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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怡华非辜振甫之女:邓香妹母女认罪

 2006-09-19 23:5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据报道,自称是已逝的前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婚外情对象、私生女的邓香妹、张怡华母女,被辜家控告涉嫌恐吓取财,全案昨天在法庭辩论终结时发生大逆转,邓、张母女首度松口坦承「张女的出生与辜老无关」,愿意认罪获取缓刑,邓香妹还一度当庭下跪。

昨天庭讯原本一如过去沈闷冗长,晚间突然出现邓、张母女露骨自白并认罪的场景,旁听席上的人都吓一跳。张怡华的林姓丈夫晚间受访说:「我太太也是第一次听到母亲说她不是辜老的女儿,让她青天霹雳,几近崩溃。」

辜家律师感受不到诚意

辜振甫之子、台泥董事长辜成允人在国外,台泥董事长秘书室主任蔡国屿昨晚表示,他相信,这样迟来的正义,辜家心中不会有任何高兴的感觉,毕竟辜老名誉受损的事实已然造成,但至少将坏人绳之以法。

辜家律师宋耀明表示,辜家打官司不是要钱,而是为维护辜老名誉,也为导正社会风气,勿使不法之徒误信「名人八卦」可作为恐吓取财工具,但邓香妹母女仍执意伤害辜家,如今等到最后一次开庭才说要认罪,他感受不到诚意,因为邓香妹母女应是担心坐牢才认罪。

邓香妹母女委任律师林宪同说,张怡华已坦承不是辜老的私生女,她之前都听从母亲的。张怡华昨天在庭上也差点跟着妈妈下跪,她告诉律师:「今天起,不再对外宣称我是辜老的女儿。」

本案能否完成量刑协商还在未定之天,因为她们首先必须全部认罪,目前邓妇的说词反覆不定,且应答情形濒于精神妄乱,合议庭无法确定她的真意,故昨天仍订出本案于下月十八日宣判。

林宪同表示,能否协商须视辜家态度而定,近日将密集与辜家协商后,朝认罪方向,向合议庭补提书状。

六十五岁的邓香妹,以曾与辜老有过一段情,因生活陷入困境,八十一年间向辜老请求给付生活费三百万。后来食髓知味,不时写信向辜家或其亲信,表明若不满足两人需求将公开「私生女事件」,辜家为维护辜老声誉,先后给付一亿多元及两间房屋。辜老去年一月过世后,邓香妹母女仍继续索财,辜家认无法纵容,控诉邓、张母女恐吓取财。

两度监定已证实无血缘

全案在检、院侦审阶段,共两度以交叉比对邓、张母女、辜老遗留两家医院病理切片,及辜老四名子女的DNA检体等方式,监定证实张怡华并非辜老所生,检方之前也依此起诉邓、张母女,并以她们的手段可议,依恐吓取财罪嫌具体求处邓五年以上、张三年以上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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