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禁止美国的国有媒体、也就是美国政府出资办的媒体在自己国家境内播放节目。比如“美国之音”电台,它是国有媒体,因此美国法律禁止它在美国国内播出。为什么美国法律要歧视美国政府办的媒体、要把自己的政府当贼看、当贼防呢?为什么美国法律拒绝给予国有媒体与私营媒体同等的、平等的地位呢?因为美国人认为:政府是一个强势群体、强势组织,国家出资办的媒体就属于强势媒体,虽然私营媒体也可能在新闻报道中有失客观与公正,但美国人就是认为应该把自己的政府当贼防、把国有媒体当“下等人”看,所以美国人不许政府办的媒体在本国播放节目。这样就可以阻止国有媒体在国内给政府做宣传、宣传 “国家的富民政策”、宣传政府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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