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清廉名誉比生命还重要
台湾高检署上星期起诉第一夫人吴淑珍和其他三人,指控他们挪用近50万美元国务机要费用于个人用途。高检署指出他们也有足够的证据起诉陈水扁。不过总统在任期间可以免受刑事起诉。尽管如此,案件的发展使陈水扁再次陷入被动,也动摇了民进党的统治。因此,他于星期天晚上召开记者会首次作出公开反应,通过电视直播亲自就国务机要费一案向民众解释。*不实指控等于“政治死刑”*
陈水扁对于国务机要费一案的调查和起诉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对检查官的工作表示敬意,但是他强调侦查内容有可议之处。
他说,对政治人物来说,不实的贪污指控等于判决“政治死刑”。
*无必要贪污*
陈水扁还坚称,他根本没有必要贪污。
陈水扁列举了几个理由,比如,他上任后主动减薪,8年少领4千4百万;另外,他于02年将过去的总统国安密帐私房钱全部上缴国库。
*名誉比生命重要*
最后,陈水扁总结说:“清廉名誉比生命重要,个人去留微不足道”。他还说,只要司法在一审判决贪污有罪,他会立即下台一鞠躬。
陈水扁强调他深爱国家,深爱台湾,因此有些机密的东西无法公开而甘愿忍受误会和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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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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