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高官落马 贪少了也让人质疑?

9月18日,中共山西省委原副书记侯伍杰受贿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侯伍杰有期徒刑十一年。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侯伍杰在担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期间,于2000年9月至11月期间,三次收受美元10万元和价值港币5万余元的百达菲利手表一块,以上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8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侯伍杰坦白交代了上述受贿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赃物。

又一个副省级贪官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受贿88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大快人心的事却引起了一些网民的质疑,看惯了高官动辄上百万上千万的贪污受贿挪用,区区88万余元与堂堂省委副书记之尊,怎么看怎么觉得少了点什么,少了什么?涉案的钱少了点,涉案的人少了点。

毫无疑问,这种质疑中包含了太多的感性成分,群众的感性认识从哪里来,从贪官桩桩件件的违法乱纪中来,阅贪(官)无数后,公众的“审丑胃口”也被吊起来了,见过贪污一百万的县官,就等着见贪污一千万的州官,不能责备群众扭曲的“猎贪心理”,因为总有更高的高官落网,总有更触目惊心的案例曝光,贪官的级别和涉案的金额无形中形成了正比关系,在这样的氛围中,一些群众自然养成了对贪官有罪推定的心理和涉案金额的心理预期。正是在这种心理下,受贿88万余元给了人丰富的想象空间。

权钱结合的贪婪之路是一条不归路,在欲望的驱使下,在侥幸心理的作祟下,我们会注意到出了问题的高官鲜有首犯的,只做一次就收手就良心发现的也是少之又少的。在山西省委原副书记侯伍杰受贿案中公布出来的案件只有一起,是否在贪官中也应分出个有原则的“收受有道”和无原则的“欲壑难填”呢?高官违法乱纪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交织在暴露出来的这一起案件背后,群众通过想象来完成浮出和未浮出之间的某种联想。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休要说什么自己为党为人民流过多少汗出过多少力,贪官糊涂一时纵然为官清正一世也枉然,你的不责任的行为是群众种种揣测评品的根源,在案件审结后舆情依然如此澎湃,除了对贪官成见之深外,也表明了对司法弹压贪官的信任不足。在一些群众有些过激的言论背后是一颗呼唤正气的心,每个人都应对此认真对待,反思该如何将公众的“审丑胃口”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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