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盗版光碟 香港一对母子被判入狱

香港一对母子因为制作及分销盗版光碟,以及清洗二千七百万港元犯罪黑钱,今天在区域法院分别被重判入狱四年零七个月、以及三年零一个半月。

有“翻版天后”之称的五十一岁女子黄琼花,由于串谋制作及出售侵权物品,以及伪造商标等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四年零七个月。

她的二十六岁儿子庄俊生,被判入狱三年零一个月。

法官指出,三名被告制造的侵权物品种类繁多,对香港创意工业造成极大伤害,破坏香港的国际大都会形象,绝对不能姑息。

法官也同意控方香港海关的说法,指案件属有组织罪行。因此,法官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案条例,将原先的刑期增加了四分之一。

海关于二零零四年七月进行反盗版行动时,拘捕了上述母子,并检获近五万只电脑软体、电脑游戏及电视游戏光碟等。

在这次行动中,海关首次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冻结该集团超过二千万港元资产,包括豪宅、自置商店、现金及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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