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市高干财产平均逾700万

全国七个省市的地厅级及以上干部个人及家属的财产,平均超过七百万元。全国党政干部已形成特权有产阶层,而地厅级以上干部已形成官僚特权阶层。公职人员薪酬极度混乱,2006四月初,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完成了《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

  该报告中指出:公职人员薪酬极度混乱,有关规章制度早已名存实亡。公职人员薪酬混乱,已经造成体制内部矛盾激化、利益冲突,不仅影响公职人员队伍职责、专业精神,而且积压着政治危机。“特权有产阶层”和“官僚特权阶层”的形成该报告指出体制内部最混乱的三大问题:薪酬、编制、晋升。

  该报告披露:党政干部已经形成社会特权有产阶层,其中地厅级以上干部,已是官僚特权阶层。官僚特权阶层年收入是当地城市人均收入的八倍至二十五倍,是当地农民年均收入的二十五倍至八十五倍。

  七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干部财产超过七百万据该报告披露:全国有七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干部个人及配偶拥有财产超七百万,概况如下:广东省,平均八百万至二千二百万;上海市,平均八百万至二千五百万;福建省,平均七百万至一千六百万;浙江省,平均七百万至二千万;江苏省,平均七百万至一千八百万;山东省,平均七百万至一千五百万;辽宁省,平均七百万至一千四百万。

  七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干部拥有住宅概况七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干部及配偶拥有住宅数及平均面积如下:广东省,平均三点五幢,面积六百平方米至九百平方米;上海市,平均二点五幢,面积四百五十平方米至八百五十平方米;福建省,平均二点五幢,面积五百平方米至六百平方米;浙江省,平均三幢,面积五百平方米至六百五十平方米;江苏省,平均三点五幢,面积六百平方米至八百平方米;山东省,平均二点五幢,面积五百平方米至七百平方米;辽宁省,平均三幢,面积六百平方米至八百五十平方米。

  以上这七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干部的子女百分之八十七至百分之九十五,在金融、地产、经贸领域工作。全国县处级以上干部财产调查无疾而终早在二00二年春,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统计局的名义,在全国进行一次县处级及以上干部及家属财产自报统计,结果没有下文。原因是当年秋季要召开十六大和省一级党政换届工作,怕引起混乱而中止。

  二00四年十二月,以中办、国办和国家统计局名义,又进行一次全国县处级及以上干部及家属财产自报统计,至二00五年九月已经完成。在临近五中全会前夕,中央政治局下令不予公布。当时,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阐述了不公开此项调查统计的原因:(一)怕会引发社会争议和党内矛盾激化,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二)会引发对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冲击而造成消极影响;(三)会形成地区之间、干部之间、干群之间矛盾的升级,后果严重。

  地区之间干部收入的差距据所作调查:地区之间同级干部收入的差距,高达二点五倍至八倍。如广东省、上海市公安系统、工商、税务系统,科级干部年收入十八万至二十万;而陕西省、贵州省同系统同级干部,年收入仅三万至四万。广东省、上海市厅局级干部年收入二十八万至四十五万;而山西省、江西省同系统同级干部,年收入仅七万至八万;甘肃省、青海省更少,仅五万至五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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