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厂强迫员工签“畜生协定”

据广州“羊城晚报”报导,深圳市龙岗区一家工厂招聘员工时,强迫员工在协定上签字认同“违反厂规我就是畜生”。若有员工拒绝签字,将永不录用。

报料人士透露,深圳市吉华工业区某五金磁电厂高薪聘请电工,招聘广告包括三十多项内容,最后有一项是“本人愿意宣誓:如有意违反签名之保证,是畜生。”

报导指出,为了求证协定的真实性,记者专程前往某五金磁电厂求证发现,“保证协定书”中要求员工对十六项协定条款作出保证,并签名。

“对父母孝顺”等内容确实在该协定之内,“对工厂忠心”、“对上级领导尊敬”等条款也在协定之中。而其中第十五项条款赫然写着“本人愿意宣誓:如有意违反签名之保证,是畜生”。

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厂方在很早以前规定的,改不了,如果不填,就不准进厂工作,该厂现有两百多名工人都填了这份保证书。

有员工私下说,以前有很多人来工厂应聘,看到这项条款之后,都表示反感,并拒绝签名。也有多名员工向老板反映该情况,但老板性格固执,不愿修改。

对于该协定内容,律师认为,中国大陆“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是平等的关系,民法中也规定了公民之间享有平等关系,因此该协定书上的“畜生条款”是对劳动者的人格侮辱,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该厂负责人并没有否认此项条款,对于律师的说法,他表示并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工厂方面愿意对这项条款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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