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灰色地带多 大陆成台湾经济犯避难所

台湾的重大经济犯利用两岸法律灰色地带“债留台湾、人避大陆”的情况屡见不鲜,东帝士集团总裁陈由豪、广三总裁曾正仁和声宝公司的陈盛沺等人都潜逃大陆,让内地几乎成为台湾重大经济、贪污要犯的避难天堂。

陈由豪案轰动一时潜逃大陆引起两岸风波的重大经济犯有东帝士集团总裁陈由豪,他涉嫌掏空东华公司,在台湾留债上百亿台币,经最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确定,未服刑就潜逃大陆,传闻他在大陆投资上百亿。当局○三年五月底发通缉令,○四年,陈由豪在海外大爆他入官邸透过吴淑珍提供陈水扁政治献金事情,反击扁将他列入十大通缉犯,事件轰动一时。

今年初,地检署通缉声宝集团总裁陈盛沺,陈涉嫌掏空瑞智精密公司,在侦察期间潜逃出境,在大陆称病不归,他还声称在台遭抹红、抹黑,为避免被迫害,不会返台。

广三集团总裁曾正仁涉逃税近三亿、违法贷款逾七十四亿,被最高法院判刑十一年确定之前,在○四年弃保潜逃大陆,之后盛传转居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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