:“这种渺小感与自杀者的自杀心理完全吻合。”有关专家也解释称,有自杀倾向的人,其自轻心理十分严重。他们会认为自己有如一粒尘埃、一只蚂蚁那样渺小而无足轻重。如果这种念头很强烈,他们会希望自己的死亡就像一片落叶一样悄无声息地飘落。这时,壮丽的景观更凸显个体的渺小,这吻合了自杀者自轻的心理。

  据统计,全球每年约有100万人自杀,比战争、动乱和谋杀造成的死亡总和还要多。其中,中国约有30万人,平均每两分钟就有1人死于自杀。国家卫生部估计,我国每年至少还有200万人自杀未遂,“这么庞大的数字告诉我们,对于心理危机的干预和救助已经迫在眉睫了。”南京市危机干预志愿救援中心有关专家忧心忡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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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自杀事件较多的风景区

  美国金门大桥是旧金山湾的门户,每年有几百万游客慕名来这儿,瞻仰大桥雄姿和美不胜收的景色。但它同时也是全球的自杀之地。2005年的统计显示,已经超过1700人在这里跳海自杀。

  青木原树海位于富士山麓,是日本著名的树海之一,成为许多轻生者“最终归宿”。仅2002年,日本警方就在这儿发现了76具自杀者的尸体,此前一年发现59具。

  英国伦敦桥是英国人自杀最多的场所。从桥建成之日起,就不断有绝望的人从这里纵身跃入泰晤士河。1909年至1982年间,大量的自杀事件曾导致塔桥上方的步行道不对公众开放。

  法国巴黎的标志埃菲尔铁塔,每年300万游客中,难免混杂着绝望的寻死者。90多年来,已有300名跳塔身亡者,其中大部分是最近20年自尽的。

  加拿大尼亚加拉大瀑布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只会让人惊叹。可是,有那么一些人却好像被催眠了一样,似乎水中有什么妖魅在引诱着他们,令他们不知不觉便纵身跳向咆哮的水幕。

  困惑篇: 机制缺失导致救助结果不佳

  生命守望队的拮据

  实际上,对于防止南京长江大桥上的自杀现象,南京市有关部门做出了种种努力。

  江苏省公安厅去年决定建立专门救助机制,要求有关部门作出对策,适时调整、合理安排桥面巡逻执勤力量和专门救助力量,以提高救助水平。

  同时,江苏省公安厅还提供经费,由南京铁路公安处招聘四名专职保安,每天上桥开展救助活动,并借助其社会影响力发展志愿者,建立警方与群众合作的专门救助机制,提高救助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去年12月1日,这四名专职保安已经到位并上岗巡逻,他们被之为“生命守望队”。

  每天一早,58岁的陈谦强就和他的三名同事,上了南京长江大桥桥面,开始了巡逻救生工作。但是,南京长江大桥全长4588米,显然,这样长的距离,使得“生命守望队”队员,在真正发生自杀事件时,难以全面顾及。

  “步行桥面一遍大约需要1小时的时间,可是对于想轻生的人,一秒钟也不能等啊。”陈谦强说,经常遇到的情况是,正在巡逻的他们接到路过市民的消息,桥北或者某位置有人要自杀,他和同事飞奔过去,大多数情况是,自杀者半个身子已经在桥面以外了。

  据了解,由于各项资金尚不到位,生命守望队的设施条件还很差,桥面上缺少救助点,“有一次我们救下了轻生者,想给他喝口水都没办法,最后只好等110救护车来。”队员石伟说。

  据了解,目前南京长江大桥整体(含公路桥、铁路桥、引桥等)的治安管辖权,分属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市公安局下关、浦口两个分局四个派出所、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九大队,江面治安由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和长航南京港公安局管理。

  这些部门曾经有过联手成功救助自杀者的经典案例。

  2001年4月中旬的一天午后,一个男青年拉着其妻上了一辆紫红色的桑塔纳出租车直奔长江大桥,当车越过南桥堡进入正桥后,男青年竟然飞车而下,抓住专供养护大桥之用的“小天桥”底部铁栏,整个身体移位悬于空中,但不一会儿,他的两腿又勾住了支撑公路面的“米”字形钢架,他向公路面上的人大喊道:“你们都走开,我要跳江了”,急得其妻在桥上顿足捶胸,又哭又喊。

  接到报警后,大桥守护部队、南京铁路公安处长江大桥派出所、南京市交警九大队、南京市水上公安分局、南京市下关公安分局110、南京长江大桥管理处,迅速调集了战士、民警、职工,分别跑步、驱车、驾艇从陆地、水上、桥上各个通道,向事发现场紧急出击。施救人员迅即确定紧急救援方案,进行空中救险,终于将该男子的性命从死亡线上拉回了头。

