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为官员自杀避讳”的怪圈

又是官员自杀!据《长江商报》报道,9月14日,38岁的湖北宜昌市夷陵区交通局副局长吕传军开枪自杀身亡。报道提供了一些细节:吕传军曾被宜昌有关部门叫过去询问,当天,吕传军在3名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回老家取一份材料。到达老家后,吕传军一个人进了房间,出来时却拿着一把猎枪,并把枪口对准了那几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和吕传军对峙了一段时间后报警。

虽然当地宣传部门说目前只能肯定吕传军为自杀,其他的一切都还在调查中,但文章提供的这些细节却给了公众足够的想象空间:陪同吕传军回老家取材料的工作人员是哪个部门的?吕传军要取的是什么材料?他为什么要拿枪威胁那几名工作人员?最后又为什么饮弹自尽?在腐败官员屡见不鲜的今天,公众也许还会很自然地作出这样的猜测:会不会是吕传军出了什么经济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他,他顶不住压力才自杀的?

事实上,关于吕传军自杀原因的猜测在网上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当然,公众的这些疑问要得以冰释,只能寄希望于当地警方和有关部门的迅速调查。然而,按照以往有关部门对官员自杀原因讳莫如深的“惯例”来看,我们能很快得到确切答案吗?恐怕很难。

比如今年年初自尽的重庆市大足县人事局副局长李福多,8月16日跳楼自杀的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四华,虽然他们的自杀原因传得沸沸扬扬,舆论也多次呼吁有关部门及时公布这些官员的自杀原因,但相关部门直到现在也没有做出正面的回应。政府部门的权威声音缺失,必然导致小道消息四处蔓延。这样的“避讳”,不仅伤害了公众正常的知情权,而且对死者及其家人也是一种伤害———如果这些官员并不是因为经济问题自尽的,相关部门及时公布他们的死因,正可以为他们正名,否则的话,对自杀原因的欲说还休,势必令其家人生活在备受狐疑的目光中。更严重的是,相关部门对官员自杀原因讳莫如深,还可能动摇了公众对政府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信心———如果连官员自杀的真正原因都不愿或不敢公之于众,人们怎么还能相信一些政府部门在处置重大事件时的决断力?

从李福多到刘四华,再到如今的吕传军,这些官员的自杀,无时无刻不在考验着政府部门对公众知情权的诚意和勇气,也在考验着践行透明运作、维持政府公信力的能力。但愿,吕传军之死能够让政府部门走出“为官者讳”的怪圈,尽快让大家知道事情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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