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判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毁谤案胜诉

中国法院周三(8月23日)判决,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控告日本作家的诽谤案胜诉,但这一判决对被告人没有法律效力。

中国媒体报道,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一审判决,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起诉日本作家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侵犯名誉权案胜诉。

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受理和判决涉及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涉外民事案件。

玄武区法院的判决说,被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出版其著作的日本展转社应立即停止出版侵害原告夏淑琴名誉权的图书,并将已出版的书籍收回和销毁;在中日两国主要媒体的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60万元人民币。

被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日本展转社都没有出庭接受聆讯。

77岁的夏淑琴对法院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她说:"法院作出了公正判决。"

 * "保护南京大屠杀的历史事实"

日本共同社引述夏淑琴的律师的话说,提出起诉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南京大屠杀的历史事实和名誉受到损害的夏淑琴的人权"。

在东京的东中野修道拒绝接受这一判决,声称南京法院对该案没有司法管辖权。

为东中野修道的《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出英文版的Sekai (世界出版社)说,南京法院的判决"匪夷所思",这些书都是根据"确凿的事实和证据写成的,这一判决没有普通常识"。

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两本书籍《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

* 判决没有法律效力

新华社指出,夏淑琴等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在书中被描述成"假证人";"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其证词是某个人在某个时间里想像出来的"。

夏淑琴对此提出起诉,要求赔偿160元人民币。

不过,中国和日本没有签署司法协定,承认双方的民事判决,因此,中国法院的这一判决,对日方的被告人没有法律效力。

夏淑琴控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的官司缠讼多时。2005年,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曾在东京法院控告夏淑琴,要求她承认在南京提出的诉讼是没有根据的。

夏淑琴在东京地方法院提出反控诉后,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随即放弃诉讼。

夏淑琴表示,由于难以执行南京法院的判决,他计划在下月在东京法院控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诽谤罪。

* 日本回避估计死亡数字

中国媒体指出,在1937年的南京大屠杀中,夏淑琴一家九口人中包括父母在内的7人被日军杀害,她作为幸存者此前曾在战后军事法庭等出庭作证。

中国媒体说,一名美国传教士拍摄了夏淑琴家人被日本士兵杀死的经过。

南京大屠杀另一名幸存者李秀英在2003年4月在东京起诉松村俊夫诽谤胜诉,获赔偿150万日圆(1万2千900美元)。

松村俊夫写的《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指称, 当年的受害人与现在指控日本政府的李秀英不是同一个人,现在的指控者当年没有经受过战争迫害等。

南京大屠杀期间,李秀英只有18岁,而且怀孕,她当时躲在一家美国教会学校里,但被日军用利剑刺伤。

李秀英在2004年12月逝世。

现在,历史学者渐渐同意,日本在1937年到1938年占领南京期间,当时的日本士兵杀死了15万中国平民和强奸了数万名妇女。

中国表示有30万平民被杀;日本就回避估计死亡数字,一些日本保守派议员和学者更试图抹煞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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