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异议人士李建平,因在网上发表政治敏感文章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刑3年。
中国当局监控互联网信息
总部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表示,中国89民运时上海“高自联”主席李建平,因发表文章批评香港基本法第23条,今天被山东省淄博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刑3年。
民运中心引述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做了以上表示。
民运中心的报道说,40岁的李建平被捕前是淄博医疗器械公司经理。2005年5月27日被捕后,今年4月12日被审判,今天才宣判。
李建平被指控“颠覆”,“罪状”包括发表在中国海外网站一篇题为“坚定是反对23条最好的办法”的文章。
这篇写于2003年的文章表示,“香港是人性的香港,不是专制手中玩耍的泥团。”
民运中心谴责中国当局对李建平判刑,指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中国签署的联合国人权公约,也违反中国宪法中保障言论自由的条款。
中国当局最近几年不断逮捕敢于在所谓敏感问题上发表不同政见的人士。
在“无国界记者”组织2006年世界新闻自由排名当中,中国、缅甸以及朝鲜则是排名最低的远东国家。
在168个国家和地区当中,中国排名第163位,缅甸第164位,朝鲜垫底。
人权组织和媒体权益组织表示,由于中国社会不满情绪增加,当局不断加紧对互联网和传统媒体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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