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谐社会建设收入分配改革应从权力平等开始

社会最底层人民,他们的贫困不仅是劳动技能和物质财富的贫困,归根到底是权利的贫困。正是权利的贫困,使得他们在进入城市社会时,在面对强势阶层时,没有任何权利庇佑,没有任何屏障使他们能够防范来自四面八方莫测的风险。接受合法的雇佣劳动,逃不脱资本的敲骨砸髓;拒绝雇佣作个体劳动者,又逃不脱权力的围追堵截。怎么选择都是错,怎么选择都无法突围。强者愈强而弱者恒弱,生存资源的配置格局如此顽强,似乎不可撼动。

当弱势群体的苦难终于导致社会生态失衡时,当社会公正终于成为我们再也无法回避的问题时,当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尴尬局面,不得不关注弱势群体的救济,我们切不可把我们当施主,而把弱势群体当我们的施舍对象,只侧重如何从强者的残羹剩汤中舀几勺子倒给弱者。弱者原本依靠自己的力量,在经济上自立。他们现在之所以做不到这一点,不是懒惰和无能,而仅仅是因为权利的贫困。他们既缺乏与资本谈判的权利,也缺乏自由劳动自谋生路的权利。这最大限度地加剧了他们的生存风险,抬升了他们的生存成本。

弱势群体最需要的救济,不是物质层面的救济,而是权利上的救济。权利创造机会和财富,创造尊严,没有权利就没有一切。权利的贫困才是终极意义上的贫困,最可怕的贫困。物质意义上的两极分化其实不是问题的本源,物质意义上的两极分化只是果,权利意义上的两极分化才是因。要抑止两极分化,根本的突破口是改变传统的权利结构,只有改变传统的权利结构,才能改变传统的利益结构,包括传统的收入分配秩序。第一优先无疑是弱者的权利保障。“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仅仅从物质财富的分配角度来解决两极分化,只能在一时一地起作用;必须通过均权实现富裕,通过平等权基础上的共同富裕,实现社会的均衡和和谐才是真正的长治久安之道。

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是民众需要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的平等,在中国的政治改革步伐和社会长治久安之道无疑很艰险,很曲折,舍此我们别无它途。(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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