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邻家女 潜入做家务

哈尔滨一男子金波(化名),因疯狂暗恋邻居一女子,又不敢表白,便采取了非常行动:从今年10月份起,他多次翻窗进入该女子家中,替其打扫卫生、洗衣服、修理电器,时常还会买些食品留下来。然而,当发现家中不断有陌生人的行为痕迹后,尤其是上床睡觉后忽然发现有人站在床前,受到惊吓的该女子报了警。随后,金波被公安机关因涉嫌猥亵罪提请检察机关批捕。

 【本报讯】据《生活报》11日消息:26岁的女子谢芳(化名)在哈市某小区租住了3楼的一间房屋独自居住。10月4日晚,在朦胧的睡梦中,谢芳突然听到房间里有动静,猛地睁开眼睛,发现竟然有一个男子站在自己床前。她厉声质问对方是谁,但那男子没回答,迳自开门走了。

 隔了几天后,她在朋友的陪同下回到自己家,结果发现家里不知被什么人收拾过了,地擦了,衣服洗了,但东西没丢。

 “随后,我在桌子上看到了一张字条:‘别害怕,我只是想和你交朋友,你知道我从楼下爬进来有多累!’联想到前几天发生的事,我立刻到附近的派出所报了案,但我仍然不敢在家住。”谢芳说。

 经过侦查,11月15日,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将刚从谢芳家走出来的犯罪嫌疑人金波抓获。在现场,民警看到了金波留下的又一张字条:“我以后会经常来照顾你的,我把你的MP3拿去修了。”谢芳检查自己家后,发现丢了两张照片、一把钥匙、一个胸罩和一个MP3。

夜半床前 惊现陌生人

 面对民警,金波交代,他到谢芳家不是偷东西,只是来洗洗衣服,给她送些吃的东西,照顾她的生活。拿走照片只是想多看她几眼,因为他一直暗地喜欢谢芳,却不敢说出来。果然,民警在屋内桌子上看到了一塑料袋的食品,屋内挂着刚洗完的衣服。

 根据金波交代的情况,公安局认为金波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涉嫌猥亵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向哈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香坊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金波的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因此不予批捕。

情节轻微 不构成犯罪

 黑龙江省高盛律师集团律师李滨说:“爱别人、帮助别人也必须是以遵守法律为前提的,一些人虽然主观上没有故意伤害别人的想法,但他的行为客观上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对别人造成了侵犯。比如此案中,尽管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他多次进入被害人家,给其带来心理上的不安及惊恐,一旦给被害人造成精神方面的疾病,就得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奉劝大家,对暗恋要理性处理,莫感情用事毁了自己。”

 哈尔滨第一专科医院副主任医师张一说,暗恋是一种单相思,一些人长期将情感压抑在心中,无法向钟情的人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情,从而产生郁闷、烦躁、憋闷的心理,最终做出过激或超出常规的言行,长期下去就会形成“钟情妄想”的这种心理疾病。其实,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喜欢的对象,但是应该选择健康的方式、方法表达自己的情感,过于偏激的行为只能葬送自己的感情,还可能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