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8岁少年强奸9名女童 村民知道犯罪但不报案
2006年10月28日,星期六,武定县人民法院在县文化馆广场公审10余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钱庚案几乎搅沸了大半个县城。据广场旁边一家武校的教练杨海学介绍,公审当天中午,整个广场挤满了人,“很多人都是冲着那个小孩来的”“太小了,看上去也就十二三岁,个子矮矮的,瘦瘦的”“听法官说这个孩子强奸了9个女孩,真是无法想象!”
事实 上,民众的语气中对孩子的指责并不强烈,除了对孩子的年龄表示惊奇之外,大多数人还是将责任归咎于孩子的家长和社会。
“父母干嘛去了?小小年纪不让孩子读书,放养着,当然会出事了。”
“现在的孩子,整天在外面混,外面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都学坏了。”
县文化馆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被公审的“那个小孩”刚满18岁,从小没有父亲,母亲也改嫁了,“家里只有一个哥哥,听说是在昆明工作,这孩子就和孤儿一样,没人管。”
直到11月1日,县城里的人对此事仍然议论纷纷。在文化馆广场旁开商店的陈大妈说,真搞不懂现在的孩子都怎么了,“按道理说,乡下的孩子应该比城里的孩子要老实得多,城里的孩子接触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学坏更容易一些。乡下有什么啊?哪儿来的那么多事儿?”
记者在随机采访中,一半以上的受访者(10人左右)认为,孩子的父母应该对这件事负主要责任,“首先,孩子正处于受教育的年龄,为什么不送去读书?其次,孩子犯罪时还是未成年人,家长负有一定的监护责任。”而认为孩子犯罪是社会环境造成的,则占两成左右。
一名叫张斌的男子自称在县里的某中学当老师,其分析认为,未成年孩子向成年过渡这个阶段,身体、心理等方面会发生一系列显著的变化,“这个时候最需要家长和老师的教育呵护,如果缺少了这个环节,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很容易受到影响,甚至会影响到将来的发展。”
孩子的“草样年华”
11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钱庚的家——武定县田心乡德德卡村委会安衣达村。小村庄在群山环抱中,屋舍整齐,风景秀丽,中间有一个大池塘可以养鱼放鸭,池塘边的大树下,三五村民或打牌或聊天。
向村民一打听,都知道钱庚的家。在村长的带领下,我们在村子边上找到了一间土坯房,周边仅有两三户邻居,屋外荒草丛生,大门已经被锁死。村长设法领我们进了院子,里面长满了没膝的荒草,倒是有一棵柿子树,果实熟得像红灯笼。
村长说,钱庚从小就没了父亲,母亲长年在外打工,一年前改嫁到另一个离这很远的村子;钱庚有一个哥哥,在楚雄州读完书后就去昆明工作了。对于钱庚为什么不读书,村长说,可能是这孩子“读不下去”,“这孩子平时不爱说话,但有小偷小摸的毛病,不过谁也没放在心上,眼皮底下看着呢,还能掀起什么大浪?”对于钱庚的所为,村长说“到了那个年龄了,自然就发生了呗。”
武定县人民法院提供的《刑事判决书》上写着:据公安机关调查,从2005年12月开始,钱庚先后在自家屋里、厕所里、住房旁和山上的涵洞里,对本村王某、唐某、钱某等9名女孩实施奸淫,其中年龄最大的10岁,最小的才4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庚主观上具有奸淫幼女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奸淫的行为,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且奸淫幼女多人”,但因其犯罪时未满18岁,故法院最后判处钱庚有期徒刑10年。
村长告诉记者,其实钱庚最初的几次犯罪,村民们都已经知道了,但是一直没有人报案,“村民觉得女孩子也没受到什么伤害,再说这些孩子的家长又不在家。”最后报案的,竟然是一位70岁的老奶奶徐朝芝。
徐奶奶是和钱庚一家最近的邻居,房子都是两家一块儿盖起来的。徐奶奶介绍,2006年6月2日中午,她正在家里洗衣服,从一个口袋里掏出2角钱,就随手放在台阶上了。这时,4岁的孙女小玲(化名)出来,拿了钱就向村子里走去,正好碰见钱庚过来,于是,钱庚就将小玲诱骗到自家围墙外的桉树林中实施了奸淫。两天后,小玲的妈妈从县城回来,才知道女儿的事,赶紧领到医院去治疗。“他把我孙女欺负成这样,我就跑到县里的公安局报案!”
徐奶奶说,小玲的父母都在县城打工,一般1个月才回来一次,家里就只有三个老人和一个小孩子。徐奶奶是看着钱庚长大的,“他妈不在家,他就混吃混喝,走到哪里吃到哪里。他妈回来,他就跑到别人家住,他妈走了,他才回去住。”
记者采访的时候,小玲就端着饭碗在旁边看,她才4岁,还不明白发生的这些事对她的影响。
“留守儿童”问题突出
村长说,钱庚前几次的行为村民都知道,但是迟迟没有报案的原因,就是因为钱庚家没有大人,被侵犯的孩子家也没有大人,“没人能做这个主,别人不可能管这个闲事。”
安衣达村已经成为当下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钱庚案暴露出了一个极其普遍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把老人和孩子留在家里,形成大量的“空巢”,留守儿童的身心教育出现无人监护的真空状态。
据资料统计,我国目前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00万留守儿童。88.2%的留守儿童只能通过打电话与父母联系,其中有64.8%的留守儿童是一周以上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与外出的父母联系一次,有8.7%的儿童甚至与父母就没有联系。49.7%的孩子表示想和外出打工的父母在城市生活,有24.2%的留守儿童与照顾他们的成人很少或从不聊天……而云南省有83.7%的家庭在农村,农村留守人口超过80万人。虽然在农村具体有多少留守儿童尚无准确统计,但关注这部分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已经成为一个日趋紧迫的社会问题。
对于大部分留守儿童而言,母爱或者父爱已经成为被搁置的名词。他们童年的时光,将与各种不确定性的社会因素相伴随,从而滋生各种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4年底,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院长叶敬忠教授主持了一项对中西部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研究,并得出初步结论:“留守儿童”群体是转型期间的产物,外出打工的农民不可能全部回家,否则他们就会失去主要的收入来源;进城务工者也不可能将孩子带在身边,城乡二元结构没有给他们的子女提供方便的生活和受教育的机会。2006年9月14日,全国妇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这一主题,总结推广各地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进一步对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部署。
事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一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虽然我省留守儿童情况不像四川、河南等外出务工人员大省那样严重,但问题确实存在,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和经济发展,留守儿童的数量还会继续增加。”其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出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积极为他们提供有效服务,关心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最后,还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监护网络,充分显现关爱的力量和效应,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另据记者了解,省妇联和省教育厅将在年内展开对我省留守儿童情况的抽样调查。省妇联一官员还说:“不能让事情大了才开始做。对留守儿童的工作要从萌芽状态开始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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