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求大陆游客每人每天至少消费80美元

台湾“交通部观光局”局长赖瑟珍今天宣布,明年元旦起落实大陆来台旅行团每人每天接待团费至少八十美元方案,并赋予“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台联合会”(旅行公会全联会)自律公约处分权,若团费报价、旅游品质未达接待水准,或到非旅行购物保障商店购物衍生纠纷,都可处以不予核发数额一个月处分。
  
  报道称,旅行公会全联会将负责查核旅行团品质,每人每天八十美元团费已包含业者合理利润、导游酬劳和司机小费,购物店不需要支付业者高额佣金,因此,商品售价标价和佣金必须合理,而且团费包含景点门票,禁止安排自费行程。
  
  台“观光局”赋予旅行公会全联会自律公约处分权,赖瑟珍说,大陆旅行团的行程都要通报,住宿条件和用餐环境业界都很清楚价格水准,收费与接待水准是否一致可以查核。以每人每天八十美元团费为例,住宿费每人每夜平均至少新台币一千元,大约可住三星级饭店;餐食费每人每天至少六百元,早餐在饭店内用餐,午晚餐一律在合法卫生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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