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恒凤因莫须有罪入狱 上海动用司法工具压制维权

维权网获悉,上海杨浦区法院近日以"损坏宾馆财物",判处上海访民毛恒凤两年半有期徒刑。维权网认为,该判决是对毛恒凤不断上访、要求政府依法保障她个人及其他上海上访人士的基本人权进行的打击和报复,试图阻止她继续进行维权抗争。

参与该案的辩护律师指出,案件的审议过程只用了三十分钟左右,法官便草草判决,而且法官只采纳了警方提供的证据,辩方证据概不采纳,严重违反公平审判原则。

公诉人以毛恒凤在其曾经被监视居住的宾馆里摔坏两盏价值6千元人民币的台灯为罪名对她起诉。 但她的律师表示,该旅馆所列的旅客注意事项的物品清单中,损坏台灯的赔偿费每盏是50元,因此要求公诉人说明为何称6千元并要公诉人出具被破坏台灯的发票作为证据,对这样一个关系到起诉罪名能否成立的关键问题,公诉人却拒绝回答,而主审法官也没有要求公诉方提出进一步的说明。

维权网认为, 毛恒凤被逼上不断上访的路,是因为她受到过官方多次不公平的处理,官方本应依据法律和各种规章妥善处理此事,但却反其道行之,多次打压迫害毛恒凤。这次的非法判处之前,她已经被非法监禁好几次,仅06年拘留时间先后达10个月以上。

毛恒凤家人指出,毛恒凤在监狱中受到各种虐待,例如,为了禁止她抗议,狱警将带有强烈化学气味的口罩戴到她的面上,在刚开始监禁她的时候,扒光她的衣服羞辱她,叫其他女囚犯殴打她,并长期将她监禁在没有床也没有椅子、只有手掌大的窗口的禁闭室内,并将污水粪便故意引入她的监室,让她无法坐下及睡眠以惩罚她“不合作”。警方的这些恶劣行径严重违反中国于1988年加入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中国刑法以及官方2006年7月颁布的禁止刑讯迫供的规定。

毛恒凤的丈夫吴雪伟1月17日被 警方传唤,指他纠集访民在法庭外抗议,扰乱社会秩序。

毛恒凤曾经是上海制皂厂的职工,1988年已经是一对双胞胎母亲的恒凤再度怀孕,因拒绝进行人工流产,被厂方开除。自1990年至2004年她不断上访申诉,曾被关进精神病院。2004年被上海市公安局判处劳动教养一年半。在劳教期间,毛恒凤曾多次受到虐待。自2005年9月12释放以来,毛恒凤继续上访,为她自己及其他因权利受侵犯而上访的人呼吁, 因此多次被拘留或遭到非法关押。2006年1月24日她因到北京上访被截回,拘禁至2月8日, 2月13日她再被警察带走非法拘谨45天,2006年5月因在她上次遭非法拘禁其间摔坏房间的台灯被拘谨至今。

维权网要求上海当局立即停止迫害毛恒凤及其家人以及其他上访户, 并立即无罪释放毛毛恒凤,公正受理她和家人对多次非法拘禁、虐待他们的警方提出的诉讼,并依法处理那些违反国家法律的执法人员。今秋十七大和08年奥运期间的社会安定、“和谐社会”的建设不可能靠暴力强制手段、通过压制批评的声音去造就,唯一的希望在于依法监督限制警方手中的权力、公平受理广大冤民怨民的申诉、尽快保障公民行使参政决策权。


维权网 2007年1月17日


有关毛恒凤更多信息, 请参见维权网 “人物”专栏:
http://crd-net.org/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89

媒体采访,请联系:文彰 chinese.rd@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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