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在为法轮功写出三封公开信后,大陆媒体既往对高智晟的种种报导均被删除。在高智晟律师被当局逮捕三个月之际,《大纪元》将陆续发表一些大陆媒体既往对高智晟律师的报导。
以下是《中国医药指南》2003.4刊登的《法律容大情 正气挽天河》的全文报导和图片。
《法律容大情 正气挽天河》
——访多次免费代理医疗事故案件的律师高智晟
■本刊记者闻 韬
2001年6月6日,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座无虚席,一位律师的发言震撼着每一位旁听者的心。这位律师就是北京市晟智律师事务所、2001年被评为全国十佳名誊律师之一的高智晟律师。
正义当歌
“审判长,与残疾孩子周成汉及其全家命运攸关的医疗事故讼争案今日再次开庭,作为这个不幸孩子的法律援助律师,我首先要感谢社会各界对一个残疾孩子的支持和声援。孩子已被致残4年余,而给孩子及其全家造成这场沉重人生灾难的致害人即本案的被告、白山市八道江区医院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仍处在看不到尽头的人为的耽延之中,我竭诚呼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原告依法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以向被告和社会敲响警钟;以唤起人们对人的价值,人的生命价值的关注;以不致使周成汉及其家人今天的遭遇再发生在别的孩子身上。我个人将免费伴随着孩子走完所有诉讼程序!直到孩子的权益得以维护。我对本案承办法官的执法理念充满信心!我对中国的法制充满信心!”
法庭上许多人泪流满面。而坐在这位律师身旁的本案原告残童周成汉却听不到这种令人荡气回肠、灵魂震撼的声音。这个不幸的孩子,3年前,当时他只有14个月大,因患小儿腹泻去医院寻诊,可由于医院的责任懈怠,超剂量用药,造成了孩子双耳全聋、终身残疾之恶果。医院拒不承担应负的责任,残童及全家被迫选择了法律诉讼之路,令他们始料不及的是,漫长的诉讼煎熬带给他们的痛苦并不亚干孩子残疾本身造成的痛苦。1999年9 月,孩子的姥姥在讨说法的路上又不幸离开了人世。
当得知周成汉及其家人的不幸遭遇后,高智晟毅然决定要为孩子打赢这场官司!
2002年12月,此案残童终于获得了48万余元赔偿的终审判决书。
情系当事人
高智晟感情深重的说“做一名律师,是我一生的事业,律师的声誉是至高无上的。我就是这样的性格。我就是这样磨练我的意志。同时,也和法律援助案件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每年不论工作有多忙,都要免费代理3—5起医疗纠纷案件。我代理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免费案件。”
一个刚过完3岁生日的非常漂亮可爱的小女孩叫何彬,生病后,医院注射青霉素,由于医院的责任,把放在桌上的75%的酒精瓶错当葡萄糖溶液。医生用酒精稀释后注射,孩子大叫不止,不久便身亡。病人家属为此奔走了一个冬天,医院分文不赔。他们慕名找到了高智晟。
高智晟认为,医疗事故官司难,并不是法律规范不健全的问题,很多阻力源于极具惰性及教条的认识。他分文不取为受害人打官司不仅是由于他们的困境,而是出于一种责任感和对受害人命运的关心。而他们对律师人格的信任,更增加了他的决心。当他与医院院长交涉时,她不屑一顾地说:“一条人命就是3000元钱,你说怎么办?”这使他感到非常悲哀及愤怒。正是由于人们缺乏对法律的正确认识,使受害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最后,高智晟打赢了这场官司,并使被害人获得了10万元的精神赔偿,这在当时的新疆是没有先例的。从这以后,短短几年中,高智晟共接受了50多起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案子。
1998年7月15日,《中国律师报》刊登一篇《他们要为孩子讨回公道》的文章:“一个因医疗事故双耳失聪的孩子,官司从5个月大一直打到6岁仍未讨回公道,被告扬言宁肯花100万元也不会让他们打赢官司,全国哪一个律师愿为孩子讨回公道请与本报联系。”
