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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男子被监狱折磨死 警方谎称自杀

 2007-01-05 10:1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被辽宁省锦州南山监狱五监区折磨致死的阜新市法轮功学员崔志林。(明慧网)

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崔志林于2004年8月4日在锦州南山监狱五监区死亡,狱方声称崔志林跳楼自杀,但家属发现崔的尸体伤痕累累,控告他死于狱方迫害。最近有知情人向明慧网透露消息,称崔志林在临死前曾遭酷刑折磨,证实了家属的指控。

据明慧网2004年8月16日报导,崔志林家属当时发现死者身体被打得惨不忍睹,瘦得皮包骨,双耳、鼻、口均被堵着棉花团,脑后有一窟窿,口腔内有一块牙龈已腐烂,整个后背大面积青紫,两腋下、软肋、两胯外、大腿内侧、整个膝盖以下,尤其踝骨部份有明显的长期电击痕迹,肘部一块肉已脱落,睾丸肿大青紫,身体明显被药水(或清水)浸泡并清洗过。

据崔志林的妻子杨艳平当时透露,她和亲属见到崔的尸体这种状态,向五大队副队长潘志勇(警号2565111)及小队长刘建东(警号2165615)提出要把尸体运回阜新家里办理丧事,但是被拒绝。狱方还威逼恐吓,千方百计地阻挠他们拍照,并在锦州就地火化崔志林的尸体。

杨艳平曾于2005年1月18日在明慧网上发表她对潘志勇及刘建东的控告书,指控他们迫害死崔志林。

另据明慧网2007年1月3日最新消息,一个知情人最近向该网站透露,证明崔志林在临死前几天曾在锦州监狱所五监区遭受酷刑迫害,以下为该知情人所知详情:

2004年7月27日晚7点30分,中队长刘建东把崔志林叫到楼上办公室办“学习班”强制洗脑,逼迫崔志林认罪。因崔志林一直不认罪,所以五监区为了当先进监区,逼崔志林认罪,给他办学习班。主要责任人是李秀平(监区长)和刘建东等。

7月27日─8月4日,干警八天八夜不准崔志林睡觉,睡就捅他,强迫崔志林反覆看诬蔑法轮功、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所谓“教育片”逼其认罪,并把崔志林铐在特制的大铁椅子上,毒打他和体罚他。

前四天是由干警看押他,二人一班,后来干警也坚持不住了,换上四名犯人监控他,也是二人一班,白天两人,晚上两人。李秀平找了四个犯人,并跟他们说:如果崔志林在哪个班认罪,给那两个人“记功”。这四名犯人分别是吴斌、薛林明、张永哲、张万江。他们三伏天叫崔志林少喝水,因为喝水爱上便所,每次喝水得请示干警。每天三顿饭也减半。他们还打他,不让他睡觉,一睡就捅他。为了逼迫其认罪,天天在楼下干活的人都能听见楼上打、骂和电棍电人的声音。

2004年8月4日下午,崔志林死亡。监狱方面声称崔志林4点10分左右从五监区李秀平监区长办公室(二楼)“跳下自杀”。

8月5日,崔志林死后的第二天,监狱召集153个犯人开大会(因五监区当时共有在押犯人153人),管教科干事魏晓明讲话(现在是管教科长)如下:

“我们也不愿意发生昨天那样的事情,但发生了就得面对,现在我向大家传达一下监狱指示和要求。如果检察院或监狱管理局领导来调查时,不管问到哪一个犯人,都说不清楚或不在现场。不能说7月27日晚让崔志林上楼反省,不能说8天8夜没让睡觉或有体罚的行为,不能说有犯人参与这件事。如果问到时,只能答8月4日上午8点半以后队长找崔志林教育上的楼,后想不开跳楼自杀。如果谁要乱说,后果自负。”

8月6日崔志林家属来五监区,五监区把所有犯人都带回监舍去了,不让在劳动现场。

明慧网呼吁社会人士关注并调查此事。
来源:大纪元记者丁诚综合报道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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