  据介绍,这场大营救历时4个多小时,整个营救行动的直接和间接参战人员达到上百人,是南京长江大桥建桥30多年来参战人数最多、影响最大、惊险程度最高、历时最长的一次营救轻生者的行动。

  缺乏有效救助机制

  但是,各种各样的困惑客观存在。

  “由于管理单位不同,隶属关系不同,以往在开展救助工作时,大家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战,这就给救助工作带来了不少矛盾,影响了效率。”一位警方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说。

  对于自杀的救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公安、民政、医院等相关部门。但现实的情境是,目前,国内还未能形成一个有效的对于自杀者的救助机制。南京市危机干预志愿救援中心一位人士说,救助自杀者的根本之道还在于制度的完善,我国目前没有《自杀救援法》,也没有相关的制度保障。“严格地说,救下自杀者24小时之后再介入心理辅导,但是做到这点很难。”这位人士说,大部分自杀者在被救下后,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安部门接手负责余下事宜,因此救援中心的人根本不可能在24小时之后介入,而只能当场进行劝导,这样效果往往并不如意。

  1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上海铁路公安局南京铁路公安处北站派出所大桥警务区。该派出所不久前成立了全国第一支由警察组成的“南京长江大桥轻生者救助队”,警长周伟是这支救助队的负责人。据其介绍,大部分被救的跳桥自杀者都会送至北站派出所大桥警务区,他们救助的信息来源是多方面的,有群众举报的、市局110送来的、交警六大队和九大队送来的,都由他们负责善后工作,是六个负责大桥安全单位中任务最重的一个。

  周伟说,这十多年来,因各种原因来南京长江大桥轻生的人越来越多,为了做好说服教育达到挽救生命的目的,派出所投入了大量警力,正常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同时也投入了大量财力,每年安排轻生者食宿、路费和处理无名尸等就要达万元,即使这样,救助效果仍旧不佳,重复自杀现象时有发生。

  一位曾经在特巡警大队工作的民警告诉记者,为跳桥轻生未遂者提供衣食和住处,以及给点经费资助,相对来说还好办一些,最令警官们操心费神的,是做规劝工作和与其家人的联系。为了打消自杀者的轻生念头,很多时候他们要花上半天的时间去和轻生者沟通,对于那些自杀念头强烈的,民警甚至半步不离,这给正常的警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而自杀者获救后如何安置,成为了一个新的课题。

  据警方人士介绍,自杀者获救后,首先通知家人将其领回,或者将其送往救助站。但令他们为难的是,救助站往往拒收外地人或老年痴呆症患者。无奈之下,只得把他们带到派出所,派出所还要负责轻生未遂人员的救治、衣食、通讯、交通费用等。对其中一些经济条件差、生活无着落的特困人员,民警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往往要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让其离去。此项开支,每年需要数千元以上。由于无法列支报销,地方有关部门又不予解决,基本上都是民警们自掏腰包,尽管他们本身的收入并不高。

  仅大桥警务区内十几位民警,几乎每个人都拿出自己的钱来救助过这些跳桥者,少的时候给个几十元,多的一次有几百元钱。此外,民警们有时还要替跳桥者筹集差旅费。

  令人惊讶的是,对于在南京长江大桥上义务救助自杀者的名人陈思的评价,似乎贬多于褒。一位相关人士说,由于媒体对陈思过多的报道,致使自杀者增多,而很多的自杀者是冲着陈思而来的,陈思的做法就是将获救的自杀者推给派出所,然后一走了之,将麻烦丢给别人,而将荣誉的光环套在了自己头上,“陈思的所为,是种沽名钓誉的做法。”

  “陈思这样的做法,是一种无奈的正确之举,不将自杀者交给派出所,他还能交到哪里?”南京市民张先生说,那么多的部门都无法妥善解决好自杀者获救后的善后工作,遑论陈思一人之力。他认为,对于陈思的评价,折射出对于自杀者救助机制缺失的尴尬。

对话篇: 陈思:救助是一种乐趣

  说到关于救助南京长江大桥上自杀者的话题,陈思是个无法绕开的人物

 陈思出生于1968年,江苏宿迁人。1990年来南京打工,先后在大厂卖过熟菜、水果,开过烟酒店。2003年9月19日起,他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义务登上南京长江大桥巡查,干预跳桥自杀行为,3年多来,共救出轻生者109人。其事迹见诸于《南方周末》、“鲁豫有约”、《纽约时报》等。2006年初,南京有关部门为陈思申报参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

