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7日《华西都市报》12版特稿“铁汉子5年肉搏挖出‘车站第一贪’”,讲述了现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之弟刘志祥(原武汉铁路分局副分局长)被一个武汉普通市民以“肉搏站”精神顽强挖出的详细过程。其中,武汉普通市民汪汉林经历了两次赴京、5次搬家、负债数万、妻子离婚。置生死于不顾、置个人安危不顾。以一介区区小民及其微弱的力量,花了整整5年时间,终于把“车站第一贪”挖出。
不知道读者诸君读过这篇特稿后感想如何?是为普通市民汪汉林的以卵击石喝彩?还是为正义最终战胜邪恶而欢呼?或者为“车站第一贪”的落马而拍手称快?或者感叹汪汉林付出太多而唏嘘…….我读过这篇特稿后,自然上述感想还是或多或少都有,但是,我更多的却是深深的失望和疑惑乃至愤怒!
其一:身为原汉口火车站站长的刘志祥,不就是一个省会城市的火车站站长嘛,站长的权力所及应该只局限于本企业的内部管理,凭什么敢于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任意迫害、毒打举报人?残害站内举报他、议论他的职工?最终制造血案,雇凶杀害讨债人?
其二:省会城市汉口火车站也就是特等站、或一等站,总还是归铁路分局管理,其一站之长为什么敢于一手遮天,任意毁约,把招待所收回?为什么自己竟然成为路内外都痛斥的倒票“黄牛党”?为什么可以在车站基建工程上受贿、敛财多达3000万以上?
三:身为原汉口火车站站长的刘志祥有上述胆大妄为的行为,车站和铁路分局的党委、纪委组织都干什么去了?刘志祥的所作所为难道没有一点蛛丝马迹?如果没有,怎么会有普通职工举报、议论遭到刘的迫害?
四:为什么在普通市民汪汉林2003年元旦已经将举报材料交到了铁道部纪委、中纪委、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等部门之后,2003年5月,作为汉口车站的站长刘志祥不但毫发未损,反而被提拔未更高一级领导――原武汉铁路分局副分局长? ??
五:身为原汉口火车站站长的刘志祥之所以敢目中无人,不就是因为有个当铁道部部长的哥哥为他撑腰吗?答案就这样简单?简单到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的哥哥还稳坐在现铁道部部长的位置上!(我们不是经常可以从我们的新闻报道里看到韩国以及台湾政界要人经常为其子女、亲属丑行所累吗?)
六:一个普通的武汉市民(与铁路企业没有任何瓜葛、没有任何利益)仅仅出于正义感,花费两次赴京、5次搬家、负债数万、妻子离婚、置个人安危和生死于不顾的巨大代价,用了整整5年时间,终于把“车站第一贪”挖出(而受到盘剥的铁路职工却只是发出微弱的声音就被窒息。铁路的种种监督机构则完全等同于瘫痪),究竟值得我们庆贺还是悲哀???难道我们今后的车站第二贪、第三贪…….或者类似于这样的那样的“贪“都要以这样的形式―――普通市民付出巨大惨痛的代价才可以挖出???
七:面对普通的武汉市民汪汉林的义举,我们的铁路和地方层层监督检查机构不脸红吗?不羞耻吗?不失职吗?
八:对刘志祥这样一个既贪(4000多万)又欠有命案的罪人,为什么被判处死刑还要缓期两年执行?对这样十恶不赦的罪犯难道我们不应该从重从快吗???缓期两年执行意味着什么?我们不敢推断:缓期两年执行等于他的哥哥还有充分的时间利用手中的权力,让刘志祥逍遥法外,继续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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