看完这篇报导,高智晟与受害人通了电话,受害人感谢不止,同时担心路费和一辈子还不完的人情。高智晟对他们说:“我如果要谋求什么,或者对这个案子没有把握,我就不会无偿援助你们了。正如你们所说,被告请的是最高级的律师,我之所以要代理此案,不是我认识膨胀,飘飘然要打这场官司的,我对自己心中有数,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的,我能给残疾孩子以真实的帮助。”高律师自己掏腰包2万多元,最后,此案残童获得83.7万元的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这也是东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最高的一例案件。
农民刘某在某医院分娩时,因医院方的责仟懈怠,致刘某大小便失禁,丧失了性功能,刘的精神及肉体承受的痛苦是常人难以想像的,为了治疗,刘某负债累累,而医院拒不承担任何责任。获悉刘某的苦难遭遇后,高律师免费提供了法律援助,先后自费奔走时达1年,终使院方承担为刘某进行恢复性治疗的费用,并一次性予以刘以40000元的补偿之责任,刘及家人感动不已,送锦旗赞誉“正义的捍卫者,百姓的贴心人”。
1994年,天真活泼的3岁幼童汪智因患小疾到某医院求诊,后因医院的责任懈怠竟致孩子脑瘫即终身残疾之恶果,为了使孩子得到应有的治疗、为了使致害人承担应有的责任,孩子的父母竟带着孩子辛酸地奔走了5年时间,其中艰难常人难以想像,但五年的艰难奔走也未能使医院承担任何责任,孩子的父母从报纸上获悉高律师的信息后,一见到他后便蹲在地上失声痛哭……面对这样的情形,我想到的是他在找我之前是抱有希望的,而且希望是没有破灭的。我不能把他推向绝望,我也有孩子,将心比心,作为一名律师,我怎能推卸为孩子讨回公道的责任呢。
高智晟又一次决定为残童提供法律援助,这起沉积久时,受害儿童全家奔走5年的案子,终于在高智晟律师的努力下,于1999年1l月30日,人民法院作出了判令被告为孩子赔偿21万余元的判决书。
不懈的追求
高智晟是一个贫苦农民的儿子,也曾走过了艰难的人生道路。从陕西农村到新疆部队,从打工仔到职业律师,这每一步都渗透着他对人生价值的不懈追求。
1995年,30岁的高智晟考取了律师资格之后,走进了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绝无仅有的、不经过实习,就独立办案的律师。他说“由于我对法律及其程序非常清楚,再加上我对时间有种非常急切的期待,因此,我一开始就要求独立办案,我要迅速地磨练自己。”
为了争取做到符合一个最优秀律师的程度,他在给企业进行演讲之前,常常是通宵达旦地准备,每次都脱稿演说。就这样.一年之内,他给军队、厂矿,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了47场讲演,最多时有2000人参加听课。
在所有这些演讲中,他从未接受过任何的礼品和报酬。也从不参加宴请,甚至没有让有关单位派过一次车。
高智晟恪尽职守、严以律已。在他代理的每起复杂疑难案件过程中,无不投入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以赢得每起代理案件的理想结论。
在谈到几年来当律师的体会时,高律师说:“现在律师行业中存在一些颓废的东西,主要是责任角色错位,很多律师已陌生和疏远了这个行业与法律尊严及社会正义方面天然的职业联系,这当然令人失望。我几乎打赢了所有我独立策划、起诉的官司,这不是我的意志,也不是法官的意志,而是我用力量及技术恰当地找到了案件应当胜诉的本质特性与法律逻辑的统一。我常常在法庭上能迅速使讼争双方忘掉仇恨,全部能忘掉身份,全部回到善的人的角度来思考责任及道义。正是凭着这种力量,我得到了许多主持正义的法官的支持。我所以打了这么多免费官司,这里没有口号,没有什么崇高的追求,就是人性,加之对自己职业责任角色的自我认同。据说许多人都有座右铭,如果说我也有的话,多年来:正直、勤奋、同情心加责任心是我想起来频率最高的词句。我始终提醒自己,切不敢麻木,麻木即是丧德,丧德即是失去力量。我力争让所有和我打交道的人都能够获得我可能给予的安慰,因为生活中最不能缺少的就是良心和真情,我至今不能忘记所有在我困难时帮助过我的人。我只有用自己的诚实劳动来报答社会,用尽可能多地去帮助他人的方式,避免使自己也变得麻木起来,以使作为律师的我不致远离正义及善良。”
《中国医药指南》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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