  媒体的报道,将陈思推置于舆论的旋涡之中。在一些自杀者眼中,陈思已近乎“神话”人物;而在另外一些人的眼中,陈思似乎是个“麻烦制造者”。面对如此的两极评价,陈思似乎已经显得波澜不惊。他似乎不太愿意和媒体打交道,但是一旦打开话匣,仍如以往侃侃而谈。陈思现在在一家私人物流公司打工。对于义务救助自杀者,陈思还有着更大的“规划”。

  我没放弃救助行动

  对于“生命守望队”这个庄重的名字,陈思的内心极其渴慕。但让他难以释怀的是,他一直游离于这个“组织”之外。“组建生命守望队的时候,从来没有人找过我。”陈思说。作为一个著名的自杀救助者,陈思如果加盟“生命守望队”,会对这个“组织”的工作有促进作用吗?陈思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陈思坚持认为,自己的名气要比“生命守望队”大了许多,他3年来共救助了109名自杀者,而“生命守望队”成立月余,未有多大建树。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陈思似乎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在采访中,记者听到很多说法,其大意指向是:陈思现在已经不上大桥救助自杀者了,别说是平常,即使是陈思自诩的双休日,也见不到他的身影。为了做本篇专访,记者多方寻找陈思的联系方式,却一直未果;而浏览陈思自己名为“心灵沉思”的网站,也已经无法登录其上。

  记者:你放弃了自己救助自杀者的举动了吗?

  陈思:我会放弃吗?实际上很多人不了解我的现状,我仍然在大桥上,只是地点从以前的南堡换到了现在的北堡。过去,人们总是在南堡看见我,现在人们可能因为在南堡见不到我,就想当然地认为我不在桥上了。为什么改换地点?因为南堡现在有生命守望队的保安在那里。现在,我在桥上时,每20分钟到南堡去一趟。只是近两、三个星期,因为种种原因,到桥上去的少了点。

  “心灵驿站”难度更大

  据陈思介绍,他自己的“心灵沉思”网站,是志愿者帮助设立和维护的。而之所以将其关闭,有两个原因。其一,该网站一年的宽带费用需2万元,依自己现在的收入,已经无法将其维持;其二,他后来发现,这个网站的名字——“心灵沉思”,已经被一个内蒙古人盗用,成了一个黄色网站的名字。该网站关闭后,在志愿者的帮助下,他重新有了自己的网站,并且有了自己的博客。

  在陈思的博客上,记者看到了他自己撰写的救助经历和生活工作情况。其中所记载的捐款情况尤其引人注目。从去年9月起,陈思成立“南京长江大桥‘生命之友’基金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捐款。至今,陈思共接受了11笔捐款,其中最少的一笔为10美元,最大的一笔为980美元。陈思在他的基金管理办法中写明:所有的捐款全部在网上公开,专款专用,接受捐助者的监督。

  陈思自己的网站被关闭,让一些不明就里的人,以为其已经远离自杀救助工作。实际上,陈思已经在开始另外一项更为实际的救助工作。去年底,他专门租了房子,用于专门安置自杀者救助的善后工作。

  陈思将此地命名为“心灵驿站”。

  记者:与此前单纯救人相比,“心灵驿站”的工作似乎难度更大?

  陈思:以前救人最大的问题是善后如何处理。有了“心灵驿站”,起码被救者有个待的地方了。现在,“心灵驿站”已经安置过4个人,最长的住了28天。实际上,这个“心灵驿站”成立后,等于是将以前该由有关部门承担的事情,由我自己扛起来了。

  记者:“心灵驿站”如何运做?有商业目的吗?

  陈思:我自己每年要花5000元用做房租。都是我自己贴钱。有12名南大心理学系的学生在这里做志愿者,对自杀被救助者分别进行男女一对一心理的疏导。

  救助行动是种快乐

  陈思救助自杀者的举动,有着强烈的心理动因。数年前,他的一位远房伯伯将他带至南京打工。他后来亲眼目睹了伯伯从大桥上跳桥,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种惨烈的情形, 给陈思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阴影。加之,媒体上各种自杀的报道,令陈思不胜唏嘘之后,使其自然萌生了上大桥进行自杀行为干预的念头。

  记者:如果说,三年前你上桥救人是出于单纯的同情和感慨,那么,三年后的今天,你又是出于何种目的?

  陈思:现在是出于一种单纯的乐趣。

  记者:这种乐趣的来源,是因为媒体对你的“歌功颂德”吗?

