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余杰《以真话来维权》
看到余杰的《以真话来维权》後,我发表了八个多月前写给他的信(注1)。信里我谈到在甚麽样的情况下,即便是「十足真金」的真话,也会伤人。我想委婉地向他表达,除了「讲真话」外,一个人还应该能够对自己讲出的话负责任。我发现,他似乎不太考虑这一点。
我当时没有跟他讲,其实他还有说了假话却不自知的情形。在我的「妇人之仁」中,我一直怕他难为情。我们是校友,我又「痴长几岁」,去年他到澳洲开作家会时,我应独立中文笔会蔡楚先生的吩咐,尽过一点地主之谊,如安排他与悉尼和墨尔本几十名作家的会面(後来他在其中发展了不少会员),一次公众演讲,在会议期间为他做翻译,替他联系媒体采访,等等。因为有过这点「私交」,我莫名其妙地觉得我对他负有甚麽责任,因此才费心费力写那封长信。
现在,我不得不将他讲了假话却不自知的例子说出。我希望,如果这能让他有所触动的话,他能藉此反省一下:是否还有更多的以为是讲真话,却讲了假话甚至蠢话的情形?「讲真话」这三个字,是否还有不为我知的境界和含义?
这个例子发生在去年十一月在澳洲召开的亚太地区作家会上。我在会上做了题为《论言论自由丶新闻管制及中国人民的对策》的发言,当时稿是用英文写的,发言时也是用英文念的,因为工作语言是英文。
大会结束後,我把发言稿翻成中文,於05年11月12日分别发表在大纪元(注2)丶博讯网(注3),以及独立中文笔会社区。
五天後的11月17日,余杰发表了他的澳洲记行《若为自由故,天涯若比邻》(注4),提到我的发言时,他说:「曾铮则讲述了她的自传《静水流深》的写作过程——这是一个法轮功学员在大陆遭到残酷迫害的故事。」
看到这里,我惊诧了。我没有讲过半句《静水流深》的写作过程,我讲的是中国的言论自由和新闻管制,里面提到法轮功和《九评》而已。如果余杰因为英文不好,当时没听懂,可是我早已在五天前发表了中文稿啊!
也许,这是一件太小的事情,小到有人会觉得不值一提。但在我的「妇人之见」中,从此对余杰的治学态度打了个大大的问号。我看一个人,向来喜欢以小见大。大话人人会讲,不经意的小节,往往更能反映一个人的品质;而一个人的见识高低,又取决於他的人品。人品不高,见识必低。
余杰似乎一直将「说真话」放在仅次於上帝的重要位置。我愿意相信,他主观上,可能确实想讲真话,他也以为自己在讲真话。然而,由於他的无知丶不求甚解,以及被膨胀的自我所蒙蔽的心智,他说了假话却不自知。更重要的是,自我过分膨胀後,一个人会失去起码的善念和同情心。
他在《以真话来维权》中提到他比较相信吴弘达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的结论时,也没有给出任何论据和论证过程,唯一的原因/依据是「我认为」。「我认为」能够成为判断一个这麽严重的指控是真是假的依据吗?谁都知道不能,余杰为甚麽会认为能呢?这也基於他对自我的一个判断,也就是说,他可能下意识觉得,我余杰认为,这还不够吗?
对於吴弘达的文章,力虹先生和老久已经撰文分析得很透彻(注5),我就不说甚麽了。
我还想问余杰的是,他说法轮功「伪造」退党数据,有何根据?他知道「三退」数字怎麽来的吗?他有「伪造」的证据吗?「伪造」发生在哪个环节?谁在进行「伪造」?法轮功学员揭露中共活摘器官的罪行时,人人都在问他们要「证据」,怎麽当有人说法轮功「伪造」这丶「伪造」那时,就不需要拿出「证据」呢?
相反,加拿大前国会议员大卫.乔高和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关於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注6)是值得一读的。它所引用的东西,都告诉你出自何处,对一个说法是否成立,除了看有甚麽能证实它外,也看有甚麽能反证(证伪)它,经过对十八类有可能成为证据和反证的因素的分析,最後才得出措词十分严谨的结论。
所谓「余王排郭」发生後,看到网上许多「声讨」余杰的文章,我曾时不时去设想:他现在的感觉如何?今年二月,他又来过澳洲,但我未与之见面。为此,我有些愧疚,有时甚至胡思乱想道:如果他第二次来澳时我对他的态度有所不同,他是否不会走到今天这步?
我多次想给他写信,可又觉得:说甚麽呢?安慰他?他需要吗?建议他反省?他真要反省的话,用得着我说吗?我也想像不出他的心情,正如他想像不出我的心情一样。
看到《以真话来维权》中的这段话,我终於了解他的心情了:「对於维权活动中某些热衷於权谋和权力的人士,我选择不跟他们做朋友,不与他们一起出现在公共场合,这亦是我的权利所在。」
——看来,他已经没有底气了,却又没有承认错误的勇气。於是,「说真话」在这时候,成了一个被宠坏的孩子,跟家长哭着喊着要得到的一个玩具。
2006-7-30初稿
2006-8-3修改
注1:曾铮致余杰: http://secretchina.com/news/gb/kanluntan/zhuojian/2006/0730/161013.html
注2:曾铮:论言论自由、新闻管制及中国人民的对策: http://www.epochtimes.com/gb/5/11/12/n1117653.htm
注3:曾铮:论言论自由、新闻管制及中国人民的对策: http://www.boxun.com/hero/zengz/73_1.shtml
注4:余杰:若为自由故,天涯若比邻: http://www.epochtimes.com/gb/5/11/24/n1130708.htm
注5:力虹:吴弘达他想干甚么?(一): http://www.epochtimes.com/gb/6/7/19/n1391411.htm
力虹:吴弘达他想干甚么?(二): http://www.dajiyuan.com/gb/6/7/20/n1392165.htm
力虹:吴弘达他想干甚么?(三): http://www.epochtimes.com/gb/6/7/21/n1393848.htm
老久:吴弘达为甚么要欺骗美国议员?(上) :http://epochtimes.com/gb/6/7/25/n1397715.htm
老久:吴弘达为甚么要欺骗美国议员?(中) : http://www.epochtimes.com/gb/6/7/25/n1397808.htm
老久:吴弘达为甚么要欺骗美国议员? (下) :http://www.epochtimes.com/gb/6/7/25/n1397811.htm
注6:大卫.乔高、大卫.麦塔斯: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一)、(二)、(三)、(四):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6/7/7/40963.html ,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6/7/8/40975.html ,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6/7/9/40989.html ,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6/7/10/40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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