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的兰州拉面,需具备五项要件:“一清、二白、三红、四绿、五黄”,也就是“汤汁清、萝卜白、辣椒红,葱花绿、面条黄”。白嫩的萝卜是兰州拉面的一大特色,萝卜的清甜,与香辣醇的汤汁,可说是天生绝配。
兰州拉面的历史已经有85年,正宗的兰州牛肉拉面,是回族人马保子于1915年始创的,当时他家境贫寒,为生活所迫,在家里制成了热锅牛肉面,肩挑着在城里沿街叫卖。后来,他又把煮过牛、羊肝的汤放入牛肉面,其香扑鼻,大家都喜欢他的牛肉面。接着他开了自己的店,不用沿街叫卖了,就想着推出免费的“进店一碗汤”,面汤突出一个清字,客人进得门来,伙计就马上端上一碗香热的牛肉汤请客人喝。马保子的清汤牛肉面名气大振,马保子经营10年后,由其子马杰三接管经营,马杰三继续在清字上下功夫,不断改进牛肉拉面,直到后来名振各方,被赠予“闻香下马,知味停车”的称誉。
识别兰州拉面的正宗与否,要一看有没有进店免费一碗汤,正宗必有赠汤,那牛羊肝的汤是明目的,西域人多目光如炬,显然与喝此汤有关;二看牛肉拉面的汤是否清,汤浊就不是正宗了。
要是说最有名的面,那兰州拉面无疑是天下第一。中国之大,风俗各异,口味千差万别,但几乎任何一个城市,都能够找到兰州拉面的面馆。从新疆到山东,从东北到海南,喜欢拉面的朋友,到处都可以找到兰州拉面。拉面的特色呢,简单地一句话概括:汤浓面筋辣子红。
兰州拉面,最正宗的当然是兰州了,不过很奇怪的是,好像在甘肃别的地方,拉面远远没有天下第一面的威风。西安的拉面也不错,大都是回民开的,蓝布条幅做的门头,上书六个大字“正宗兰州拉面”。在河南,拉面也很流行,城里好几家拉面馆,味道绝对正宗。尤其是在夏天,一碗拉面在手,浇上红红的辣椒油,洒上翠绿的香菜,喝着道地的牛骨浓汤,吃的口唇麻辣大汗淋漓,是非常 “过瘾” 得了!
兰州拉面,一般都是小面馆,地方不大,几张桌子,经常是夫妻店,老公揉面拉面,老婆端盘收钱。投资不大,赚钱不多,客人图的是实惠,老板发点辛苦财。这几年,有些有眼光的人也开始做连锁,只要名气大,环境好,卫生佳,铁定能赚钱。
兰州拉面,在兰州有绝对的号召力,是面食中当之无愧的王者。而在其他地方,拉面最多能占当地面食的半壁江山。陕西是炒面、油泼面、臊子面当家;山西是刀削面为主,也都各领风骚;四川是担担面、燃面;安徽是青菜面、拆骨面、小刀面的天下;河南有郑州羊肉烩面,上海有排骨面、阳春面。但总的来说,兰州拉面在各地的面食中都有它的一席之地,流传范围之广,绝对当得起“天下第一面”这个称号。
兰州拉面的历史已经有85年,正宗的兰州牛肉拉面,是回族人马保子于1915年始创的,当时他家境贫寒,为生活所迫,在家里制成了热锅牛肉面,肩挑着在城里沿街叫卖。后来,他又把煮过牛、羊肝的汤放入牛肉面,其香扑鼻,大家都喜欢他的牛肉面。接着他开了自己的店,不用沿街叫卖了,就想着推出免费的“进店一碗汤”,面汤突出一个清字,客人进得门来,伙计就马上端上一碗香热的牛肉汤请客人喝。马保子的清汤牛肉面名气大振,马保子经营10年后,由其子马杰三接管经营,马杰三继续在清字上下功夫,不断改进牛肉拉面,直到后来名振各方,被赠予“闻香下马,知味停车”的称誉。
识别兰州拉面的正宗与否,要一看有没有进店免费一碗汤,正宗必有赠汤,那牛羊肝的汤是明目的,西域人多目光如炬,显然与喝此汤有关;二看牛肉拉面的汤是否清,汤浊就不是正宗了。
要是说最有名的面,那兰州拉面无疑是天下第一。中国之大,风俗各异,口味千差万别,但几乎任何一个城市,都能够找到兰州拉面的面馆。从新疆到山东,从东北到海南,喜欢拉面的朋友,到处都可以找到兰州拉面。拉面的特色呢,简单地一句话概括:汤浓面筋辣子红。
兰州拉面,最正宗的当然是兰州了,不过很奇怪的是,好像在甘肃别的地方,拉面远远没有天下第一面的威风。西安的拉面也不错,大都是回民开的,蓝布条幅做的门头,上书六个大字“正宗兰州拉面”。在河南,拉面也很流行,城里好几家拉面馆,味道绝对正宗。尤其是在夏天,一碗拉面在手,浇上红红的辣椒油,洒上翠绿的香菜,喝着道地的牛骨浓汤,吃的口唇麻辣大汗淋漓,是非常 “过瘾” 得了!
兰州拉面,一般都是小面馆,地方不大,几张桌子,经常是夫妻店,老公揉面拉面,老婆端盘收钱。投资不大,赚钱不多,客人图的是实惠,老板发点辛苦财。这几年,有些有眼光的人也开始做连锁,只要名气大,环境好,卫生佳,铁定能赚钱。
兰州拉面,在兰州有绝对的号召力,是面食中当之无愧的王者。而在其他地方,拉面最多能占当地面食的半壁江山。陕西是炒面、油泼面、臊子面当家;山西是刀削面为主,也都各领风骚;四川是担担面、燃面;安徽是青菜面、拆骨面、小刀面的天下;河南有郑州羊肉烩面,上海有排骨面、阳春面。但总的来说,兰州拉面在各地的面食中都有它的一席之地,流传范围之广,绝对当得起“天下第一面”这个称号。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本文短网址:
- 关键字搜索:
- 好吃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