  陈思:实际上,也有媒体批评我。也有不少社会上的人,说我是为了名利。但是,现在这样说的人,已经不多了,我感到很欣慰。在大桥上救助自杀者,已经不是我一个人,一些退休干部和市民也参与其中。我这几年来的所作所为,已经有了回报,就是有越来越多人认可我。

  记者:永远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吗?

  陈思:不,真正感到哪天实在承受不了压力了,我就退出。但是,现在我还有乐趣,不会停止这个工作。

  陈思对于媒体的态度,似乎存在着双重心理。在他屋子的墙上,张贴着两张醒目的大照片,分别是与凤凰卫视主持人鲁豫、央视《实话实说》主持人和晶的合影。显然,陈思很看重这两家媒体的分量。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也不经意中流露出对媒体的抵触情绪。

  记者:你怕媒体吗?或者说,你是否尝到了媒体对你过分拔高的后果?

  陈思:老是接受采访,没意思。拔不拔高,在于被报道者个人的心理感受。说实话,我现在接受媒体的采访,的确有压力。一是我怕说错话,我最怕接受境外媒体的采访,我的话经过翻译后,往往走样。另外一个原因是,媒体对我的报道往往给人一个印象,好像都是我个人的功劳,其他有关方面什么事都没有做似的。这可能就是媒体报道带来的负面效应。

  记者:你对自己有何评价?

  陈思:我永远不会对自己做出评价。

  作为媒体的“宠儿”,陈思身上有着过多的光环。出名后的他,生活并未有多大变化,他仍旧是个“边缘人”的身份,游离于体制和城市之外。但显然他已经不负盛名之累。媒体仍将紧紧盯着他。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一直试图以坦率和轻松的面目示人,但他的神情和语气中,已经难掩疲惫和木然。

  他告诉记者,他和警方沟通很少,将自杀者救助后,也很少送到派出所,除非实在处理不好,才会将人送去。他现在的身份,是一家私人物流公司的打工者,工资不高,刚好维持他的生活。

  记者手记

  建立救助机制是对自杀者生命权利的最终尊重

  对生命权利的尊重,是现代社会和谐发展的要义之一。

  尊重,如果沦落为激情似的口号,既可悲又可怕。只有真正建立基于“尊重”理念之上的救助机制,才是对生命权最终的尊重。

  采访中,沉痛和无奈时时袭向我们。这是一次检视和追问的过程。我们很遗憾地看到,对于自杀者的救助,我们仍旧停止在“初级阶段”——所谓的救助机制,更多存在于概念中,无法具体清晰地描摹其发展框架。自杀者救助机制真的那么难以形成?肠梗阻在哪里?面对一个个具体的采访对象,我们总是这样在脑海中追问。一切似有答案又似无答案。

  每年近30万人自杀,同时还有高达200万的自杀未遂者——这是我们社会一个基本的状况,与此相对应的是,我们的自杀救助机制缺失的严峻现实。在此情境下,救助只能出于同情和道义一途,没有机制作为保障,困顿丛生就是一种必然。

  救助到了警方或者陈思者们处,戛然而止,无法更进一步。他们承担了太多本不该属于他们承担的东西,以致不堪重负。他们虽有抱怨,却无法推脱。全社会在为他们的道德感召力所感动的同时,却忽视了道德的力量在面对那些脆弱的心灵时,所呈现出的软弱和单薄的客观现实。

  不是道德的力量不值得尊敬,对于那些濒临死亡的心灵而言,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这需要我们更为理性的思考。

  一个令人徒叹奈何的现实是,全社会在集体无意识中对于这种“道德力量”进行了推波助澜的渲染。在这样的状况下,人们似乎只看到了个体的功劳,却往往忽视集体的力量,更别说自觉地思考自杀救助机制如何建立。由于没有机制作为衬底,道德力量遗憾地化为一种隐然的对立情绪。在采访中,记者听到不少关于陈思的负面评价。作为一个义务自杀救助者,陈思无论有否抱着个人目的,其举动客观上总存在褒扬之处。但陈思经常被人说成是“麻烦制造者”。在采访中,我们一直有着这样的设想:假如陈思成为“生命守望队”队员之一,既可提升“生命守望队”的知名度,以唤起更多志愿者加入救助者的队伍,同时又可解决陈思的生计问题,岂非一举两得之事?但遗憾的是,我们的设想是一相情愿,因为有关部门似乎从未将陈思纳入视线之内。

  这或可看做是救助机制缺失所造成的一种“断裂”。如果这种“断裂”扩而大之,其后果比自杀现象更为可怕。

  生命已逝,生者犹追。面对每年近200万自杀未遂者这个庞大数字,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认为,建立自杀救助机制已是迫在眉睫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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