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少江:腐败创新在中国

昨天的香港《大公报》发表了一篇文章,主题是谈跨国公司如何腐蚀中国的政府官员。文章列举了跨国公司与中国官员之间权钱交易的十种方式,如果中国普通民众有机会读到这篇文章,一定会大开眼界。
如果说在历经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后发现,中国经济在技术和管理等方面最为缺乏的是创新;但是,中国在腐败方式的创新方面却不遑多让。不仅充分利用了经济全球化浪潮,连期货市场的各种最新技术也应用得淋漓尽致。在这方面,真正体现了世界潮流和中国特色的完美结合。中国官员和跨国公司合作演绎的腐败创新,在我看来可以简单地概括成“三化”。那就是 “家庭化、全球化、期权化”。

家庭化主要是指一些跨国公司通过为手握重权的官员们的亲属子女安排薪酬优渥的工作,从而换取公司在中国的商业利益。当然,也一些中国官员的子女,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名校毕业后通过正常程式进入跨国公司工作。但是,绝大部分在跨国公司工作的中国高干子女,则的确是通过这种利益交换的方式进入的。其实他们在跨国公司所领取的高额薪水,只是跨国公司通过他们的父母在中国获取的商业利益的一小部分而已。

腐败的全球化则是指跨国公司对中国官员的贿赂现在大都在中国以外进行。例如,通过为他们的家庭购置别墅、为他们在境外开立银行户头并存入大笔资金、定期邀请他们出国度假、为他们支付巨额的赌资、甚至出资为他们在海外包养二奶三奶等等。这种交易,用不着将外汇带入国内;交付之间神不知鬼不觉,大大降低了暴露的风险。

腐败的期权化也日渐流行。这种做法似乎还带有一丝“人情味”。在一些跨国公司和中国官员之间有一种默契,政府官员在位时为跨国公司谋取利益,但是并不立即接受报酬;而是在退休后,再由跨国公司通过聘请其为顾问或者其他各种方式给与补偿。有人担心,在重利轻义的商场,如果跨国公司不兑现承诺怎么办?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腐败的官员们是互通资讯的,如果跨国公司不兑现承诺,今后谁还会关照他们?

在香港大公报的文章作者看来,跨国公司向中国官员们行使贿赂,扭曲了中国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破坏了中国的公平竞争环境,罪莫大焉。在我看来,这种指责太过片面。我对许多跨国公司在中国无视人权、甚至为虎作伥的做法深恶痛绝。对他们在中国市场上为了获取的商业利益不择手段毫不感到意外。但是,如果将他们看作是当今中国全面腐败的主要责任者,那就完全是本末倒置了。

但凡读过《晏子春秋》的人,都熟悉南橘北枳的故事。说的是战国时期楚王为了羞辱齐国的使臣晏婴,指责齐国人到楚国为强盗。晏婴回答说,齐国人在齐国是良民,到了楚国却变成了强盗,这是因为楚国的环境造成的。这就如同淮南的橘树移植到了淮北后,结出的果实不是香甜的橘,而是苦涩的枳。用这个故事来解释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种种不端行为是再恰切也不过了。绝大多数的跨国公司在民主国家不敢胡作非为,是因为他们惧怕自由的媒体和独立的司法。到了中国以后,只要与官府串通一气,摆平新闻和司法都不在话下。这正是他们和腐败的官员们能够在中国的大地上不断地演出各种腐败创新剧目的根本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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