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是制造冤狱的典范

现在好多人都感到奇怪,冤枉就是冤枉,没有的事,为啥要承认、“自诬”呢?咋不能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这就要“请教”一下绝顶聪明的秦桧了。

用“莫须有”三字冤杀爱国将领岳飞父子,这是人人皆知的事了。这个事件的“创意”和“示范作用”,为后来的权术家利用意识形态构陷政敌,在以某某(思想、主义、族群利益等等)名义下制造冤狱的典范。

在现代人看来,用“莫须有”三字诬陷,似乎有点理屈词穷的味道,好像没有什么说服力了。其实不然,阴谋家不会蠢到把权力欲或汉奸的真正意图搬出来,他会把这些东西梳妆打扮一番,整出个冠冕堂皇的理论,或国家,或民族,或主义,或族群,也许还有地域利益等等,需要的时候,给对手扣上一顶“帽子”,哪怕你是再好的人,也可以“某某某的名义”、莫须有地置你于死地。而被诬陷的一方,作为群体,尚有反抗的机会和理由;如作为个人,那就是“百口莫辩”了!

这第二个制造冤狱的手段,叫做“刑讯逼共”。

秦桧快死的时候,也没有忘记把“不同政见者”打成“反革命”抄家灭族的愿望,把身后的事考虑得周周全全。他在病榻上,借用赵忠简之子赵汾案件大起冤狱,逮捕了政敌一大批人,司法部门把案件呈报到秦桧的病榻前,秦桧已经手抖得无法签字,“桧犹自力,竟扑于几,遂伏枕,数日而卒。狱事大解,诸公仅得全。”

赵汾刚刚被以莫须有罪名逮捕时,自以为必死,但竟不知自己究竟犯何事何罪,反正犯在秦桧手里,必死无疑了,就和家人约定,探监送饭时在饭食中放一个“笑靥”(大概是一种面食,未考),就表示有救的意思。入狱后,百般惨酷,求死不得,唯恨自己交代不出来什么东西,无以自解。有一天,狱吏又把他仰面朝天帮在凳子上用刑,昏死者再,醒来时,唯见屋顶一缕阳光照在墙上,隐隐的反谢出一个“反”字,赵汾才知道是要他承认“谋反”罪名,于是立即交代“谋反事宜“,乃稍得宽松。

正在这时候,秦桧死了,家人送牢饭,赵汾扒开饭食,不觉嚎啕,原来饭里埋了好多“笑靥”,他想,说好了的,有好消息只埋一个“笑靥”,如今埋了这么多,必死无疑了!不一会儿,狱吏皆来贺喜,于是脱械而出,侥幸逃出一条小命。

于此可见刑讯厉害,严刑之下,何罪不得?九死之人,唯恐没有交代的罪行,只要狱吏稍示“诱供”,正求之不得也。秦桧之奸诈歹毒,于此可见一斑。

坏人爱结党,他就怀疑好人也是这样。秦桧怕与赵案有牵连的人结党阴谋,就把这些人送到全国各地。其中有一个叫王庐溪的,被弄到贵州,呵呵,就是夜郎,教地方官管束,那日子也是度日如年,不知何时一纸文书就逮了去死。这日,郡守忽然在公堂设宴请庐溪,他以为有难,不敢去,连续催之,才赴宴,一见面,郡守改颜欢迎,告诉他秦桧已死,他的罪名不存在了,呵呵,王庐溪那个高兴,立即赋诗一首云:

辰州更在武陵西,每望长安信息稀。
二十年兴缙绅祸,一终朝失相公威。
外人初说哥奴病,远道俄闻逐客归。
当日弄权谁敢指,如今忆得姓依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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