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因公8级伤残被辞退 单位至今无说法

工伤不见抚慰反遭单位辞退

  漯河“郾城联社”职工刘玉凤12年前因公八级伤残,单位至今还不给其说法

  12年前,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郾城联社)的职工刘玉凤,在受单位委派去讨要贷款利息的途中,不幸被车撞伤,造成8级伤残。时至今日,面对劳动仲裁和两级法院的判决,郾城联社还不给予刘玉凤伤残补助和补发工资。

  工伤致残单位不管

  “12年多了,我一直为女儿的事在奔波,现在黑发已经变成了白发,依然没有任何结果。我女儿出工伤那年才20多岁,现在已经36岁了,就因为这事至今不能婚嫁。”昨日上午,漯河市民刘松蛟谈起女儿刘玉凤工伤致残后的伤心事,忍不住擦起眼泪来:“我就不明白,给单位办事遭遇车祸伤残了,单位不但不支付医疗费和伤残补助,竟然还把我女儿给开除了,这从法律、情理和道德上能说得过去吗?”

  1970年出生的刘玉凤,是1990年进入郾城联社工作的。1994年7月,24岁的刘玉凤按照单位领导安排,去漯河市一家冶炼厂收取已到期的贷款利息时,一辆飞驰的摩托车当场将其撞倒。经医院诊断,刘玉凤的头部受伤严重。后经司法鉴定,已构成8级伤残。

  出院后的刘玉凤虽然身体出现多种不适,但为了工作,她还是很快回到单位上班。2001年,刘玉凤因在单位考核中得分较低,被单位定为待岗人员,委派到商丘市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期间,刘玉凤因头痛恶心,被批准请假住院治疗。经商丘市医院检查确认,刘脑外伤和脑血管痉挛较重,并伴有脑缺血症状。刘玉凤不得不从商丘返回漯河。

  就在刘玉凤在漯河继续治疗期间,郾城联社下发文件:刘玉凤拒绝参加培训,按自动离职处理,单位予以辞退。由于刘玉凤不服该处理决定,从此走上了漫漫申诉之路。

  法院判决形同空文

  2001年底,刘玉凤向郾城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02年2月28日,郾城县仲裁委庭审查明:刘玉凤并非拒绝参加培训,而是在培训过程中因病无法学习,经请示单位领导同意后回家休息治疗的。郾城联社在对刘玉凤作出辞退决定后,一直没发给刘玉凤辞退证明书。仲裁委认为:刘玉凤被认定为 8级伤残,郾城联社已经承认并曾向劳动部门申报过,因此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其待遇。故裁决如下:郾城联社为刘玉凤安排工作,并补发一次性伤残补助费。郾城联社对刘玉凤作出的辞退决定,与相关规定不符应予撤销。郾城联社应支付刘玉凤自停发工资起至裁决当月的工资,7日之内支付完毕。

  郾城联社不服,遂起诉到郾城县人民法院。2004年12月26日,郾城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郾城联社的诉讼请求。撤销郾城联社对刘玉凤的辞退决定。刘玉凤应享受工伤保险的有关待遇。自2005年起,郾城联社为刘玉凤安排适当工作,若不能安排,每月按上年度全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刘玉凤发放工资。另外,郾城联社还应给刘玉凤交纳社会保险。

  郾城联社不服,又上诉到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6月13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郾城联社的上诉,维持郾城县人民法院的原判。“终审判决过去1年多了,郾城联社至今拒不执行。”刘松蛟告诉记者,“现在劳动局的仲裁和法院的判决书,都成了一纸空文,我不知道到底该咋办。“

  接受采访联社表态

  “由于联社领导已经换了3任,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确实很难解决,但我们对刘玉凤深表同情。”郾城联社和漯河市联社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我们将把这件事作为重要议题,争取尽快协商解决。”

  河南省长风律师事务所的刘文奇律师告诉记者,刘玉凤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强制性措施,依法查封郾城联社的账户或扣押其物品,以用来支付刘玉凤应得的所有费用。(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