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诚案证人陈光和被当局刑拘

在开庭前夕被绑架的盲人维权者陈光诚案重要证人陈光和,家属日前受到通知,他被以涉嫌伪证罪刑事拘留。律师批评此举是沂南县公安滥用公权力掩饰罪行的行为。

陈光和的家人星期天收到山东沂南县公安局的拘留通知书,堂哥陈光福星期一对记者说----

陈光福:“昨天中午收到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说他触犯刑法第六十一条,伪证罪。今天我和我二叔到沂南县看守所给他送衣服,要求见光和,不获批准。”

通知书上的拘留日期是11月28日,而最为重要证人的陈光和是11月26日,陈光诚案重审前一天,在临沂宾馆与律师会面时被不明身份的人绑架。

当时立刻报警的李劲松律师指公安一直否认责任,但现在却突然发出拘留通知,是滥用公权力来掩饰他们扰乱司法公正的罪行----

李劲松:“他被绑架当天、开庭前、以及之后28号我都打过电话到沂南公安局问,一个姓刘的科长说沂南县公安局不知道陈光和下落,陈光和26号被绑架一事与他们无关。这种情况下怎么出现,28号被刑事拘留呢?所以我认为是刑讯逼供陈光和的那些人,还在滥用手里掌控的公权力,对勇于站出来说真话的陈光和打击报复,把这种非法行为变成一个合法的拘留决定。”

而另外几位重要证人,陈庚江、陈光东和陈光余也在开庭前失踪,其后据称被公安遣送外地打工。

陈光和被列为陈光诚的同案犯,在该案第一次审理时,他与其他几位村民就被判缓刑,他们的证词被用来为陈光诚定罪。然而其后,包括陈光和在内的几位村民,都分别向陈光诚的律师、家人,甚至媒体表示,是在沂南县公安刑讯逼供之下指证陈光诚的。陈光和也曾对记者说,他会出席陈光诚案重审说出实情。

证人不能出庭,律师们只好将陈光和早前写下的一封书面证词,提交给法庭。 然而院方以证人没有到庭为由,拒绝认定该证词有效。所以律师认为,以伪证罪拘留陈光和从几方面来说都不合法,李劲松律师说----

李劲松:“如果是被刑讯逼供出来的,就算与事实不符,也不能说是伪证;第二,对自己原来被刑讯逼供下做的为证所作的纠正,更不能算是伪证;第三,认定伪证要在法院确认之后才能断定。那他凭什么说陈光和说的是伪证?”

陈光和现被关押在沂南县看守所,家属正积极寻求法律援助。

由于陈光和属于同案犯,陈光诚的2位代理律师不能兼任他的代理律师。而师团的另外几位律师也都先后介入陈光诚案件,不方便成为陈光合的代理律师,李劲松律师希望有其它律师自告奋勇----

李劲松:“客观来说我们确实需要其他律师站出来,基本的律师费用我这边愿意支付,因为我觉得我对这几个证人是负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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