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旅行社禁网路卖机票 小心网路低价机票

诈骗集团又有新手法,利用拍卖网站卖低价机票,旅行社和买家都受害。台湾台北市旅行商业同业公会今天指出,依法非旅行社不能卖机票和旅游产品,违者可能挨罚,消费者向旅行社以外的业者买机票也缺乏保障;Yahoo奇摩和网路家庭(PChome)等拍卖网站都已将机票限为限制拍卖商品。

台北市旅行商业同业公会总干事薛正发指出,依据“旅行业管理规则”,只有合法旅行业者可代售机票及办理相关旅行业务,因此机票、团体旅游行程和包含火车票、机票等交通工具和住宿的自由行商品,非合法旅行社不可代售。

近二、三个月发生多起网拍机票的诈骗案件,诈骗集团在拍卖网站刊登远低于市价的机票,一旦有买家(实际搭机旅客)联系,在取得买家的英文姓名后,诈骗集团才向知名旅行社订位,开票时以伪卡上网或传真刷卡付款。

现在许多机票改采电子机票,不知情的旅行社于取得伪卡付款授权码后,随即将电子机票以电子邮件寄出;诈骗集团收到后,再将电子机票以电子邮件转寄给买家,并要求买家在收到机票后立即汇款或付现。

诈骗集团向买家收款采现金交易,但旅行社刷卡向银行请款有数天时间差,待银行在十四天后通知旅行社交易为伪卡,银行会立即将转入旅行社的刷卡款项扣回。

已有多家大型旅行社受害,因机票属高价商品,受害的旅行社自然会向航空公司请求协助,有时甚至是买家在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才被拦下。买家不但没捡到便宜,行程也被耽误,还要面对刷伪卡的调查。

薛正发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贪便宜买过于便宜的机票,而且依规定,旅行业在网路贩售机票及旅游产品,网站上需载明旅行社名称、种类、地址、电话、传真、注册编号及代表人姓名等资料,网路买机票一定要注意卖方是否有标示上述资讯。

另外,依据“旅行业管理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旅行业区分为综合旅行业、甲种旅行业及乙种旅行业三种。其中只有持综合旅行业及甲种旅行业执照者才能代售国际机票。如果没有取得综合或甲种旅行业执照,却贩售国外机票,依“发展观光条例”,可处新台币九万元以上四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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